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天府新区眉山教体文旅局、各县(区)教体局,市级相关部门和市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现将开展2024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全市申报推荐评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二)东坡区、彭山区、市直属学校(单位)申报推荐评审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三)市直属学校(单位)申报推荐评审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初级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85号)、《四川省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川教〔2020〕76号)、《关于做好我省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职称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1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九条措施》(川人社办发〔2023〕9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眉教体发〔2023〕3号)等规定的条件均可申报。
三、申报程序
各县(区)制定各地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推荐通知,各学校(单位)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相关文件,按照以下程序开展工作:个人申请并如实填报材料、所在单位逐一审查核实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在有关栏目内签署推荐意见、各县(区)和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查、人社部门审核、相关纸质材料按时报送市教体局。
按照全省统一要求,申报参评人员除报送纸质材料外,还须从网上递交申报材料,请于2024年11月10日前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完成网上申报(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个人操作指南、单位操作指南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四、申报要求
(一)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严格按照《眉山市2024年度教师职称申报材料规范》(见附件3)要求装订。
(二)报送要求。
1.申报人员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填报后,请申报人员通过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一份)。
2.10月31日前各县(区)将申报高级专业职务《送审表》和《简表》电子文档报市教体局,同时东坡区、彭山区还需报送申报中级的《送审表》和《简表》电子文档。评审材料上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报的,不予接收,责任自负。
3.10月20日前市直属学校(单位)将申报评审材料和电子文档一并报市教体局。
4.申报人员的有关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人申报职称时间,任职时间计算至2024年12月31日。
(三)组织评审。
全市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东坡区、彭山区、市本级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市本级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由眉山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审。评审工作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四)面试答辩。
申报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职务所有人员均须参加答辩。答辩内容的重点是所处学段教师专业标准、所任学科(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以及本专业领域的改革、发展动态、本人教学成果或所撰写论文等。答辩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评价导向。在推荐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时,要坚持师德评价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实绩与成果贡献。坚持公开公正,程序规范,做到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坚持评聘结合,坚持正确的职称评价积极导向作用,坚持向一线教师和农村边远学校教师倾斜,对教育教学教研业绩突出,以及援藏援彝、地震灾区和到“三区”支教的教师,优先推荐。
(二)组织线上线下申报。今年是全市首次使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职称评审,请各区县教体局各单位严格按照系统首页操作指南的提示,做好线上申报。同时组织开展线下申报,认真审查申报材料原件,学校推荐委员会和区县教体局确保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学校负责人或区县教体局的审查人必须在属实的复印件上签署“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和审查人姓名、时间,并加盖学校或区县教体局印章。评审现场一律不接收补充材料,对不按要求审查的申报材料,将不予评审。
(三)严肃推荐纪律。凡是基本条件不符合的,个人不能申报,学校(单位)不得受理,更不允许向上级部门推荐。严格落实退休人员不得评定职称的规定,防止退休前突击评定职称。凡是未按照规定的程序公开推荐而搞“暗箱操作”的,一律取消该学校当年的推荐资格。凡是有伪造或谎报学历、专业、资历、岗位、成果、证书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申报者当年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已经取得任职资格的,撤消其职务。对审查失职的相关人员和弄虚作假的申报者,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其他事项
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取:高级职称每人次320元(其中含答辩费80元),中级职称每人次140元、初级职称每人次100元。由市教体局评审的,区县收到市教体局财务开具的缴款书后,再转账缴费。特别强调不接受教师个人汇款。联系人:李秘,联系电话:028-38195246。
“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人员林正宇, 19113903952。
附件: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2.眉山市2024年度职称申报评审送审表
3.眉山市2024年度教师职称申报材料规范
4.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材料
5.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材料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9月24日
- 关于开展2024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1).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