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农业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工作部,基层畜牧兽医站:
按照《德阳市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德农人事〔2023〕17号)文件精神,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开展2024年度农业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全区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或其他非公有制组织中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全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德阳市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德农人事〔2023〕17号)。
申报人员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符合资历年限条件。
申报人员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论文、论著、成果、奖励、专利成果、项目报告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
三、申报方式
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办理。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网上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11月16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单位审核时间:2024年11月21日18:00。
个人修改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四、评审程序
评审程序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复核推荐、申报受理、组织评审、结果公示、审核确认及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内容参见附件)。
五、材料报送要求
1.审核通过后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系统导出),电子版请一并报送,纸质材料与系统提交信息请务必保持一致。
2.申报人员材料报送至德阳市旌阳区农业农村局办公楼205室,联系电话2551732。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18:00,凡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或超过截止时间报送的不予受理。
六、其它事项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初级职务每人次收费标准为100元。
附件:评审程序及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德阳市旌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8日
- 德农人事〔2023〕17号德阳市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基本条件.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