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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全市群众文化“双定向”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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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25
内江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内江市
职称分类: 群众文化 > > 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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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艺术、群众文化、

图书资料、文物博物、播音主持、群众

文化“双定向”六个系列(专业)中初级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内江经开区、高新区党政办,市级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驻内各高校

为做好2023年度全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播音主持、群众文化“双定向”六个系列(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从事艺术、群众文化(含群众文化“双定向”)、图书资料、文物博物播音主持等领域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其中,具有评审权限的县(市、区)专业技术人员如需参评,则必须由其所在职称管理部门出委托评审函。

二、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的《关于印发〈内江市艺术系列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内文广旅发〔2023〕35、《关于印发〈内江市群众文化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内文广旅发 〔2023 〕36号)、《关于印发〈内江市图书资料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内文广旅发〔2023〕37号)、《关于印发〈内江市文物博物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内文广旅发〔2023〕38号)、《关于印发〈内江市播音主持专业人员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内文广旅发〔2023〕39号 )、《关于印发<内江市文学创作专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内文广旅发〔2023〕40号)、《关于转发<关于在全省开展群众文化专业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内文广旅发〔2023〕32号)、《关于印发<内江市艺术系列艺术创意设计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内文广旅发〔2022〕51 号)、《关于印发<内江市艺术系列动漫游戏设计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内文广旅发〔2022〕52 号)、《关于印发<内江市艺术系列彩灯艺术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内文广旅发〔2022〕53 号)等规定的条件开展。详细内容请从“内江市人民政府官网”首页进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点击“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查阅。

任职资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逐级审查、文化广电和旅游复核受理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报。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应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本单位同意后,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申报(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操作手册在该页面下载,准确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和上传有关附件材料。

(二)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内容详实、具体的推荐材料进行推荐。

单位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要及时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报,申报截止时间内未上报的将不再受理。

(三)逐级审查。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审查核实,重点审核资格条件和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呈报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

(四)审核受理。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后受理。

(五)破格评审。破格参评人员,初审通过进入破格评审会,破格评审通过的进入评审程序。

)评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相应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规定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包括:答辩(按具体要求)、评审委员会评审等程序。

)审查确认、公示、发文。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调查核实无问题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后印发通知。

(八)资料领取。送审单位接到评审结果通知下发1个月内,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领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及时转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要求装入个人档案。逾期未领,责任自负。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信息

包括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培训经历、工作经历、任职前工作业绩、任职后工作业绩、学术论文、技术职务、考试情况、年度考核、单位公示考核、个人思想总结、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及相关附件等。申报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需扫描PDF格式上传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如不是原件扫描的,须由推荐单位审核签署意见,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以及审核人姓名、审核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善、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申报材料种类和数量如下:

1.身份证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扫描件及学信网查验结果。

3.现职称取得资格文件或证书扫描件和聘任文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属确认的,还需附原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无须提供。

4.继续教育扫描件。按照学历资历条件年限要求提供《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证明,公需科目培训合格证

5.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扫描件。个人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要求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2000字以内,本人签字并盖手印

6.年度考核情况扫描件。按照学历资历条件年限要求提供相应年度考核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情况。

7.任现职后的工作业绩材料扫描件。对应评审基本条件要求逐项(每个业绩扫描1个)准备好相应工作业绩材料,业绩佐证材料要精准、简洁、逻辑关系清楚。如业绩材料(获奖)不能反映所从事工作(主持、主要参与者等)、担任角色等方面情况的,其佐证材料需按单项由所在单位公示后出具红头文件证明。单位公示需在线上线下同时进行,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由所在单位按单项分别出具红头文件作情况说明。

8.学术成果(含论文、著作、作品集等)扫描件。按封面(含版权页)、目录、内容三个方面分别进行原件扫描。著作、作品集等内容较多的,重点扫描体现专业水平的内容摘要、核心章节等。

9.破格申报材料扫描件。《内江市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和《破格推荐报告》,破格推荐报告应包含申报人员的基本信息、突出业绩和破格推荐理由。

10.单位推荐材料扫描件。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内容反映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业绩、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等,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主要工作业绩,对应符合的具体申报条件,各单位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任职期满考核情况,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11.公示情况扫描件。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业绩贡献进行公示,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及“基层单位意见”栏内签署详细推荐意见、注明公示情况及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分别提供单位公示内容、单位公示结果。

12.委托评审函扫描件。具有评审权限的县(市、区)专业技术人员如需参评,须提供所在职称管理部门出委托评审函。

(二)纸质材料

1.《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由申报系统生成打印,不得人为改动或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封面注明申报系列(专业)、申报者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和拟评职务等信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该表填表说明页和基本情况页之间将承诺书、身份证复印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和学信网查验结果、现任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依次胶订成册。

2.相关材料必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原则上每人袋,并在材料袋的封面上附申报人员基本信息(含申报专业,其中专业的还须注明学科分类;申报人员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和拟评职务呈报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号码。)

3.纸质材料一般经网上审查通过后,再由申报人员从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生成打印装订送审逐级签署意见。纸质材料均须由推荐单位加盖鲜章和骑缝章。

4.申报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现职称任职资格通知文件或证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获奖证书、论文、著作等资料原件。可单独包装成原件材料袋(封面注明申报人员基本信息、内容目录),并在封面右上角用红笔注明为原件

(三)装订要求

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用白色封面胶装成册。《申报材料》装订时侧面(书脊)注明申报类别、申报人员姓名、申报专业,未按要求装订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五、申报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为2023年1211日至2023年1221日,逾期不得补报。

(二)逐级审查截止时间。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有关部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审核截止时间2023年122512:00。申报人员在申报时,可同时进行逐级审查,审查期间可返回修改和补充材料。

(三)现场收件时间安排。各单位请根据以下安排,于2023年12月26日至12月27报送审核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材料和《中初级职称申报基本情况一览表》到内江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人事科309室(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498号逾期不再受理,请予支持。

1.(市、区)所属人员申报材料由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统一报送。

2.属单位人员由本单位统一报送。

3.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按照个人申请、单位审核、各级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的程序进行申报。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六、答辩

(一)答辩要求及对象。破格或职称评审委员会认为应当进行答辩人员,须进行答辩的。

(二)答辩内容。重点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申报人员请保持通讯畅通,应参加答辩而未答辩或答辩不合格者,均不得进入评审程序。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加强政策宣传学习。申报人员和相关单位可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下载相关政策文件,认真学习领会,仔细阅读操作指南,做好系统填报及有关材料的准备工作。

(二)准确选择申报专业和类别。申报人员应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专业知识、技术能力、业绩及技术成果,在相应的类别栏目准确选择申报专业。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播音主持、群众文化“双定向”六个系列(专业)根据工作和业绩材料侧重方向选择申报专业。

(三)诚信申报和推荐。申报人员在申报时须严肃、慎重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通过查询档案,结合技术能力、业绩贡献、现实表现、公示结果等情况,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作出推荐意见,为申报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通过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提供的各类证书、经历、业绩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申报评审资格,对已取得职称任职资格的,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撤销其任职资格,并通过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四)申报评审工作联系电话。

1.各县(市、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电话。

市中区:0832-6106508;    东兴区:0832-5857729

资中县:0832-5106993  隆昌市:0832-3951982

威远县:0832-5810011  经开区:0832-2402217;  

2.内江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电话:0832-2270162

3.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内江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机关纪委将对评审工作全程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832-2270190。

附件:1.评审专业目录

                    2.操作手册(个人端、申报单位端、专家端)

                   3.2023年度全市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播音主持、群众文化“双定向”六个系列(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基本情况一览表

4.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目录(样本)

5.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6.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

   内江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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