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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关于开展2023年度林业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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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18
邻水县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所属地区: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
职称分类: 工程技术人员 > 林业和草原工程 > 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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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3年度林业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0〕31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运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川人社函〔2023〕693号)等文件精神及2023年度全市职称工作安排,现将我县2023年度林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在我县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林业工作,且符合林业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以及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政策

(一)《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林规发〔2023〕3号)。

(二)《广安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广委办〔2018〕81号)。

1.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和自由职业等无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未参加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从事本专业工作,达到规定工作年限(专科生7年,本科生5年),可根据工作经历、业绩贡献直接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我县引进的急需紧缺型高层次人才,具有硕士学位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的全日制研究生,可破格评聘中级职称。

以上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三、申报评审方式及程序

2023年度林业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网上申报。申报人通过个人电子社保卡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互联网地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选择“邻水县林业工程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按系统提示完成信息填报并上传相关附件,提交用人单位审核。申报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申报资料若为复印件,须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复印属实”,签名并加盖公章,用人单位应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用人单位审核。用人单位要落实职称评审材料审核责任制,认真审查所属人员提供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征求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做好评前公示工作。用人单位登录评审系统,对申报人填报内容进行逐项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证明材料准确无误。用人单位应当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等进行考评,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审查合格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提出明确推荐意见,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逐级审核上报。

(三)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评审权限,通过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用人单位所报送申报人业绩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对不符合业绩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申报专业系列非本单位主管部门行业的,需要报送专业系列对应的行业主管部门审核。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可按单位属地原则申报评审职称,自由职业等无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按工作属地原则申报评审职称。不同体制、不同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可连续计算。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工作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自由职业等无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审核推荐、行业主管部门审查的程序逐级上报。

(四)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复审,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告知申报人。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并提交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五)系统操作特别提醒。在系统内审核时,若申报人员网上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用人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必须谨慎选择以下情况,操作不慎将造成申报人员该年度无法再次进行申报的严重后果。

1.审核退回:在下方对话框填入退回原因后点击确认退回。该信息将直接退回至申报人,需按要求修改后重新提交。

2.审核不通过:该申报人本年度评审申报将置为不通过,该年度无法再次进行申报。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信息

网上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培训经历、工作经历、学术论文、任职前后业绩、推荐意见、推荐材料、工作总结相关业绩证明等附件。

(二)纸质材料

网上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申报人通过评审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申报纸质材料。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纸质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纸质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三)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一式三份,需粘贴本人近期小2寸证件照。

(1)“学习培训经历”栏,从高中填起。

(2)任现职以来的每年年度考核结果,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基层单位意见”栏签署明确推荐意见,并需填写“已进行业绩贡献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同意推荐XXX同志评审XXX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若为破格推荐,需填写“符合破格申报条件,已进行业绩贡献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同意推荐XXX同志评审XXX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申报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须申报人本人签字按手印,不得代签或加盖私章。

3.身份证复印件。需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审查人签署“与原件相符”,签名并加盖公章。

4.职称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技师资格证书)等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均需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审查人签署“与原件相符”,签名并加盖公章。

5.学历证明材料。根据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职称申报时不再要求群众提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的通知》(川职改办函〔2018〕13号)要求,各有关单位必须对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进行查验。

专科及以上学历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查询,由各用人单位和部门通过“证书编号”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以下简称学位网)上查验,在“学历学位证书查验”栏查验后,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请设置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180天〈6个月〉),责任人在查询结果资料上签字,单位签章。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申报人员、2002届(不含)以前高等教育毕业生和2008年9月1日前取得学位人员,因学信网或学位网无法或无法准确查询其相关信息,由用人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学历学位审查,出具由用人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人签字、单位签章的学历证明;自由职业者由其人事档案代理机构进行学历学位审查,提供责任人签字、单位签章的查询结果或学历证明(学信网或学位网无法查询)。

6.本人担任现职以来的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合写一份)。

7.单位综合推荐材料。推荐材料内容包括申报人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实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以及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业绩成果。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人业绩贡献等进行考评公示,公示期间,必须征求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8.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应明确作出申报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和是否有影响其职称评审的结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纪检监察部门公章。

9.放宽学历资历或破格申报或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等证明材料。需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和文件依据等证明材料1套。

10.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聘任证书。提供相应任职年限的聘用(劳动)合同或聘任证书复印件。聘用合同复印件须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审查,审查人签署“与原件相符”,签名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劳动合同或聘任证书经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者用人单位审查,审查人签署“与原件相符”,签名并加盖公章。

11.继续教育培训学习材料。提供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复印件(必须包含相应任职年限的继续教育培训学习情况),由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审查人签署“与原件相符”,签名并加盖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公章。

12.年度考核登记表。需要提供任现职以来符合申报条件年限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经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审查人签署“与原件相符”,签名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13.业绩证明材料。

14.业绩贡献公示材料。“关于XXX申报XXX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公示”,应包括申报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贡献等内容,单位内部业绩贡献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15.业绩贡献公示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同意推荐评审的,用人单位出具业绩贡献公示结果情况,单位负责人签署“公示期满,无异议”,签名并加盖公章。

16.破格评审材料。符合破格申报评审条件的,用人单位须出具破格评审材料,阐明破格评审的文件依据及具体条款,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17.其他材料。职称申报相关的其他材料。

18.原件材料。职称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技师资格证书)、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或有关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专题技术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业绩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供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及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审核)。

所有复印件材料均须审查单位审查人签署“复印属实”,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审查单位必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公章的评审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二)装订要求

1.《评审表》。按标准表样A4纸双面打印,白色封面左侧胶装,一式三份。将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技师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和学历证明材料依次装订在《评审表》封面与第1页之间。

2.综合材料。除《评审表》外的其他相关材料A4纸双面打印,按《邻水县林业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附件3)顺序白色封面左侧胶装成1册。封面标注申报人工作单位、姓名、现任专业技术职务、拟评审专业及任职资格。所有综合材料应标注页码(页脚正中),综合材料目录(载明材料项目及对应页码)应装订在封面与第一页之间。评审结束后,综合材料不予退回,相关资料请自行妥善保管。

3.原件材料。职称资格证书等原件材料依次用牛皮档案袋或信封包装,封面标注序号、原件材料名称及申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原件材料经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审核完成后予以退回。

4.所有申报材料(《评审表》和综合材料)统一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一人一袋,档案袋须粘贴《邻水县林业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并注明专业组、档案袋编号、申报人和联系电话以及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5.各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报送材料时,统一使用《邻水县林业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花名册》(附件4),加盖行业主管部门公章,一式四份,推荐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各一份,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两份)。

五、评审费用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中级职务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务每人次100元。

六、委托评审

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单位和其他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如需委托我县林业工程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向我局出具委托函,并附上相应的职称评审申报花名册(按照附件4填报,申报花名册电子表发送邮箱469476070@qq.com),评审结束后,我局将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自主使用评审结果。

七、申报受理时间和地点

(一)网上申报截止时间。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6日24:00(逾期不得补报)。

(二)现场收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9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三)资料补正截止时间。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各级负责职称材料审查的部门(单位)须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时限。系统修改补正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24:00,补正资料现场收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16: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四)职称申报评审受理地点。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6办公室(邻水县鼎屏镇青年路317号)联系电话:0826-3216136

八、相关事项

(一)公示、确认、发文、办证。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和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审核确认统一印发通知。通知印发后,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及时将评审材料归档并妥善保管,《评审表》等资料应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具有电子职称证书生成权限的单位通过系统生成电子职称证书。个人可下载手机端“四川人社”APP,注册个人信息后,在“人事人才”模块中打印自己名下的电子职称证书。社会公众可下载手机端“四川人社”APP,在“人事人才”模块中进行查验,或通过电脑访问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在“人事人才”模块中进行查验。

(二)严肃申报工作纪律。申报人在申报时须严肃、慎重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申报人所在单位通过查询档案,结合技术能力、业绩贡献、现实表现、公示结果等情况,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作出推荐意见,为申报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通报相关部门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申报评审全过程,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提供的各类证书、经历、业绩成果、论文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均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申报评审资格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三)严格审查材料。材料审查单位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严把审查关,特别要加大对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资历等基本要件的审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规范的材料不予受理。

九、举报监督。国家和省、市、县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职称评审培训指导工作,对个别培训机构打着“保过”幌子,招摇撞骗或组织实施作假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为确保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规范开展,公布我县职称申报评审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826-3224348

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0826-3216136

今年是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网上办理的第一年,时间紧、任务重,请行业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高度重视,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开展相关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2.邻水县林业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3.邻水县林业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花名册

邻水县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6日

附件1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本人系                 (单位)工作人员,现申报评审

                (专业)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本人郑重承诺: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过程中诚实守信,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所提交的所有信息及《评审表》填写的所有内容包括业绩成果等业绩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申报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均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伪造、剽窃等弄虚作假行为,自愿取消本人评审资格,申报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行业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并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相关责任及后果,接受相应处罚。

承诺人签字:       (手印)

                                2023年    月    日

1.所有申报人员均应对本人提供的各种证件及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否则不予受理材料,不予申报评审。

2.请将诚信承诺书装订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封面与第1页之间,随申报材料一同报送

3.签名必须是申报人,不得代签或加盖私章。


附件
2

档案编号:

邻水县林业工程中初级职称

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申报单位:                     专  业  组:               

姓    名:                     拟晋升职称:               

类别

序号

申 报 材 料 名 称

备注

评审表

1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含诚信承诺书、身份证、资格证及学历证明等材料

3份,白色封面左侧胶装

1

身份证复印件

按顺序白色封面左侧胶装成1册

2

任现职以来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

3

单位综合推荐材料

4

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5

放宽学历资历或破格申报或高技能人才职称申报等证明材料

6

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聘任证等材料

7

继续教育培训学习材料

8

年度考核登记表

9

业绩证明材料

10

业绩贡献公示结果材料

11

破格评审材料

12

其他材料

13

职称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技师资格证书)

装入牛皮纸档案袋或信封(封面标注原件目录及申报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14

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15

有关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专题技术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业绩证明材料

单位详细通讯地址


申报人手机号


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附件3

邻水县林业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花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序号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及行政职务

身份证号

出生年月

学历层次

毕业时间院校及专业

参工时间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

申报专业

申报职务

评委会评审时间

评委会评审结果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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