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实验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有关省级部门,有关高等学校:
为推进我省中小学(含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现就做好2024年度实验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全省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机构以及电化教育等其他相关部门(单位)从事实验技术工作(包括劳动、研学基地)并符合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及推荐要求
申报者申报材料经所在学校(单位)审核后,逐级报市(州)教育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实验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教〔2020〕77号)执行。高等学校所属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实验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向学校所在市(州)申报推荐。申报人员相关材料,各学校(单位)要严格审核,由各市(州)和有关省级部门进行把关,凡不符合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一律不得推荐。
申报正高级实验师职称的须全员参加答辩,其他按照川教〔2020〕77号文件规定需答辩的人员参加答辩。答辩重点考察申报者专业技术水平,主要内容为从事学科(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以及本专业领域的改革、发展动态等。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 、其他事项
(一)鼓励兼任实验技术工作的相关教师积极申报评审实验技术职称,促进高素质专业化实验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坚持评聘结合,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单位报送破格、直接申报等人员的申报材料时,需按要求提交专题报告、专家推荐意见、简表、一览表等材料,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答辩和评审程序。
(三)本次职称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网址:http:// 103.203.218.251:8081/zcpsqd/。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照首页的“个人操作指南”“单位操作指南”进行申报、审核。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11月27日9:00—2024年12月23日18:00。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省直部门(单位)初次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18:00。个人补正材料后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9日18:00。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省直部门(单位)最终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18:00。纸质申报推荐材料请于2025年1月3日前报送至四川省学校国有资产与教育装备中心(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南段1353号5—6办公室)。
(四)各地各部门推荐人选,需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更新其所有信息,评审时将依据该系统核查相关人员信息。为帮助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更好的使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请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职称评审系统管理员加入QQ工作交流群(群号:177514009)。
附件:1.2024年实验技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
四川省教育厅
2024年11月26日
- 1. 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承诺书.docx下载
- 2. 四川省实验技术人员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评审表.doc下载
- 3. 实验技术系列申报评审高级、正高级职称人员情况简表.doc下载
- 4. 专家鉴定意见表.doc下载
- 5. 四川省教育厅管理学校及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量情况表(选填).xls下载
- 6. 破格、直接晋升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xls下载
- 7. 破格、直接申报人员专家推荐意见表.doc下载
- 8. 实验技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材料报送要求.docx下载
- 9. 2024年度实验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情况汇总表.xlsx下载
-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实验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