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一级职称申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机关各股、室、办、中心:
根据省、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一级职务申报评审文件精神,现将今年我县教育系统开展中小学教师一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一)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教〔2020〕85号)
(二)雅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一级教师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雅教函] 142 号)
(三)雅安市事业单位岗位聘任登记备案表和管理手册
(四)石棉县教育局关于教师职称申报评审相关事宜的说明
二、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正、公平、公认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执行,充分发挥职代会(教代会)作用,全程接受监督。
(二)统筹兼顾的原则。政策适当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中青年教师注重业务实绩,老教师要兼顾考虑累积贡献。各校可划出一定指标,单独用于解决临近退休老师职称问题。担任校(园)长9年及以上且仍在校长岗位,担任校长的学校在年度考核中至少有6年评为“良好”及以上等次,可以申报评审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占用当年教育局下达给所在学校的控制指标。积极参加援藏援彝服务,服务期满一年的,考核“合格”的,可以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考核为“优秀”的,可以申报评审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占用当年教育局下达给所在学校的控制指标。
(三)统筹近期激励和长远发展的原则。空缺指标较多的学校,需考虑学校的长远发展,要预留一定比例的指标,不宜一次性全部投放使用。
(四)全面覆盖的原则。本校一线教师、无统考成绩的管理人员和教师均应纳入评聘范围。年终考评为“良好”及以上的学校可以有一定比例的教师成绩视为“合格”参与申报。
三、2024年学校申报一级职称控制指标
按照国家和省市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的统一规定,结合石棉县实际,教育局下达各学校一级教师岗位控制指标。(附件4)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教师职务:
(一)年度考核每出现 1 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 1 年申报;
(二)违反师德规范等相关规定受到处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影响期不计算为职称评审任职年限;
(三)对申报材料查实的学历、资历、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3 年内不得申报。
(四)违规违纪事实清楚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处理的。
五、教学业绩和效果要求
(一)小学:新棉小学、希望小学、七一小学的教师个人成绩近三年中2022-2023学年及以前均须达到全县学校排位前4位,2023-2024学年须达到全县班级排位前15位;联合小学教师个人成绩2021-2022须达到全县学校排位前8位,2022-2023学年须达全县学校排位前7位,2023-2024学年须达到全县班级排位前23位;向阳小学教师个人成绩近三年中2022-2023学年及以前均须达到全县学校排位前8位,2023-2024学年须达到全县班级排位前25位;其余学校教师近三年个人成绩2020-2021学年、2021-2022均须达到全县学校排位前14位,2022-2023学年须达全县学校排位前12位,2023-2024学年须达到全县班级排位前30位。
(二)初中:教师个人成绩在2020-2021学年学年的平均分排位中,石棉中学初中部和七一中学教师个人成绩均须达到全县学校排位前3位,其他初中教师个人成绩均须达到全县学校排位前4位;自2021-2022学年起及以后的综合得分率差全县班级排位十六位及以上或本校同年级、同学科任教教师在两名及以上的,个人综合得分率差须达到本校班级排位前50%位次(四舍五入)。
小学、初中教师任教多个班级的,任教的所有班级成绩均纳入计算。同年级、同学科计算综合成绩,不同年级、不同学科的成绩均应达到要求。教师因休产假无统考成绩,可向前推移一学年,参照2020-2021学年标准认定。教师因调动需申报职称,以县内原学校标准认定。县外成绩不予认定。
(三)高中:由石棉中学和职业中学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申报职称时,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以2024年12月31日截止计算),成绩降低1个位次计算;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教师(以2024年12月31日截止计算)以及在农村工作年限满30年且仍在农村工作的教师,成绩视为合格。
(五)各学校上一年度目标考核为“良好”及以上的,可以有 1 人“成绩视为合格”申报高级或中级职称,18个教学班以上的可以有 2 人“成绩视为合格”申报高级或中级职称,由学校考核确定申报人员(本条中、高级教师职称名额统筹使用)。
六、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
学校要成立教师职称申报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做好相关工作。制定的工作方案必须符合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方案的程序必须符合上级文件规定。学校要切实承担维稳责任,尽量把矛盾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一)学校提交推荐材料。各学校要确定专人负责,9月30日前,提交以下推荐材料:一是本单位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即学校方案);二是石棉县XX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情况说明报告(含本校设岗依据、岗位情况、本次控制岗位情况、拟推荐人员申报评审何种职务任职资格和公示情况(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学校须加盖公章);三是本单位提供申报人员民主推荐测评满意率的证明材料。四是石棉县申报评审一级教师职称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电子档。
(二)教育主管部门审查。申报人员于10月14日-10月18日按文件要求将申报材料(含审查表、承诺书、成绩认定表、资格条件和业绩材料原件)报送到教育局人事股审查。审核通过后,于10月18日前完成首次个人线上申报。
(三)线上申报和线下资料报送工作。申报人员于10月21日-11月1日完成个人材料线上填写,并打印线上填写资料交人事股审查;审查通过后于11月1日完成所有材料线上提交,并通过系统打印审查无误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和评审综合材料(一式一份),交人事股。
(四)组织评审。县教育局按规定受理逐级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提请评委会开展评审。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的所有人员均须参加评审委员会统一组织的面试答辩。答辩侧重考察申报人员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以及对教育教学改革政策、理论等掌握情况,答辩与评审同时进行。答辩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评审结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确认颁证。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按程序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颁发电子职称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查询、下载和打印电子职称证书。
七、其他事项
(一)今年是首次使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开展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请各申报单位、申报人员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按照系统首页操作指南的说明在规定时间内开展线上申报和线下资料报送工作。报送纸质评审表内容及材料务必与系统提交信息保持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凡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或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严格落实“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已取得职称的,将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对有明显虚假内容而所在单位未认真审查纠正的,将通报批评所在单位和审查人员。
(三)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申报中级职称每人收取评审费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评审费由学校统一以汇款方式缴纳。汇款方式另行通知。
该通知解释权归县教育局。
附件: 1.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
2.雅安市教育局《雅安市关爱激励教师八条措施的通知》([雅教函] 192 号)
3.石棉县教育局关于教师职称申报评审相关事宜的说明
4.2024年各中小学、幼儿园中、高级岗位控制指标核定表
5.石棉县申报一级职称材料审查表
6.石棉县职称申报评定及岗位聘任承诺书
7.石棉县2024年申报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教学情况认定表
8.石棉县申报评审一级教师(实验师)职称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石棉县教育局
2024年9月24日
-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