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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体育教练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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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05
营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
职称分类: 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 > > 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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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关于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体育专业人员等职称评审工作相关部署要求及《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体育教练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24年度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体育教练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85号)、《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76号)、《四川省实验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教〔202077号)、《四川省体育专业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体发〔20214号)、《营山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关于印发〈营山县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理论技能考试工作规程〉的通知》(营教科体发〔20218号)、《营山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关于印发〈营山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营教科体发〔202113号)等文件规定。

二、申报范围

(一)职称条件适用范围

1.中小学教师: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工读学校)以及教研、教师发展、电化教育、教育考试、教育技术装备和校外教育、培训等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可参照《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85号)参加职称评审。

2.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高等学校内设中职部及教育教研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可参照《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76号)参加职称评审。

3.实验技术人员:各级各类学校、科研院所、教育技术装备机构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中从事实验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民办学校相关人员可参照《四川省实验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教〔202077号)参加职称评审。

4.体育教练员:培养、训练运动员和指导群众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 延迟1年申报;

2.未直接从事教育、教学、教研工作的人员;

3.违反师德规范等相关规定受到处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影响期不计算为职称评审任职年限;

4.近三年来,在教育、教学、教研、评优、评职中,被审查出或被举报经查实弄虚作假,在申报材料中查实伪造学历、资历、学术、业绩、经历等信息的;

5.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侦查的,受到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6.中、省、市规定不得参评的其他情形。

三、申报方式

采取“线上+线下”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评审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申报推荐,操作手册在系统首页下载。

我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申报中、初级职称需委托评审,申报要求与本件一致,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1.个人网上初次申报截止时间

高级:202412122400,逾期不得补报。

中初级:202412142400,逾期不得补报。

2.用人单位、教育部门、人社部门初次审核截止时间

高级:202412161700

中初级:202412181700

3.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

高级:2024121824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中初级:2024122024:00前,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4.复审提交评委会截止时间:

高级:202412191700

中初级:202412231700

申报人员的相关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个人初次申报提交截止时间,任职时间可计算至20241231日。申报材料需严格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5.线下报送

原件及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特别注意:网上申报时间、各有关单位审核提交时间都严格限制,逾期将不予受理。要规范工作程序和要求,逐级进行审核、申报。不符合程序要求的申报一律不予受理。

6.系统操作特别提醒

个人申报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选择“南充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中职高级讲师选择“南充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一级、二级、三级教师选择“营山县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

单位在系统内审核时,若申报人员网上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用人单位必须谨慎选择以下情况,操作不慎将造成申报人员该年度无法再次进行申报的严重后果。

1.审核退回:在下方对话框填入退回原因后点击确认退回。该信息将直接退回至申报人,需按要求修改后重新提交。

2.审核不通过:该申报人本年度评审申报将设置为不通过,该年度无法再次进行申报。

四、评审材料要求

本次职称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单位的网上申报、审查、审核等材料与纸质材料均纳入评审范围。网上申报材料与纸质材料不一致者不得参与评审,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一)单位材料

1.岗位设置情况。学校(单位)推荐评审高、中级职称,应严格控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限额内,在报送申报材料时,须上传本单位岗位设置及聘用情况台账表,台账表须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盖章确认。

2.推荐公示情况。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人基本情况、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岗位设置使用情况(统筹设岗的须注明)、公示时间、师德考核(职业道德)结论意见、学校(单位)推荐结果、举报受理部门及电话(如有享受破格或倾斜政策申报人员,须在公示文件中注明享受政策相关依据)。上传职称评审系统时,需提供公示情况说明报告(须注明:经公示,材料真实无异议,XXX同志符合申报XXX职称条件,同意推荐)、公示现场照片或网站截图。

3.单位综合推荐材料。要全面反映申报者工作态度、业务能力、业绩贡献等情况,其中,务必包含以下方面情况的说明:申报者思想政治、身心素质情况;对申报者符合规定年限等要求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含班主任、团委、少工委、少先队辅导员、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及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等)工作经历及考核结果的简述;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获“优秀”等级次数及对应考核年度;在本单位民主推荐测评中的满意率;公示情况;对申报者资格、业绩、经历、材料等真实性的鉴定意见及综合推荐意见。

推荐材料须在最后一段特别说明申报人有无违法违纪、违反师德师风等情况。落款处须学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1-3项材料均需由用人单位上传至评审系统“用人单位审核信息栏”。

(二)个人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申报人员通过“评审系统”网上申报,待显示“评委会已接收”后导出,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非导出上报无效。

2.系统导出《评审表》后,须另附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若最高学历学位获得时间未达到规定的任职年限,或最高学历学位的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申报者本人与现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下一级学历学位证书或合格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

5)现职称任职资格文件、职称证书、首次聘任文件的复

印件;

6)符合相关规定的职(执)业资格(技能)证书或技能

等级证书复印件(此项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提交);

7)如享受倾斜政策申报人员,须按要求填报《享受倾斜政策申报表》,如享受破格政策申报人员,须按要求填报《破格申报表》;

8)单位综合推荐材料、本单位岗位设置及聘用情况台账表、公示情况说明报告;

9)人事档案保管证明和任现职以来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证明(此项为民办学校教师或合同制教师提交);

10)与职称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一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11)任现职以来取得的,符合申报职称对应条件的县级以上荣誉(校级表彰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

12)申报者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继续教育公需和专业科目学时证明;

13)《农村学校教师职称申报审批表》(一式一份),由“在农村学校任教累计满30年且仍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拟申报高一级教师职称时填写,所在单位、县教体育局和人社局审核无误并签章。

上述1-13项材料经学校(单位)审核签章后在评审系统相应栏目上传彩色扫描件,并与《评审表》一并胶装成册。

(三)业绩材料

具体要求见附件。

五、申报程序及要求

职称申报均应按照“个人申报—用人单位推荐—县教育、人社部门初审—评委会办公室复审—评委会专家评议—县人社局复核确认”程序开展。

(一)个人申报

1.申报人按相应的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和程序向所在学校(单位)申报。申报人须签订《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保证所提交的评审材料真实、准确,落款处由申报人亲笔签名并加盖手印。

2.申报人提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一并提交学信网核验证明,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有关查验证明材料。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核实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后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3.申报人所提交的论文均应在知网、万方、维普数据库平台查重,重复率不得高于30%;期刊须在国家新闻出版署上核验。期刊核验报告及查询查重证明材料,一并附在论文著作之后上传报送。

4.申报人在填报职称申报信息时,应严格按照规定如实填报,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彩色扫描件(扫描件字迹不清楚影响辨认效果者,责任自负)。申报材料扫描前,均须由用人单位审核工作责任人审核后,注明“原件真实,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并亲笔签名,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材料逐页加盖公章,业绩材料如页码较多,则可由审核人在首页签字后,加盖骑缝章。

(二)用人单位推荐

学校(单位)要成立以同行专家和一线教师为主的职称申报推荐委员会(一般不少于7人),采取说课讲课、专家评议、民主测评、量化打分等评价方式,对申报者进行全面考核,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单位集体研究并在学校(单位)门户网站或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人基本情况、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岗位设置使用情况(统筹设岗的须注明)、公示时间、师德考核(职业道德)结论意见、学校(单位)推荐结果、举报受理部门及电话(如有享受破格或倾斜政策申报人员,须在公示文件中注明享受政策相关依据)。上传职称评审系统时,需提供公示情况说明报告(须注明:经公示,材料真实无异议,XXX同志符合申报XXX职称条件,同意推荐)、公示现场照片或网站截图。

(三)县教育、人社部门初审

县教育、人社部门对学校(单位)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要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标准条件,严把时间节点,确保初审质量。初审无误后按程序提交至评委会。

(四)评委会办公室复审

评委会办公室对送审单位系统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凡是因复审不合格,影响评审进度的,将全县通报并核减次年职称名额。评委会接收后,申报人需从系统导出并打印《评审表》,由送审单位将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的《评审表》和有关纸质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评委会办公室。评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复核,确定复核通过人员名单。

(五)评委会专家评议

评委会按规定组织评审,评审包括答辩、专家评议、评审会议等。中初级职称评审会议期间,邀请县纪委监委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进行全程监督。评审结果按要求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人社局复核确认

公示无异议后,将中、初级评审相关情况报县人社局,县人社局对评委会通过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确认后发文制作电子证书。

六、申报材料要求

1.各系列(专业)的职称申报评审材料中《简表》《一览表》统一规格为标准A3纸尺寸,其他所有材料统一规格为标准A4纸尺寸。《评审表》和《业绩证明材料》封面、封底用白色A4亚光纸胶装,正文须双面印刷,左侧装订并包边。所有材料要求字迹清晰、格式美观,如因书写潦草或复印件字迹模糊影响辨认,责任由申报者自负。《一览表》一式二份,由各片区和直属单位准确填写并签章后上报(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3458278208,电子文档报邮箱:352071561@qqcom)。表册按高级、一级、二三级教师(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分类分页填报,并按系列分公、民办教师分类统一造册报送。社会力量办学教师、代课教师均须在相应表册备注栏中注明,若因填报不准确造成的相应后果和责任由报送单位责任人负责。

2.申报者的申报材料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一袋(含:评审表、个人材料、业绩材料)。如材料较多的,最多两袋,并编好袋号,同时在《一览表》备注栏标明“2袋”)。档案袋上粘贴填写好的《职称申报材料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并编号。其中《一览表》学科组序号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下发,须与档案袋上编号一致。

3.凡按规定需参加答辩的人员,须用红笔在《清单》上“答辩”处醒目地注明“答辩”(红笔标识)字样。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坚持原则。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推荐工作是关系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大事,各学校(单位)必须具备讲政治、维稳定、创和谐的大局意识,要严格执行职称改革的政策和考核推荐工作的组织规定,做过细的工作,妥善处理好有关问题;要认真按照评职条件、程序及有关要求办事,做到岗位数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考核推荐结果公开;要通过逗硬考核促进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二)严格标准,鲜明导向。各学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营山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印发的《营山县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考核量标》的通知(营教科体发〔202014号),不得随意更改,不得将矛盾上交,要保持和维护教师队伍的稳定;严格按程序开展考核,择优推荐上报。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如有弄虚作假或不公正、公开的行为,或因评职发生非正常上访,一经查实,不仅要取消设置的相应岗位,而且,要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学校(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规范程序,严肃纪律。各学校(单位)必须做到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一是各学校要完善职称考核推荐工作方案,切实增加一线教师的考核权重。二是要严把材料审查关,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确保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凡弄虚作假,考核推荐程序不规范,一经查实,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通报其所在单位。三是完善职称评审、考核推荐中的回避制度,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畅通教师维权渠道,对问题线索要逐一核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四是严厉查处职称评审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评定职称谋取利益,杜绝暗箱操作等违规违纪行为。对履行职责不到位、资格审查和标准条件把关不严、评审推荐程序不规范的学校(单位),要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或有违纪行为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咨询电话:

08178213850(营山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

08178377687(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股)

监督投诉电话:

08178286337(中共营山县纪委监委驻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08178221093(中共营山县纪委监委驻营山县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组)

附件:业绩材料线上填报及线下送审细则

                                 营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124 


附件

业绩材料线上填报及线下送审细则

一、中小学教师

申报评审中小学高、中级教师职称,申报者本人应针对现任职岗位提交以下材料。材料一式一份并按顺序编写目录,装订成一册。

线上申报时,业绩证明材料按系统提示,在“评审系统”中相应版块分别呈现。

《南充市申报评审中小学高(中)级教师职称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一式二份,由各片区和直属单位准确填写并签字(推荐委员会)盖章(行政章、工会章)后上报。

《南充市申报评审中小学高(中)级教师职称人员基本情况简表》(以下简称《简表》)一式二份,申报人签字、审核人签字、公示情况、推荐意见等要素填写齐全后上报。

(一)个人总结。反映本人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的业务工作总结。

(二)教育教学教研成果。任现职以来,获得的教育教学教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含:A.育人工作成果;B.教学工作成果(申报者如系县级以上名师工作室成员,须提供相应文件及现承担工作职责或已届满的证明材料);C.教研工作成果(教研成果如系集体完成,应由合作者或课题负责人出具申报者所承担的内容或所起作用的书面证明材料;如系教学设计、科研报告等应注明在何种范围内交流,并提供《专家鉴定意见表》;如系需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须提供《教研成果审核认定表》;如系教研课题应包含立项证明材料、成果鉴定书及获奖证书等材料)。

(三)备(听)课情况。2024910月备(听)课本(手写)复印件,首页附《备(听)课本及作业批改评价表》。

(四)作业批改和家访情况。申报者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或近5年学生作业批改和家访情况。应包含:任教班级、任教学科、学生人数、周课时数、作业批改频次及质量、家访次数和完成质量等。另需提供申报者202410月第4周(1023-1027日)所申报任教学科2名学生本周作业复印件(音、体、美、劳等部分无书面作业的学科可提供教师过程性记录)。如因特殊情况未正常行课的,核查时间顺延一周。

(五)指导培养青年教师。任现职以来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其他申报材料复印件。

上述所有申报评审材料按3个学科类别、11个学科分组,并在《职称申报材料清单》上注明。

1.文科类

1)政治学科(含政治、思想品德、心理健康、少先队活动课);

2)语文学科;

3)历史学科;

4)地理学科;

5)外语学科;

2.理科类

6)数学学科;

7)物理学科(含物理、小学科学);

8)生物学科;

9)化学学科;

10)职电劳学科(含电化教育、信息技术、劳动(通用)技术、地方(学校)课程等)。

3.艺体类

11)艺体学科(含音乐、体育、美术、幼教)。

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申报评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中级职称,申报者本人应针对现任职岗位提交以下材料。材料一式一份并按顺序编写目录,装订成一册。

线上申报时,业绩证明材料按系统提示,在“评审系统”中相应版块分别呈现。

《南充市申报评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中)级职称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一式二份,由各片区和直属单位准确填写并签字(推荐委员会)盖章(行政章、工会章)后上报。

《南充市申报评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中)级职称人员基本情况简表》(以下简称《简表》)一式二份,申报人签字、审核人签字、公示情况、推荐意见等要素填写齐全后上报。

(一)个人总结。反映本人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的业务工作总结。

(二)教育教学及专业实践成果。任现职以来,申报者本人获得的重要教育教学及专业实践成果的复印件。含:育人工作、教学工作、专业实践工作等3个方面的成果。

(三)业绩成果。任现职以来,申报者本人取得的业绩成果复印件。业绩成果如系集体完成,应由合作者或项目负责人出具申报者所承担的内容或所起作用的书面证明材料;如系教学设计、科研报告等应注明在何种范围内交流,并提供《专家鉴定意见表》;如系需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业绩成果应提交《业绩成果审核认定表》;如系科研、教研课题等应包含立项证明材料、成果鉴定书及获奖证书等材料。

(四)备(听)课情况。2024910月备(听)课本(手写)复印件,首页附《备(听)课本及作业批改评价表》。

(五)作业批改和家访情况。申报者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或近5年学生作业批改和家访情况。应包含:任教班级、任教学科、学生人数、周课时数、作业批改频次及质量、家访次数和完成质量等。另需提供申报者202410月第4周(1021-1025日)所申报任教学科2名学生本周作业复印件(音、体、美、劳等部分无书面作业的学科可提供教师过程性记录)。如因特殊情况未正常行课的,核查时间顺延一周。

(六)继续教育情况。申报者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前的继续教育公需和专业科目学时证明;须提供汇总表,并经推荐单位、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审核签章。

(七)其他申报材料复印件。

中等职业学校职称系列按3个学科类别、7个学科分组,在《一览表》上相应位置注明,如有未统计到的专业(学科)请备注。

1.文科类

1)政史教心学科组(含政治、德育、法律、历史、教育学、心理学等);

2)经济学学科组(含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农业经济管理学、工商管理、财会、税务、旅游等);

3)语言文学学科组(含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等);

2.理科类

4)数理化学科组(含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学、气象学等);

5)医学、生物学与农学学科组(含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医学、药学、中西医结合、生物学、作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利用学、植物保护学、畜牧学、兽医学、林学、水产学等);

6)工程技术学科组(含机械工程、冶金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农业工程等);

3.艺体类

7)艺术学与体育学学科组(含音乐学、美术学、体育学等)。

三、实验技术人员

申报评审实验技术人员中级职称,申报者本人应针对现任职岗位提交以下材料。材料一式一份并按顺序编写目录,装订成一册。

线上申报时,业绩证明材料按系统提示,在“评审系统”中相应版块分别呈现。

《南充市申报评审实验技术系列中级职称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一式二份,由各片区和直属单位准确填写并签字(推荐委员会)盖章(行政章、工会章)后上报。

《南充市申报评审实验技术系列中级职称人员情况简表》(以下简称《简表》)一式二份,申报人签字、审核人签字、公示情况、推荐意见等要素填写齐全后上报。

(一)个人总结。反映本人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的业务工作总结。

(二)业绩成果。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本专业业绩成果。业绩成果如系集体完成,应由合作者或课题负责人出具申报者所承担的内容或所起作用的书面证明材料;如系教学设计、经验总结等应注明在何种范围内交流,并提供《专家鉴定意见表》;如系需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业绩成果应提交《业绩成果审核认定表》;如系科研项目、教研课题等应包含立项证明材料、成果鉴定书及获奖证书等材料。

(三)实验方案和报告。申报者本人撰写的2024910月的实验方案和实验报告(手写)。

(四)其他申报材料复印件。

四、体育教练员

申报评审体育教练员中级职称,申报者本人应针对现任职岗位提交以下材料。材料一式一份并按顺序编写目录,装订成一册。

线上申报时,业绩证明材料按系统提示,在“评审系统”中相应版块分别呈现。

《南充市体育系列申报评审中级职称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一式二份,由各片区和直属单位准确填写并签字(推荐委员会)盖章(行政章、工会章)后上报。

《南充市体育系列申报评审中级职称人员基本情况简表》(以下简称《简表》)一式二份,申报人签字、审核人签字、公示情况、推荐意见等要素填写齐全后上报。

(一)个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

(二)个人情况登记表。

(三)本人任现职以来代表作。

(四)任现职以来能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其他申报材料复印件。


相关附件
  • 四川省教育厅[2020] 85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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