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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市市场技术监督工程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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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04
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乐山市
职称分类: 工程技术人员 > 市场技术监督工程 > 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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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市级各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市场技术监督工程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经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全市2024年度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乐山市本级、高新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注册地为乐山市本级、高新区范围内的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中,从事市场技术监督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及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专业

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下设的5个子专业:计量测试、危险化学品鉴定、食品质量检验检查、特种设备检验、产(商)品质量检验检测。

三、申报基本条件

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四川省市场技术监督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市监规发〔2022〕4号)规定执行。(详见附件1)

(一)申报方式。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本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人员和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申报。个人、单位操作指南在系统首页下载。

(二)个人申报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逾期不得补报)。

(三)申报人所在单位初次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日。

(四)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即评委会初次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5日。

(五)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

(六)主管部门修改提交截止时间(即评委会最终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

(七)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

四、申报和评审程序

(一)用户注册

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主管部门、申报单位、申报人提前进入系统逐级注册,已在系统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主管部门注册,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所属企、事业单位注册,报主管部门审核;非公有制企业(组织)报登记住所地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逐级上报职称时,若无法选择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请联系相应机构进入系统注册。

(二)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单位提出职称申报申请。经本单位同意后,登录职称系统,选择乐山市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按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涉密的,请按规定作脱密脱敏处理。

其中,破格申报的人员需单独上传《四川省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附件2)和所在单位出具《破格推荐报告》。

(三)单位审查

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登陆系统对申报人的网上所有信息参照申报条件进行逐条审查,核实确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公示文件、公示结果证明及综合推荐材料后,上传提交审核。

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综合推荐意见,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对申报人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学术技术水平和能力、任职期内主要业绩贡献情况等作出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并明确是否同意推荐。

(四)部门审核

申报人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严格把关审核,登录系统,进行逐级审核,重点审核申报人员政治素质、资格条件、网上填报信息和上传资料的真实性。委托评审人员,需按程序上传委托评审函。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程序的,应予以审核不通过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五)中评委办公室复审

中评委办公室对各主管部门初审通过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不予受理。复审通过后,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

(六)材料报送

复审通过后,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双面打印),其余资料按照目录要求(附件3)单独装订,完成签字、盖章手续后,由主管部门指定专人将规范的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时缴纳评审费用。

(七)评审会议。中评委按规定组织评审。申报职称需参加答辩的人员,按照《四川省市场技术监督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市监规发〔2022〕4号)第十八条规定的范围执行。评审会议期间邀请市局机关纪委派员全程监督。对评审拟通过人员在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具体答辩时间及地点将在网上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八)答辩。申报中级职称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需参加现场答辩:1.达到规定学历但非本专业或非相近相关专业的;2.破格申报人员;3.取得市场技术监督工程技术领域职业资格,对应申请工程师职称申报者;4.职称评审委员会认为应当进行现场答辩的。

(九)审核确认

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中级职称公示情况及相关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发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初级职称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印发任职资格通知。

(十)办理相关手续

评审结果通知下发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通知各单位集中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请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要求及时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存入个人档案,逾期未领,责任自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统一归集职称信息并生成电子职称证书,申报人可自行登录四川人社APP下载打印。评审未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其余评审材料不再保留、退还。

五、申报材料规范性要求

申报材料是评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主要依据,必须真实、客观、无误。(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

六、收费标准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中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收取200元(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收取100元。

七、注意事项

(一)把握时间节点。申报人要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平台关闭等原因影响申报。申报材料一旦提交至评委会将无法退回。

(二)谨慎操作系统。审核责任部门在进行系统审核时,

若遇申报人网上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必须谨慎选择以下情况,操作不慎将造成申报人该年度无法再次进行申报的严重后果。

1.审核退回:在下方对话框中填入退回原因后点击确认退回,该信息将直接退回至申报人,需按要求修改后重新提交。

2.审核不通过:该申报人本年度评审申报将置为不通过,该年度无法再次进行申报。

(三)严格认定时间。成果、奖励、业绩、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材料和论文论著发表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30日(论文论著需见刊)。

(四)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未完成规定学习任务的,不得申报职称。

(五)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申报人必须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评审法规、纪律和规则。所提交的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复印件)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再申报初、中级职称,并将记入职称评审个人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如需委托评委会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应向评委会出具委托函。评议结束后,评委会将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单位,由单位自主使用评审结果。

(七)计算任职资格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八、联系方式

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833-2436506。

联系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北段269号机关党委(人事科)。

附件1.四川省市场技术监督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

本条件

2.四川省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

3.申报材料目录

4.申报材料规范性要求

5.单位推荐意见模板

        

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1


相关附件
  • 附件1 关于印发四川省市场技术监督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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