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德阳市党校系统教师初级、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委党校:
按照工作安排,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启动2024年度德阳市党校系统教师初级、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市党校系统从事教学、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范围以及申报评审条件均按照《四川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委校通〔2024〕93号)有关要求执行。
三、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纸质材料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照个
人网上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的程序进行申报,详细操作手册可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下载。具体流程如下。
(一)网上申报
1.各区(市、县)委党校通过社保业务经办人账号以“法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请用户权限,经上级单位审核通过后可进行相应操作。各区(市、县)委党校可联系当地职改部门分配、审核账号。
2.申报人以个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录网上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选择相应的评审委员会按系统提示完成信息填报,提交用人单位审核。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方式。
(二)纸质材料审核
纸质材料为系统审核通过后双面打印相关材料并装订成册。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社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由各区(市、县)委党校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进行统一报送。
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四、评审程序
(一)初审。各区(市、县)委党校、人社局对评审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在有关栏目签署明确意见。所有复印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盖公章。不符合申报条件和材料规范的中评委不予受理。
(二)复审。德阳市党校系统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推荐的材料进行复核。
(三)评审会议。由德阳市党校系统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开展评审工作。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单位应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一贯表现、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等进行综合考评,并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提出推荐意见,上报中评委。申报人相关业绩成果均为任现职期间取得,且在2024年11月13日(含)前发表或结项。
1.申报人拟申报评审的专业技术职务专业原则上应与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专业一致。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评审表》应按“填表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在“呈报单位意见”栏分别由所在单位和县(市、区)职改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教学、科研、咨政等业绩佐证材料。
4.近三年年度考核表。
5.《单位综合推荐材料》,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申报人简历(含学历)、现任专业技术职称和年限、申报专业、主要业绩、科研成果、讲授课程、课时和质量、业绩公示结果等情况,经申报人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后,加盖单位公章。
6.其他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居民身份证等。
7.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评审材料公示情况(加盖单位公章)。
8.近三年《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申报安排
(一)时间安排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
现场收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
(二)材料报送地址
德阳市党校系统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德阳市旌阳区双东镇青衣江东路一段366号市委党校厚德楼206办公室)
(三)评审工作联系人
张老师,0838-5363113。
附:《四川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德阳市党校系统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4年10月28日
- 《四川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