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教育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
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报人员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按要求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提交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获奖情况、继续教育、个人总结等有关证明材料。
(二)单位推荐。单位对申报人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工作业绩等情况和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查,并将申报人员的基本信息、学历、任现职时间、培训考试、继续教育学时、任职以来的主要业绩等情况进行公示,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单位撰写综合推荐材料,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中注明“经公示,材料真实无异议,符合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同意推荐”的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
(三)审查。各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条例和行业评价标准条件,对单位推荐人员申报材料的各项内容是否完整、评审信息是否真实、准确以及推荐手续是否齐备都要认真审查核实,在相关材料复印件上签“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公章。
报送方式及要求。用人单位将个人申报材料审核完成,加盖公章之后,由个人将申报材料扫描成PDF上传至四川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
凡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或申报材料不全、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有关材料复印件未加盖审查单位印章的,一律不予受理。
报送时间: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