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程技术建筑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集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建行规〔2023〕3号)、《成都市2024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成人社职称〔2024〕84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现将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建工集团)2024年度工程技术建筑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成都建工集团及其所属企业从事工程系列建筑相关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
离退休人员以及处于职称申报评审影响期内的人员,不得申报参加此次职称评审。
申报人申报时最近6个月须在成都市范围内在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现参保单位应与推荐单位一致,不含申报当月)。
二、评审专业
房屋建筑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给排水工程、工程管理、暖通空调工程、工程造价、机械设备安装、建筑设计、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建筑材料。
三、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诚信承诺,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部令第 40 号)规定,申报人应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
(三)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四)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按照《成都市工程技术领域技 术技能人才职业融合贯通发展实施细则》(成人社发〔2019〕16号)执行。
(五)按照《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聘相应专业技 术职务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8〕122 号)精神, 申报人取得部分可聘职业资格并满足相关聘任条件的,可作为申报职称的条件。
(六)申报基本条件。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建行规〔2023〕3号)执行,详见附件1。
(七) 2024 年度申报人的任职资格时间的截止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31日。
四、申报流程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审核、评审等一系列工作,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办理。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主页下载。
(一)用户注册。职称申报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申报单位、申报人提前进入系统逐级注册,已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逐级上报职称时,若无法选择单位,请联系集团人力资源部。
(二)个人申报。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选择成都市工程技术建筑专业中(初)级职称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评审委员会。如申报专业选择框中没有自己的专业名称,请按相近相关专业自愿选择填报。业绩成果如有涉密内容,请按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
(三)单位推荐。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逐项审核(含学历学位、任职年限、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发表论文论著等)。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盖章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单位综合推荐意见》扫描件,按系统程序报上级单位。单位综合推荐材料须明确推荐意见,经单位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遵守职业道德情况(含年度考核情况)、能力业绩,以及单位审核和内部公示情况。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得推荐上报。
(四)主管部门(成都市国资委)审核。成都市国资委审核通过后交成都市工程技术建筑专业中(初)级职称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评审委员会受理,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五)评委会审核受理。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的范围、权限和程序受理申报材料。不符合资格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不予受理。材料不完整或手续不齐备的,一次性告知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未按要求补正资料,评委会再次退回,退回材料第3次提交评委会审核仍不符合要求的,本次申报终止不予受理。
(六)评审表报送。集团审核通过后,申报人自行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本人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上签字,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所在单位报集团人力资源部,经两级集团审核后,报主管部门(成都市国资委)审核盖章。
(七)缴费。主管部门(成都市国资委)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将评审费缴纳到所在单位,各单位在收齐评审费后统一缴纳到集团。
内部银行收款全称:成都市工程技术建筑专业职称资格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专家评审
收款账号:99Z231008。
(八)职称评审。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组织评审。评审表决会议结束以后,对评委会评审表决未通过的人员,不重新进行评审。对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评委会将评审结果反馈至发证单位。
(九) 确认及证书发放。发证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发文确认职称任职资格,生成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制作发放纸质职称证书。申报人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下载打印电子证书,用人单位将《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存档,可将复印件交申请人保存备查 。
五、申报安排
(一)个人申报时间
2024年11月10日9:00—2024年11月21日17:00
(二)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5日17:00
(三)评审委员会审核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9日17:00
申报人及其推荐单位,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平台关闭等原因影响申报。
六、申报材料
(一)网上材料。包括基本信息、培训经历、工作经历、学历学位信息、任职前业绩、任职后业绩、学术论文、技术职务、推荐意见、公示情况、推荐材料、工作总结及相关附件等,相关申报材料要求详见《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工程技术建筑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附件2)。
(二)纸质材料。纸质材料为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的《评审表》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
七、收费标准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按中级职称每人次140元(不含答辩费,参加答辩人员另交答辩费60元),初级职称每人次100元标准收取。
八、其它事项
1.各单位在受理职称申报的过程中,要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职称申报规定和条件认真核实相关情况。
2.资格审查贯穿职称申报评审全过程,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申报人应对其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肃、慎重地签订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在申报、推荐、审核、评审、公示、复核等各个环节中, 发现提供的各类证书、经历、业绩成果、论文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或申报材料中存在《建筑学研究前沿(中文版)》《工程管理前沿(中文版)》(不限于上述两类)等冒名或非法期刊(《四川省建设工程常见虚假期刊目录》和《四川省建设工程专业期刊参考目录》可在四川省建设工程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和下载)上发表的论文,均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的职称资格及证书予以撤销,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将情况记入失信人员名单予以通报并抄送其所在单位。对用人单位未认真履行审核推荐职责,一年内有2人及以上存在证书信息虚假申报职称的,在申报职称时纳入重点关注名单,进行约谈或通报抄送其主管部门,情节严重的限制网上推荐资格。对协助造假的企业或机构,按规定列入违规失信“黑名单”。
3.申报人员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选择“通知公告”—“成都市”,及时关注职称申报评审通知的相关信息和要求。
九、监督举报
为确保职称评审工作公平、公正,成都建工集团纪委(监察)办公室将对本次职称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察)办公室(监督)电话: 028-86633256
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业务咨询)电话:028-86263212
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四街 300 号财智中心 1 栋 B 座 602 办公室
附件:1.《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建行规〔2023〕3号)
2.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工程技术建筑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
3.申报参考资料
- 2023.04.23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建行规〔2023〕3号).pdf下载
- 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程技术建筑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