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绵阳市2023年度建设工程高级职称资料的通知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报送绵阳市2023年度建设工程高级职称
资料的通知
绵阳科技城生态环境和城市建设局,各县(市、区)、园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改办、党群工作部),市直有关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建设工程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评审系统)实际,现将2023年度建设工程高级职称资料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料报送对象
在“评审系统”中,审核结果显示中国(绵阳)科技城建筑工程技术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初审已接收”对象,其余对象不受理。登录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3月4日9:00—3月8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345室(地址:集中办公区6号楼A座345室,联系电话:0816-2243579)。
三、申报的资料及装订要求
申报资料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2023年建筑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材料》《2023年建设工程高级职称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前两项资料分开装订,各报送一份。《2023年建设工程高级职称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只报送电子档。
(一)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该表通过“评审系统”打印。表中申报人员应认真通读理解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并签字;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认真履行审核职责,确保申报人业绩及相关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并由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再逐级上交各县(市、区)、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改办、党群部)签署意见后,报中国(绵阳)科技城建筑工程技术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资格评审综合材料(详见附件)。该材料可不通过“评审系统”打印。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顺序和材料内容按《2023年建筑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材料目录》(详见附件)排序,封面封底统一采用110克以上白色亚光纸;侧面(书脊)注明高级工程师、申报者姓名、申报专业;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材料上需加盖原件审验章(或签“与原件一致”)、审查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的业绩材料中,至少选择两个业绩除本单位盖章外,还需两个及以上相关单位证明并加盖公章,全部材料均需胶装成册,整齐、牢固,防止脱页。未按要求装订的、材料散乱不规范的申报资料不予受理。
四、复审
报送纸质材料时,申报人需带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论文、专利、技术报告、破格申报佐证等材料,各级负责职称材料审查的部门(单位)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职,严把审查关,特别要加大对基本要件真实性的审查,并加盖原件审验章。
资格审查贯穿申报评审全过程,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提供的各类证书、经历、业绩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申报评审资格。失信人将被记入四川省建设工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对已取得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撤销其任职资格,并记入四川省建设工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建筑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材料目录
2.2023年建设工程高级职称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
(该通知同步在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发布,附件请在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下载)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