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土工程、地质勘查、测绘地理信息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直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全市国土工程、地质勘查、测绘地理信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全市从事国土工程和地质勘查的科研、生产、开发技术人员及从事测绘地理信息领域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专业设置
(一)国土工程
国土空间规划专业、国土整治专业、自然资源资产调查与信息专业。
(二)地质勘查
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专业;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专业;岩土工程勘查与治理专业;地球物理勘查及遥感专业;地球化学勘查专业;岩土钻掘工程专业;地质实验测试专业。
(三)测绘地理信息
大地测量与卫星定位、工程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制图与地理信息系统、不动产测绘。
三、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质勘查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四川省国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3〕5号)和《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测发〔2023〕26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等规定执行。
四、申报评审方式及程序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申报审核,操作手册可在系统首页下载。
(一)用户注册
职称申报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单位、申报人提前进入系统逐级注册,已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逐级上报职称时,若无法选择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请联系相应机构进入系统注册。
(二)个人申报
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应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本单位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并登录系统,选择“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按照要求准确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和上传有关附件材料,申报人员本人必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检查无误后点击上报。申报材料要求详见《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附件1)。
(三)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以法人形式登录系统,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业绩成果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按要求将申报人基本信息和业绩贡献情况在本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结合申报人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等情况作出明确推荐意见,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审核通过后,经材料审核人员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统一将申报材料与有关附件材料原件一并报送本级主管部门(单位)审核。市直单位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查、公示、提出推荐意见后报送。
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查验申报材料。着重对申报人员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论文著作、业绩成果、年度考核和工作实际贡献等,进行审核查验。审核查验无误后,所有上传系统的申报材料,均须单位审核人员签字,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确保申报资格真实有效,填写的信息与上传的资料准确无误。
(四)部门审核
请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登录系统,对管辖范围内的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之后签署意见上报。非公有制组织人员申报的,由工作单位推荐评审,并按属地原则由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初审后报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程序的,应予以审核不通过并在系统注明原因。
破格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需填写《四川省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附件4,以下简称《破格申报表》)写明具体破格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人须提前将《破格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本级主管部门,经本级主管部门核实汇总并加盖印章后上传至申报系统。
(五)复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申报评审材料进行复核。
(六)报送
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逐级报送。各县(市、区)的纸质材料报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署意见后,由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报送;市直单位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汇总报送。各送审单位(主管部门)须按系列、子专业、层级分别汇总填写《南充市× ×系列× ×专业×级职称送审名册》(附件2)一并报送。
(七)组织评审
复核通过后,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抽取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包括材料评审、答辩、专家组评议、召开中(初)级职称评委会评审等程序。中级职称的申报人员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发文
评委会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将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和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公示情况及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发文。发文后进行电子职称证书制作等工作。委托评审的企事业单位参评人员,其所属个人材料返回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批。
(九)办理相关手续
各送审单位接到评审结果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回《评审表》交给申报人所在单位并装入个人档案。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录“四川人社”APP查询并下载。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信息
包括基本信息、专业技术职务、培训经历、工作经历、学历学位信息、破格推荐信息、任职后业绩、学术论文、推荐意见、公示情况、推荐材料、个人思想工作总结及相关附件等。
(二)纸质材料
申报材料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真实有效,且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南充市× ×系列× ×专业×级职称送审名册》(附件2)按子专业和层级分开汇总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由送审单位审核后盖章。
2.系统自动生成的《评审表》1份,A4双面打印装订成册;
3.《评审材料目录》(附件3)所要求的2-12材料各1份,按目录顺序合并装订,A4双面打印并用白色封面胶装;
4.各县(市、区)需委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评审的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1份,委托评审函需与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5.所有材料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一袋),封面贴《评审材料目录》。
六、申报受理时间和地点
(一)个人网上首次申报时间:2024年11月8日一2024年11 月28日17:00(逾期不得补报)。
(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日17:00。
(三)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8日17: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四)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直部门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17:00。
(五)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17:00。
各单位应结合自身工作情况自行确定并对外公布本地区和单位现场收件截止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报送审核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盖封面章、骑缝章)和评审名册汇总表,逾期不再受理。
(六)材料报送地点
纸质材料接收地点: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科(顺庆区万年西路4号610室),联系电话:0817-2801759
(七)材料报送和返还要求
1.各县(市、区)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审核报送。市直单位由所在单位审核后统一报送。
2.评审过程中一律不再补充任何材料。申报材料由各单位派专人一次性报送,当面清点,完备手续。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3.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每年评审工作结束后除《评审表》外,其余评审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单位和个人自留原件,妥善保留相关材料。
4.经评委会评审通过的《评审表》要装入个人档案,作为评审资格确认的重要基础资料。各单位应及时按通知领取归档,未及时领取的,后果自负。评审未通过人员的《评审表》按照规定不再退回。
七、申报纪律
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无误。申报人本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各级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审查核实。如发现提供伪造虚假学历、资历、职称证书、论文、著作、业绩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当事人参评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对推荐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一)为进一步加强职称申报管理,申报人员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提供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或工作经历和社保缴费记录不一致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核实查明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二)为严防学术不端等行为,申报人员所提交的论文均应在知网、万方、维普数据库平台查重,重复率不得高于30%。查询查重证明材料,一并附在论文著作之后上传报送。
(三)为进一步加强学历学位审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对申报人员学历学位进行审核查验,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有关查验证明材料。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由申报人员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复印件并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八、其它事项
(一)申报人应根据自己从事工作选择申报。
(二)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和论文(论著)出版(发表)时间计算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若取得多个职称证书,任职年限均从最后取得的职称证书开始重新计算。
(三)按规定需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需提供确认审批文件。
(四)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需缴纳评审费140元;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需缴纳评审费100元。
附件:1.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
2.南充市2024年度XX系列XX专业X级职称送审名册
3.评审材料目录
4.四川省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
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7日
附件1
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推荐。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一、申报材料及填报要求
(一)证件复印件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扫描)在一页。
2.学历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除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外,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须配合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2008年以来取得的学位,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0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2001年以后无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述相关材料均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申请。除上述情况外,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由申报人员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复印件并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逐级正常申报(申报中初员级职称):初级职称证书(包含编码页与内容页)、任职资格通知(首页至尾页均需完整提供)和《评审表》(首页至尾页均需完整提供)三样资料复印件(三选二)。若有多个初级职称,每个职称均需按前述要求提供。
以职业资格证书申报: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依据《基本条件》第十九条申报同级或者高一级职称:应提供原工程系列非国土工程专业的高级职称证书或中初级证书,或原非工程系列职称的高级职称证书或中初级证书。申报时应提供前述任一职称证书(包含编码页与内容页)、任职资格通知文件(首页至尾页需完整提供)和《评审表》(首页至尾页需完整提供)等资料复印件(三选二)。
(二)破格推荐材料(仅破格人员提供)
1.《四川省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应盖本单位和区县主管部门公章;
2.各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符合破格规定条件的推荐报告一份,内容要针对申报对象适用的破格条件进行专项说明,并加盖相应单位公章;
(三)享受政策相关佐证材料(仅享受政策倾斜人员提供)
1.提前一年申报。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第十二条对应条款的相关佐证资料。
2.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第十三条规定年限的年度考核及基层工作年限条件的相关佐证资料。
(四)单位综合推荐意见
内容应结合申报人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等情况作出明确推荐意见,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系统。
(五)任职期内个人思想及工作总结
要求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 结,不少于1500字,手写签名并填写日期后扫描上传系统。
(六)专业技术成果
申报中级职称须提供任现职称期间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1篇(署名为第一作者,附查重检测报告,重复率不高于30%)。
(七)业绩证明材料
按照所申报层级,根据《基本条件》第六条至第九条能力、业绩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数量的业绩,提供对应的成果报告、验收材料等证明材料。
(八)社保证明资料
所有申报人员需提供与申报年限相一致的社保证明资料。
(九)继续教育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第25号令)要求,结合申报通知及实际工作情况参加当年继续教育。需提供与申报年限相一致的继续教育情况证明(申报初级职称提供近1年,申报中级职称提供近4年),每年应参加不少于30学时公需科目继续教育。
(十)用人单位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要求的书面说明材料
对职称计算机和外语不作统一要求,确因专业技术工作性质或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说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系统。
(十一)年度考核材料
提供任现职称以来与申报年限相一致(申报中级职称提供近4年、初级职称提供近1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式一份。未建立年度考核机制的非公企业,由人员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十二)单位公示情况
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包括公示内容、时间、结果等。
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时间,时间不得早于公示结束前。
(十三)委托评审
各县(市、区)需委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评审的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1份,委托评审函需与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十四)经济效益证明
有者选报,需提供经单位财务、审计部门或税务部门签章认可的佐证材料。
二、纸质材料填报规范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1.诚信承诺。申报人员本人签名并填写时间;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单位人事审核人、单位法人,签名、盖章并填写时间。
2.个人专业技术水平及业绩综述。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并填写时间。
3.基层单位意见。需写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并填写时间。
4.呈报单位意见。各级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负责人、资料审核人,需签名、盖章并填写时间。
(二)业绩证明材料
所有业绩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
(三)《破格申报表》(仅破格人员提供)
《破格申报表》原件和相关破格推荐材料原件加盖主管部门鲜章。
三、注意事项
1.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相关资料,均应签字盖章(均为单位公章或职称专用章)后扫描上传至系统。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原件,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 (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2.上述所有材料均需按要求全部上传至申报系统对应处,系
统通用模板中若无对应选项,请将相关资料上传至“评委会所需材料"处。若系统通用模板中的要求与本材料规范要求不一致,请按照本材料规范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同一材料不要在多个栏目重复上传。
3.所有佐证附件资料均以上传至系统中的为最终确认版,请各申报人员认真对待,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附件2
《南充市2024年度XX系列XX专业X级职称送审名册》
送审单位(盖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工作单位 | 姓名 | 性 别 | 民族 | 身份证号码 | 出生 年月 | 参加 工作 时间 | 最高学 历学位 | 毕业时间、院校及专业 | 学制 |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专业 | 现任职称取得时间 | 考核结果 | 申报评审专业 | 申报层级 | 是否享受政策(政策条件描述) | 是否破格 | 送审单位 | 备注 |
附件3
评审材料目录
姓名 | 申报系列 | ||||||||
单位 | 申报专业 | ||||||||
区县(部门) | 申报资格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备注 | ||||||
1 |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 ||||||||
2 | 身份证、学历证明材料、任职资格证书等材料 | ||||||||
3 | 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表 | ||||||||
4 | 单位综合推荐意见 | ||||||||
5 | 任现职以来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 | ||||||||
6 | 专业技术成果:论文或论著材料;未发表论文或报告 | ||||||||
7 | 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成果等证明材料 | ||||||||
8 | 单位公示材料 | ||||||||
9 | 所在单位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要求的书面说明材料 | ||||||||
10 | 破格推荐材料(仅破格人员提供) | ||||||||
11 | 享受政策的相关佐证材料(提前一年或降低学历等次) | 描述享受政策内容 | |||||||
12 | 其他材料 | ||||||||
单位联系人 | 联系方式(手机) | ||||||||
材料审核人: 单位盖章:
附件4
四川省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破格类型:囗学历 囗资历 囗任职年限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工作单位 | 职务 | ||||||
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含个人所有全日制和在职教育) | |||||||
现专业技术资格及获得时间 | 拟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 | ||||||
符合破格条件情况及佐证材料名称 | 符合《四川省国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自然资规〔2023〕5号)第()条第()款,条款具体内容: 佐证材料名称: | ||||||
对照破格条件,任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取得的主要业 | |||||||
所在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 ||||||
市(州)或省级主管部门(职改办)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注:①凡申请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均需填写此表;②申请人需提供个人破格的相关佐证材料。
- 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pdf下载
- 四川省地质勘查、国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