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和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教育和体育局、海螺沟景区管理委员会,各直属单位(学校)、有关学校:
现将2024年高级教师(讲师)、定向中级、定向高级、定向正高级教师(讲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对照规定标准要求,做好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
一、工作要求
做好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工作,是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县(市)教育和体育局、海螺沟景区管理委员会、直属单位(学校)、有关学校务必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各项工作。
(一)坚持师德评价第一标准
要坚持以教育家为榜样,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引导广大教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爱岗敬业,努力提高师德修养和教书育人水平。要强化品德评价正向激励作用,加强个人品德、职业道德、从业操守等方面的考核评价。职称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发现申报人员存在道德失范或严重失信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撤销职称申报资格。申报人均须提供相关部门征求意见表。
(二)突出教育教学实绩与成果贡献
要把教学情况考察和教学能力考核作为教师职称推荐、评审的必要内容。体现先进教学理念和新课程标准且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落实、业内专家评价有效的原创性研究报告、优秀教学设计(案例)、课堂教学实录、校本教研成果等可以替代论文,重点考察教学科研成果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实际应用和推广价值。各单位在推荐时,应坚决打破论资排辈的不良做法,对教育教学业务能力强(如常规教育教学)、教研教改成绩突出、学科知识扎实(如教师学科知识统测成绩优秀)、教育教学业绩拔尖(如参加全州3-8年级教学质量统测成绩优秀、中高考情况)的班主任和一线教师,只要符合评审基本条件,应主动推荐,切实让骨干班主任、骨干教师、骨干教研员优先得到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晋升。采取查评备(听)课本,抽查作业批改情况,核查教师家访情况,引导教师聚焦教学、聚焦课堂、聚焦学生(州属学校由所在学校查评并由州教育和体育局有关部门复核确认,县(市)属学校由县(市)教研室查评,分别给予“优、良、中、差”等级评定和300字以内的评语)。申报对象是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的,还需检查所在学校本学期课后服务方案。
(三)发挥职称评价积极导向作用
要注重发挥推荐人选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向班主任倾斜(班主任的工作量可根据不同学段按每周5-7节计算)、向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向参与全州重点教育教学项目表现突出的教师倾斜(包括但不仅限于州级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及成员、州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等)。所有申报职称评审的教师均须在教师专业知识水平考试成绩、职称申报答辩情况表中填写2022以来参加教师专业知识水平考试成绩,专业知识水平考试成绩不及格的教师当年不能申报职称评审,未参加考试人员需提供不参考说明及佐证材料,杜绝无正当理由逃避考试。对教育教学业绩特别突出,受到同行和社会广泛认可的国家、省特级教师、省教书育人名师、省中小学名校长和名班主任,省“四有”好老师、州级优秀教师,其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可不作为必备条件。
申报评审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定向高级、正高级教师职称均须参加答辩,答辩内容为专业理论知识、专业能力与素质、工作业绩与学术成果等,主要考察申报人员专业技术水平(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申报推荐程序
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实际完善本单位的具体评价标准条件和评审推荐机制。要规范评审推荐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标准条件,保证评审质量。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高度重视群众的来信、来访,特别是对实名举报反映和群体性来信来访,要认真调查核实所反映的情况,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对履行职责不到位、资格审查和标准条件把关不严、评审推荐程序不规范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或有违纪行为的,要通报批评,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所有申报材料经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通过评审人员名单将在甘孜教体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再下文。
(一)规范用岗。申报高级教师(讲师),定向中级、高级教师(讲师)的各单位及申报定向正高级讲师的中职学校应严格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空缺限额内,推荐申报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各单位要至少分3年规划使用空岗,不得一次性将空岗全部使用。在报送申报材料时,须提交县(市)人社(职改)部门专业技术岗位空岗情况及使用空岗专题报告。
( 二)规范材料。申报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所需材料按照附件要求进行装订、报送,评审材料不齐、不规范的一律不予受理。评审结果公示期满后,各县(市)主管部门、直属学校可派人领取申报材料,超过一个月未领取的由人事科统一销毁。
三、申报方式
按照省人社厅统一部署,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开展,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 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首页按个人、单位操作指南说明进行申报、审核。
四、申报时间
个人网络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1日00:00,逾期不得补报。
单位首次审核时间:12月12日23:00截止。
个人首次申报通过后,可进行一次修改。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17:3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第二次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00:00 。
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线下受理纸质材料(一份)时间:2024年12月30日9:00至2025年1月7日17: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申报材料应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业绩成果应在任现职期间获得。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申报人员材料,核实申报材料真实性,包括学历、任职年限、年度考核、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发表论文等。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审核人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对符合资格条件者开展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登陆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传《公示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材料》,按程序推荐至上级部门审查。
(三)复审推荐。所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或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权限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政治素质、基本条件、工作实绩等,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提交至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州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简称高评办)。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四)线下报送。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显示“评委会已接收”后,各审核通过人员通过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评审综合材料各一式一份,逐级审核盖章后由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统一报送高评办。
(五)组织评审。州高评办按规定受理逐级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主要审核申报资格、推荐程序、评审范围等,审核合格后提请高评委开展专业评议。评审结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审核确认。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州高评办将高级教师(讲师)公示情况及相关材料报州人社局审核确认,批复评审通过人员的职称资格,并统一印发通知到各县(市)或州级有关部门 (单位)。
(七)办理相关手续。送审单位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教育和体育局下发评审结果通知后2个月内,到州高评办统一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及时移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要求存入个人档案。
评审通过人员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查询、下载和 打印电子职称证书。
六、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定向中级教师(讲师)每人收取评审费200元,高级教师(讲师)、定向高级教师(讲师)和定向正高级教师(讲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每人收取评审费240元,需答辩的人员另交答辩费80元(定向中级是否答辩另行通知)。评审费由各单位统一以汇款方式缴纳(请注明申报人数、答辩人数)。报送材 料时须出示汇款凭证复印件。汇款方式如下:
收款单位(户名):甘孜藏族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康定市支行
银行账号:22575101040008378
“ 汇款用途” 一栏务必注明 “职称评审费” 字样。在上报材料
时应提交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一份。
七、其他事项
(一)时间计算。计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截止时间2024年12月,申报人相关材料(包括奖励、成果、论文、著作发表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
(二)继续教育。申报人员需按规定任职年限提供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完成证明材料。
(三)社保要求。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提供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八、有关要求
(一)今年是我州首次使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开展高级教师、定向正高级、高级、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请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将本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并指导用人单位和申报人员按照系统首页操作指南的说明在规定时间内开展线上申报和线下资料报送工作。报送至高评办的评审表内容务必与系统提交信息保持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凡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或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州级主管部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推荐、审查各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制。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已取得职称的,将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对有明显虚假内容而所在单位未认真审查纠正的,将通报批评所在单位和审查人员。
材料报送地址:康定中学
联系人:马克林,联系电话:0836-2823132。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教〔2020〕85号)
2.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教〔2020〕76号)
3.甘孜州申报职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送评花名册
4.2024年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5.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12月3日
- 附件1: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85 号)(1).pdf下载
- 九条措施.pdf下载
- 九条措施配套措施.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