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应急管理局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矿山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县属有关企业和社会组织:
现就做好2024年度矿山工程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全县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或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矿山工程工作的科研、生产、开发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评审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专业
矿山工程(采矿业、矿建、地质测量、矿山通风、选矿、矿山机电、矿山火工)
三、申报渠道
(一)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应由本人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推荐进行申报。
(二)在泸注册非公有制企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受人事(劳动)档案的限制,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须为在泸单位)推荐,按照属地化原则将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县应急管理局局作为主管部门申报。
(三)工商注册地在泸的外省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分公司或子公司(不含在泸央企、中央在泸单位及省属国有企业),可按照公司属地化原则将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作为主管部门申报。申报人须最近1年在泸州市连续参保,参保单位与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一致,且在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县缴纳个税。
(四)属劳务派遣的申报人员通过与其签订劳
动合同的单位推荐,向各级主管部门申报,其所在的劳务派遣公司须在泸州市域内登记注册并有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与申报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截至2024年12月31日,申报人员在泸州市范围内连续社保缴费1年以上。
(五) 申报人员必须是推荐单位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并由推荐单位提供申报人员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一年以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一年度在本市申报评审两个(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时申报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四、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破格申报条件和不得申报或须延迟申报情况,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质勘查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四川省国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3]5号),以下简称《评审基本条件》)相关规定执行。查询网址: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官网。
五、申报流程
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纸质材料审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网上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有关部门(单位)审查的程序进行申报,详细操作手册可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下载。
(一)企事业单位通过社保业务经办人账号以法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申请用户权限,经上级单位审核通过后可进行相应操做。
(二)申报人以个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按系统提示完成信息填报,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方式。
(三)申报职称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古蔺县矿山工程初评委员会评审。资料由申报单位统一报送古蔺县应急管理局。原则上不受理个人材料。
(四)网上申报截止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系统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纸质资料收取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过期不再收取。(资料要求严格参照市相关文件收取)
古蔺县应急管理局 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6日
- 初级评审通知.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