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宁南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4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根据《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教师、体育教练员、彝文翻译、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及职称初定工作的预通知》、《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凉教体人〔2023〕 80号)、《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宁南县2023 年度“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人社发〔2023〕60号)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
全县中小学校(含职校、幼儿园、教师发展中心、青少年 活动中心)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在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领导下,由县教体局具体组织实施。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要成立教师专业职务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进行考核、评议和推荐。各中小学专人负责指导专业技术人员评审材料的填报,集中一次性报县教体局人事股。
二、评审范围及对象
根据文件规定,今年我县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 审的范围和对象是在编在岗的教育教学人员及教学研究人员,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教师职务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达到《教师法》《试行条例》《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85号)和《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凉教体人〔2023〕80号)规定的条件,各校不得任意扩大评审范围和对象。另外,经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24年在全县学校对符合川教 〔2020〕85号和凉教体人〔2023〕80号之规定的条件且符合“定 向评价、定向使用”实施方案的人员,可以申报高级教师职称。
三 、推荐评审原则及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州相关规定和政策要求,持评聘结合,坚持正确的职称导向,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强化一线学生工作,坚持向一线教师教师和班主任倾斜,按照“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 献”的原则,充分体现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充分考虑教书育 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引导和鼓励广大教师立足本职岗位,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将确有真才实学,师德高尚,教书育人成绩显著,专业技术水平已达到任职条件的同志推荐出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要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逐级审查的程序进行申报。申报人须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将严格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实际完善本单位的具体评价标准条件和评审推荐机制。要规范评审推荐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标准条件,保证评审质量。做到推荐公开、政策规定公开、岗位设置公开、成绩成果公开、考核评审结果公开,要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宁南县教体局高度重视群众的来信、来访,特别是对实名举报和群体性来信来访,将认真调查核实所反映的情况,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对履行职责不到位、资格审查和标准条件把关不严、评审推荐程序不规范的单位,要限期整改;伪造职称参评材料的,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严格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推荐评审条件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85号)规定的条件、《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川人社发〔2015〕55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印发〈关于明确中小学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8〕69号)中第四条“在农村学校任教累计满30年且仍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符合评审基本条件的,可直接推荐申报评审高一级教师职务(高级 教师、一级教师)”的政策,严格按照学校晋升职务的管理办法,开展今年的推荐工作。
另外,获得省州级称号教师,在学校(单位)教师晋升同 一职务的竞评中,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评审高级教师专业技 术职务资格教师能力素质测试考试需在B 等 ( 含B 等)以上 且仍在一线教学岗位上任教;申报评审一、二级教师专业技术 职务资格职务考试需在C等(含C等)以上。
四、评审材料的要求
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应对应本人现任职岗位提交以下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表》及其粘贴件(以下简称《评审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申报评审一级教师职务的《评审表》使用州职改办统一要求的评审表格式(见附件1b);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务、高级实验师职务的《评审表》(附件1)由申报人本人填写。《评审表》须双面打印(内容过多时,须缩小字体填报,不得轻易改变评审表格式),左侧装订并以县(市)为单位用统一颜色的纸张包边。评审双定向职称的,需在拟评审任职资格一栏明确填写。《评审表》粘贴件如下:
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最高学历与现从事专业不一致的,还需提供与现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人所获最高层次的专业毕(结)业证书。
5.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
6.现任专业技术职称首次聘任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续聘文件或证书;同级职称转系列聘任人员,还须报送首次聘任同级职务文件或证书复印件(有降低任职年限的须在此后粘贴相关文件、政策依据的说明)。
7.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2.0合格证书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8.推荐单位对申报人三个方面情况的证明。包含:对申报人符合规定年限等要求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含班主任、团委、少工委、少先队辅导员、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及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等)工作经历及考核结果的简述;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获“优秀”等级次数及对应考核年度;申报人在本单位民主推荐测评中的满意率(附测评汇总表以及测评大会照片彩色打印)。
9.支教经历证明或文件。
10.中小学教师在农村学校任教累计满30年评审高级教师职称申报表(见附件13)。
11.任现职以来最重要教育教学教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不超过5项)。
上述《评审表》粘贴件按顺序夹贴在《评审表》的封面与第一页之间。
(二)业绩证明材料各一式一份。
1.近5年以来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2.近3年《继续教育证明书》(含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证明,注:登录凉山州继续教育网(www.lszjxjy.com)完成学习)复印件。(注:近3年为2024年、2023年、2022年)
3.反映本人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的业务工作总结。
4.任现职以来,重要教育教学教研成果的复印件。
①育人工作成果
②教学工作成果
③教研工作成果
5.任现职以来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印证材料复印件。
6.《备(听)课本、批改作业情况及学校课后服务方案评价登记表》(见附件11)(2023年9月—2024年6月备(听)课本情况、批改作业、学生家访情况及学校课后服务方案由学校核查后如实填写,原件由教体科局复查。
7.其他申报材料复印件。
上述业绩证明材料须按顺序编写目录,并装订成一册。
(三)申报人员的有关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 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材料报送时间,任职时间以聘任文件为 准,可计算至2024年12月31日。《四川省申报评审中小学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见附件3和附件3c)一式一份(纸质和电子版同步报送)。
五、关于中小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评审高级教师职务的问题
(一)主持学校(园)工作的中小学校校(副)长、幼儿 园园(副)长评审中、高级教师职务,按指标设置数执行(见 附件9)。申报者撰写近五年工作总结(学校签章)1份,提供 评审“中、高级教师职务”条件的佐证材料复印件(验原件)1 份,并填写好《中小学校长高级教师登记表》(附件 7),于9月27日前,交纸质和电子材料到人事股。由“教体局党组”根据各申报者所提供资料,按评审推荐中、高级教师的方式,开展中小学校校长(园长)评审中、高级教师职务资格的评审推荐工作,实行等额推荐。确定推荐人员后,通知学校及本人,获得中小学校校长评审中、高级教师职务资格推荐的校长(园长),再根据本《通知》的他条款,做好申报评审工作。主持工作的中小学校校(园)长在申报评审时不能在学校挤占教师名额。
(二)其他副校长、教导主任等中层干部以教师身份参加相关职务资格评审。
六、材料包装和报送要求
(一)申报人师德考核结论意见、学校(单位)推荐结果和申报人签字确认的《简表》应在所在学校(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须顺延)。公示情况及结果要在《评审表》的“学校(单位)推荐意见”栏和《简表》的“公示情况”栏加以注明。
(二)申报材料必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档案袋提前到人事股领取),每人一袋(一袋不够的,最多两袋,并编好袋号,同时在《一览表》备注栏标明“2袋”)。档案袋上粘贴填写好的《评审中小学教师职务申报材料清单》(以下简称《清单》,附件8)。
(三)凡按规定需参加答辩的人员,须用红笔在《清单》上“答辩(红笔标识)”处醒目地注明“答辩”字样。凡申报“定向”专业技术职称的,需要在清单右上角显著位置注明“定向”字样,并将本单位申报“定向”材料单独上报。
(四)所有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和数据,推荐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审核。经审核无误的,在一览表纸质版在空白处签署“经审核该教师申报材料,符合评审条件,同意呈报”。校长签字、审核人签字”。
(五)2024年报送材料线上线下一并报送,首先由学校审定无误后,按内容分类扫描为PDF格式以内容命名保存,其次在装订成册盖章签字报送,最后在职称评审系统按要求上传扫描件。
(六)报送材料时间由学校自行安排(不超过最后期限就行)。
七、关于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推荐
因2024年州上还未下达宁南县推荐评审正高级教师名额,对符合2024年省正高级教师条件的人员进行初评并确定大致人选,做好推荐准备。县教体局接到州教体局通知后,第一时间在校长微信群和人事股QQ 群中通知,各学校接通知后,按通知要求,把材料报教体局人事股,经“宁南县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遴选后,再填写相应的表册。
八、答辩
凡需答辩的人员(答辩的范围和对象,按川教职改办 〔2005〕72号文件规定执行)均须参加评委会统一组织的答 辩。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者须进行答辩
(一)具有教师资格,但学历未达标的。
(二)中学教师虽达到规定学历,但所学专业与所教学科 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申报高级教师职务的。
(三)中小学教师破格晋升高级教师职务的。评委会根据 需要要求答辩的其他人员。
(四)申报双定向人员。
答辩内容的重点是所任学科(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学 识水平、工作能力以及本专业领域的改革、发展动态等,答辩 与评审同时进行。答辩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审报高级职称当年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还需进行 说课。说课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其它事项
(一)各单位高级、 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应严 格控制在对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数的限额内(名额见附件9)。 中小学(园长)长均不在学校(园)名额内竞评,由县教体局 单独下达名额。
(二)评审材料不齐、不规范、未按要求的, 一律不予受 理,评审材料需装订成书,编好目录、页码等。
(三)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应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凉人社职〔 2024 〕65号), 自今年起我省全面推行应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职称评审实行线上和线下同步申报方式进行,在网上申报前,请先按文件要求做好线下申报相关工作。线下职称材料线纸质定于2024年10月8-11日收取,线上申报网址和时间另行通知。
( 四)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 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等有关规定处理,实行“ 一票否决”制; 已取得职称的,将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对有明显虚假内容而所在单位未认真审查纠正的,将通报批评所在单位和审查人员。
十、评审经费
申报高级教师职务收取评审费320.00元;申报中级职务每人收取评审费 200.00元;申报初级职务每人收取评审费100.00元。
宁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9月23日
- 2024年宁南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4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的通知(宁教体发【2024年80号).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