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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攀枝花市东区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3-12-24
所属地区:四川省-攀枝花市
职称分类: 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 > > 初级
(一)初定职务的教师提交以下材料
1.《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附件1)2份;
2.相应层次合格学历及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3.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4.《新教师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1份;
5.《见习期带培指导教师鉴定意见》复印件1份;
6.2022—2023学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1 份;
7.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结业证书1份或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考核等级需合格以上);
8.备(听)课本复印件 1 份;
9.备(听)课评价表 1 份(附件 6)。
(二)申报评审和晋升初级职务的教师提交以下材料
1.《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附件2)2份;
2.相应层次合格学历及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3.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4.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结业证书1份(考核等级需合格以上);
5.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复印件1份;
6.按各职级的任职年限出具各年度的《继续教育登记卡》复印件1份;
7.按各职级的任职年限报送各年度《教师考核工作登记表》复印件1份;
8.2022—2023学年度备(听)课本复印件 1 份;
9.备(听)课评价表 1 份(附件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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