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报送2024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有关学校(单位):
我市拟于今年11月下旬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各县(区)、有关学校(单位)的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原则上空岗申报,并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证明材料。根据《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自贡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自教体函〔2021〕114号)文件精神,现将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全市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高等学校内设中职部及市、县(区)教育教研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中申报高级讲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二、评审材料要求
(一)凡需报市评审的高级讲师职务任职资格,均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一式两份,《评审表》封面与第一页之间粘贴以下材料:
(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2)师德综合考核鉴定表一式一份。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确认通知书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4)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一份;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或聘书的复印件一式一份。(同级职称转系列评审人员,还须报送首次聘任同级职务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
(6)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情况统计表一式一份。
(7)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结业证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免试表)一式一份。
(8)近5年继续教育年度学时证明、近5年公需科目培训合格单各一式一份。
(9)推荐单位证明材料。(包括专业实践工作经历;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获“优秀”等级次数及对应考核年度;在本单位民主推荐测评中的满意率。)
(10)年度考核优秀证明(或视为优秀的县级以上荣誉复印件)。
2.《中等职业学校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以下简称《简表》)一式二份(打印并加盖公章)。
3.《自贡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览表》一式一份。
4. 业绩证明辅助材料(装订成册):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公示情况表一式一份。
(2)个人业务工作总结(本人担任现职务以来教育、教学等工作情况总结)一式一份。
(3)近5年年度考核表(能反映本人教育、教学基本情况)一式一份。
(4)近5年各类规范性培训证明材料等。
(5)育人成果(含含思想政治教育、指导青年教师等)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6)教学成果(含学年课时安排表;教学经验总结;年度教学质量评估合格证明及2次优秀证明;市级网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等)印证材料复印件。
(7)专业实践成果(含指导青年社团、第二课堂;企业培训、结对帮扶情况,中级任职资格或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文化课教师每年到企业调研、考察2次以上等)证明材料。
(8)业绩成果(现职以来至少有1项县级、1项市级以上【其中市属学校至少2项市级业绩成果】)材料。
(9)其他申报材料复印件。
(10)2023年9月—2024年9月备(听)课本复印件一份(批改作业和学生家访情况由学校核查,首页附《备(听)课本评价表》(单独装订成册)
(二)上述材料中除《一览表》为标准A3纸尺寸外,其余所有材料统一规格为标准A4纸尺寸,所有材料的印章须为红色。材料书写潦草或复印件字迹不清而影响辨认效果者,后果自负。
所有申报人员相关材料复印件的审核,由各学校落实专人负责,审核无误后,应在每份复印材料上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上审核人姓名,注明审核时间,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单位公章。“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和审核日期可以以盖章代替手写。
(三)所有评审的材料需按下列学科分组:
1.政史教心学科组(含政治、德育、法律、历史、教育学、心理学等);
2.经济学学科组(含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农业经济管理学、工商管理、财会、税务、旅游等);
3.语言文学学科组(含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
4.艺术学与体育学学科组(含音乐学、美术学、体育学等);
5.数理化学科组(含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学、气象学等);
6.医学、生物学与农学学科组(含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医学、药学、中西医结合、生物学、作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利用学、植物保护学、畜牧学、兽医学、林学、水产学等);
7.工程技术学科组(含机械工程、冶金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农业工程等)。
三、答辩
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均需参加市评委会统一组织的答辩。答辩内容的重点是所任学科(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以及本专业领域的改革、发展动态等,答辩与评审同时进行。答辩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材料报送和装袋要求
(一)申报人的“个人业绩贡献”应在所在学校(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及结果请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注明。
(二)各县、区学校在报送材料前,应先报县、区职改部门审查,并在《评审表》“学校主管部门”栏内签署同意推荐的意见后,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报市评审。
(三)申报材料必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装袋,每人一袋(一袋不够的,可装两袋),并在档案袋上贴好送评材料清单,填写有关材料的份数、学科(专业)、申请人所在单位、姓名和拟评职务。
(四)申报者的材料、《评审表》须双面打印,并与前述《评审表》中所装订的附加材料一起装订,不外露订书针;其他所有材料必须装订成册。
五、其它事项
(一)任职时间是聘任时间,不是资格的取得时间。申报人员的有关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材料报送时间,任职时间可计算至2024年12月31日。
(二)随着职称相关考试制度的健全、规范,申报人员应该满足所有申报条件后才能进行申报,无论评审通过与否,申报人所报材料一律不退,由市里统一销毁,申报人务必妥善保存相关原始材料。
(三)凡需报市评审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要按照相关工作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申报人员务必于2024年10月22日前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完成网上初次申报(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务必于 2024年11月3日前完成提交资料的网上修改。各区县、学校要规范工作程序和要求,逐级进行审核、申报 ,同时纸质申报推荐材料务必于2024年10月29-31日将评审材料报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逾期未报者不再受理。(材料报送日程见附件)
(四)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申报高级职务每人次320元(其中含答辩费80元)。以区县、市直属学校(单位)为单位(不对个人)转账缴款(不收现金),凭缴款单开正式发票。开户名称: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 开户行:自贡银行汇兴支行。账号:0000017332191012。用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
(五)相关表格请在自贡教育职称评审交流QQ群中下载。联系人:丁老师;联系电话: 810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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