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开区党建工作部、社会事务局,市直属学校(单位):
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开展2024年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教师高、中、初级及实验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一)评审范围。全市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教师高级职称,巴中经开区、市本级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教师中、初级职称以及实验技术中、初级职称。
1.巴中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市范围内中小学(含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和巴中经开区、市本级中小学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2.巴中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市范围内中职学校高级职称和市本级中职学校教师中、初级职称。
3.巴中市实验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市本级及巴中经开区范围内实验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
各县(区)尚未组建相应中级评委会或自行组织评审确有困难的,在同级人社部门出具委托函后,委托市级或其他县(区)相关专业评委会评审,评审结果按规定反馈委托地人社部门。
(二)评审对象。全市普通中小学、职业高中、成人中专、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及教研、教师发展、电化教育、教育考试、校外教育、培训等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实验技术工作并符合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须在我市参加基本社会保险自申请之日起的前6个月连续缴费,且缴纳社保单位与申报单位一致,硕士研究生申报初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申报中级职称的除外。)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标准
2024年全市教师职称评审以《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四川省实验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为指导,按照《巴中市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巴人社发〔2023〕9号)《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市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巴人社函〔2024〕52号)等文件精神,进行人才分类评价。
(一)具体条件。按照《巴中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巴中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巴中市实验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巴教体函〔2021〕39号)等规定执行。
(二)补充说明。农村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职称评聘,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乡村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职称评聘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4〕56号),结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九条措施〉的通知》具体实施,申报职称时由县区审核并出具说明。
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国家、省和市相关政策规定,申报、推荐和评审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要坚持评聘结合,坚持正确的职称导向,坚持向一线教师和农村边远学校教师倾斜;按照“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原则,充分体现教师职业特点,充分考虑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引导和鼓励广大教师立足本职岗位,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水平,切实将有真才实学、师德高尚、教书育人成绩显著、专业技术水平已达到任职条件的同志推荐出来。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为进一步实现职称评审公开透明,按照中省推进职称评审信息化要求,从2024年起,我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采取以线上申报为主,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线上申报、审核、评审等系列工作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home)。
(一)用户注册。按照用人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操作手册在系统主页下载)。
1.学校注册:学校提前进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在市教育局或县(区)教育局注册。学校应真实、完整填写所需信息,明确专人作为单位账号管理员审核网上申报信息真实性、规范性。
2.申报人注册:申报人在学校账号下注册个人账号,注册时的社保信息即为个人登录账户信息,填写信息应认真仔细核对身份证、姓名、性别等信息,注册后不可更改。
(二)个人申报。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选择“巴中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中职教师选择“巴中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实验技术人员选择“巴中市实验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
(三)单位推荐。单位要成立相应职称资格申报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和所报材料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查和全面考核,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不得早于申报时间)。公示内容必须有《2024年巴中市申报评审教师(讲师)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情况简表》。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照要求拟制综合推荐材料(单位综合推荐意见中需注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或其他不得申报、延迟申报、不计算任职年限等问题),在相关表格中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并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线上审核。
(四)主管部门审核。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及时登录系统,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退回并在系统中一次性注明原因。
(五)评审委员会评审。巴中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巴中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巴中市实验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组织评审。评审表决会议结束以后,对评审委员会评审表决未通过的人员,不重新进行评审。对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核发证。评审结果确认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系统中生成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制作发放纸质职称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通过“四川人社”APP或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查询并打印电子职称证书。
线下申报根据线上对应申报材料内容,按照线下申报评审材料的有关要求进行。
四、申报材料
申报者须签订诚信承诺书(见附件6),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将严格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一)线上申报评审材料
线上申报评审材料按照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设置的有关内容模块进行报送。
(二)线下申报评审材料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8〕13号)要求,申报材料推行代表作制度,申报者按评审条件提供任现职以来的最高荣誉、论文或课题,淡化数量要求。
1.县(区)、市直属学校(单位)材料
(1)《关于2024年推荐评审教师、讲师系列高(中、初)级职务的请示》一份。
(2)《巴中市教育系统2024年申报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送审花名册》一份(附件1),分学科用A3纸打印,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3)《巴中市教育系统2024年申报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统计表》两份(附件2)。
(4)人社部门核准的岗位空缺情况登记表。
2.个人材料
由申报人提供,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一袋,市上统一分学科编写袋号,档案袋上粘贴填写好的《XXX评审XXX职务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中职用附件3-1、实验序列用附件3-2)。档案袋内装以下材料:
(1)《2024年巴中市申报评审教师(讲师)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情况简表》二份(附件4、中职用附件4-1、实验序列用附件4-2),本人确认签字,学校复核无异议后加盖公章逐级上报,其中一份装袋,另一份由县(区)汇总单独报告。表中“公示情况”栏,要注明对申报人的公示起止时间及结果。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两份(评委会接收后从系统直接导出打印并逐级签字盖章),由申报人使用A3纸双面打印。其中《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6)、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等资料按顺序置放于《评审表》的封面与第1页之间装订。
(3)评审佐证材料按《XXX评审教师、讲师系列(高)中级职务申报材料清单》顺序装订成册。
(三)材料分组
所有评审材料按下列8个学科(系列)分组,注明在档案袋上:
1.语文学科;
2.数学学科;
3.外语学科;
4.文科类学科(含政治、历史、地理、思想品德、心理健康、少先队活动课、职业规划、职教文科类专业);
5.理科类学科(含物理、生物、化学、小学科学、电化教育、信息技术、劳动(通用)技术、职教理工科类专业);
6.艺术综合学科(含音乐、体育、美术、幼教、职教艺体类专业、地方(学校)课程);
7.职教专业课;
8.实验序列。
注意:中小学、中职、实验序列分开打捆,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综合学科按上述小学科分类排序打捆。
(四)材料规范
1.除《送审花名册》《评审表》和《简表》用A3纸双面打印外,其余材料均使用标准A4纸双面印制。材料书写规范工整,复印件清晰易于辨认,材料不齐全或不规范或未按要求提交的不得报送。
2.各单位申报材料按学科10袋打捆,每个学科按《送审花名册》上的顺序叠放,每捆上面粘贴填写好的《报送评审材料打捆标签》(附件7)。申报材料由专人报送,一律不受理申报者个人报送材料。除《评审表》以外的材料不退还,请妥善保存原始材料。
3.申报人应如实录入基本信息至《巴中市教育系统2024年申报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送审花名册》,由学校(单位)和主管部门对照申报材料审核汇总数据。
五、申报时间
(一)时间要求
2024年12月4日—2025年1月20日(其中: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23:59,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20日17:00)。各县(区)、直属单位(学校)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27日23:59。
(二)系统申报流程
1.市本级:个人—申报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评委会。
2.巴中经开区:个人—申报单位—经开区教育主管部门—经开区党建工作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评委会。
3.县(区)高级:个人—申报单位—县(区)教育局—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评委会。
4.县(区)中初级委托:个人—所在单位—县(区)教育局—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评委会。
(三)所有线下申报材料提交时间、具体接收地点另行通知。
六、相关事项和要求
1.评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高级职务每人次320元(其中含答辩费80元),中级职务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评审费由各县(区)统一收款后联系市教育局财务室开具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后再存入指定虚拟账号。汇款用途栏务必注明“支市教育局教师职称评审费”字样。
2.各单位(学校)申报推荐教师(讲师)高(中、初)级职务,必须严格控制在人社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数内,不得超限额申报。其中,到民办学校支教的待回流在编教师必须在编制所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数内申报,民办学校教师申报推荐职务参照公办学校执行。
3.各地各校要不断加强薄弱学科教师队伍建设,我市推荐正高级教师(正高级讲师)、评聘高(中)级教师职务将采取破格晋升、名额单列等逐步向小学思政、心理健康教育、团队活动、安全教育、小学科学、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劳动技术、职教专业课等学科教师倾斜。
4.各单位(学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推荐程序,严格标准条件,严肃工作纪律,结合实际完善本单位的具体评价标准条件和评审推荐机制。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高度重视群众的来信来访,特别是对实名举报和群体性来信来访,应认真调查核实所反映的情况,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各地各校要切实完善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在职称评审、岗位晋升、评优选模等工作中未录入信息系统的信息原则上不予以认定。
6.各地各单位要严格督促申报人履行职称评审诚信承诺,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凡是查实有弄虚作假情形的,对相关责任人从严追责问责。
7.因实行职称评审线上系统申报,工作任务繁重,各地各单位(学校)要成立系统推广运用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组建职称评审线上申报工作团队,安排专人指导申报人员的线上申报工作,绝不能因报送方式改变影响任何一个符合条件人员申报职称。要加大投入力度,落实网络、电脑、工作终端等设施设备保障,确保信息系统稳定运行。要加强工作宣传,做好信息系统推广运用宣传引导,让各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充分知晓并灵活操作使用信息系统。各地各部门在推广运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汇报,以便联系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完善系统功能,确保系统运用推广质效。
8.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对申报人申报材料实行一站式审核,不得要求申报者提交规定要求以外的材料,严禁以职称审核为名违规收取费用。对在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9.若有委托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的情形,请认真审核并确保委托评审材料的真实性,并在委托评审报告中说明材料真实性、准确性等情况,同时报送花名册。
市教育局电话:0827-5813636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电话:0827-5266285
巴中市教育局
2024年12月3日
- 附件3:巴中市实验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