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市文物博物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省、市职称改革有关文件精神,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近期将启动开展德阳市2024年度艺术、群众文化(含群众文化“双定向”)、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系列(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市范围内从事艺术、群众文化(含群众文化“双定向”)、图书资料、文物博物专业领域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专业及条件
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四川省艺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四川省群众文化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四川省图书资料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关于在全省开展群众文化专业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文物博物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规定的条件开展。
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三、申报审核程序
本次采取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全市艺术、群众文化(含群众文化“双定向”)、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系列(专业)职称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网上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有关部门(单位)审查的程序进行申报,详细操作手册可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下载。具体流程如下。
(一)网上申报
1.个人申报。申报人以个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选择相应的评审委员会按系统提示完成信息填报,提交用人单位审核。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2月4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个人资料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2.单位审核。所在单位、区(市、县)文化旅游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审核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2月11日18:00,申报人员在申报时,可逐级审查,审查期间可返回修改和补充材料。各级单位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18:00。
(二)纸质材料审核
1.纸质材料为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2.申报人员的纸质材料由各区(市、县)文旅部门、市级有关单位统一报送德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受理纸质材料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至2024年12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信息
包括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培训经历、工作经历、任职前工作业绩、任职后工作业绩、学术论文(论著)、考试成绩、考试合格证书、资格条件、个人思想总结、单位推荐意见以及相关附件等。
(二)纸质材料
网上申报信息填写结束上报后,评审材料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出的纸质材料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区(市、县)文旅部门、人社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主管单位印章。
1.需提交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
(2)《2024年度申报xxx系列(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一式1份,单独提交,不装订,由申报单位统一交到文旅部门汇总,需交纸质盖章版和EXCEL电子版。(电子版应与纸质版一致,以“专业+名字+一览表”格式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1744026344@qq.com)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提交材料时查验毕业证原件)。
(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证书复印件1份(提交材料时查验原件)。
(6)个人政治思想与取得现职称以来业务工作总结1份(字数不少于1500字)。
(7)单位综合推荐意见1份(字数不少于1500字)。
(8)业绩证明材料(含专业技术成果和获奖证明等)。
(9)近5年的《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各1份。
(10)符合学历、资历中年限要求的年度考核材料复印件各1份。
(11)业绩公示情况及公示结果1份。
2.评审材料要求
(1)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特别是论文、著作、获奖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查。所有复印件均须由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以及审核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
(2)区(市、县)文旅局、区(市、县)职改办按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审查核实。重点审核资格条件和其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审核合格的,在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呈报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
(3)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应进行业绩贡献公示,并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的“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及“基层单位意见”栏内签署详细推荐意见和加盖公章。
(4)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无误。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当事人参评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库,3年内不得申报,并对推荐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5)所有材料(除《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以外)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一册,纸质材料装订时将《评审申报材料目录》作为封面,侧面(书脊)注明申报者姓名、申报专业、评审编号,未按要求装订的申报资料不予受理。
(6)申报材料必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原则上每人一袋,并在材料袋的封面上附申报者基本信息(含申报专业、申报者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和拟评职称)、袋内材料内容目录、呈报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如有出版著作或发表论文需提供原件的,可单独包装成原件材料袋(封面注明申报者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和拟评职称),并在封面右上角用红笔注明为“原件”。
(7)凡申报材料不齐、不规范及未按要求装订者,不予受理。
五、破格申报程序
破格申报应先提交破格相关材料,由市职改办审核通过后报送申报材料。
六、其他事项
(一)所有申报人员应参加评委会组织的统一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二)根据省发改委、财政厅批准,初级、中级参评对象需分别缴纳评审费100元/人和200元/人。申报人需填写职称评审缴款信息表(见附件2),并按程序缴纳评审费。
(三)评审通过人员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发文。在完成以上工作后,通知各单位领取任职文件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存入个人档案,妥善做好任职文件和评审表的保管工作,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录“四川人社”APP查询并下载。
(四)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申报人员必须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评审法规、纪律和规则。所提交的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再申报中级职称,并将记入职称评审个人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接受继续教育。申报人员应完成在德阳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我市所开展的继续教育科目。继续教育培训学习请登录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px.dyhrsc.cn/)。
(六)计算任职资格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七)申报材料由各区(市、县)文旅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派专人统一一次性报送,当面清点,完备手续后方为有效。
(八)纸质资料受理地点:德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德阳市绵远街一段79号201室),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838-61678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