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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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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04
仪陇县教育和体育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
职称分类: 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 > > 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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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教育督导组,直属单位:

根据省、市关于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体育专业人员等职称评审工作相关部署要求及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体育教练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我县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中小学教师: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工读学校)以及教研、教师发展、电化教育、教育考试、教育技术装备和校外教育、培训等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要严格按照《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85号)执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 延迟1年申报;

2.未直接从事教育、教学、教研工作的人员;

3.违反师德规范等相关规定受到处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影响期不计算为职称评审任职年限;

4.近三年来,在教育、教学、教研、评优、评职中,被审查出或被举报经查实弄虚作假,在申报材料中查实伪造学历、资历、学术、业绩、经历等信息的;

5.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侦查的,受到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6.中、省、市规定不得参评的其他情形。

二、申报方式

采取“线上+线下”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评审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申报推荐,操作手册在系统首页下载。

1.个人网上初次申报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5日24:00,逾期不能补报。

2.用人单位、教育部门、人社部门初次审核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5日17:00。

3.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6日24: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4.复审提交评委会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7日17:00。

申报人员的相关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个人初次申报提交截止时间。申报材料需严格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5.线下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特别注意: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各环节所需时间,因填报资料不规范或超过截止时间造成审核不通过,由申报人员本人自行负责。

三、评审材料要求

本次职称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单位的网上申报、审查、审核等材料与纸质材料均纳入评审范围。网上申报材料与纸质材料不一致者不得参与评审,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一)单位材料

1.岗位设置情况。学校(单位)推荐评审中级职称,应严格控制在县人社局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限额内,在报送申报材料时,须上传本单位岗位设置及聘用情况台账表,台账表须经县人社局盖章确认。

2.推荐公示情况。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人基本情况、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岗位设置使用情况、公示时间、师德考核(职业道德)结论意见、学校(单位)推荐结果举报受理部门及电话(如有享受破格或倾斜政策申报人员,须在公示文件中注明享受政策相关依据)。上传职称评审系统时,需提供公示情况说明报告(须注明:经公示,材料真实无异议,XXX同志符合申报XXX职称条件,同意推荐)、公示现场照片或网站截图。

3.单位综合推荐材料。要全面反映申报者工作态度、业务能力、业绩贡献等情况,其中,务必包含以下方面情况的说明:申报者思想政治、身心素质情况;对申报者符合规定年限等要求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含班主任、团委、少工委、少先队辅导员、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及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等)工作经历及考核结果的简述;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获优秀等级次数及对应考核年度;在本单位民主推荐测评中的满意率;公示情况;对申报者资格、业绩、经历、材料等真实性的鉴定意见及综合推荐意见。

推荐材料须在最后一段特别说明申报人有无违法违纪、违反师德师风等情况。落款处须学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1-3项材料均需由用人单位上传至评审系统“用人单位审核信息栏”。

(二)个人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通过“评审系统”网上申报后导出,用A4纸双面打印,非导出上报无效。

2.系统导出《评审表》后,须另附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若最高学历学位获得时间未达到规定的任职年限,或最高学历学位的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申报者本人与现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下一级学历学位证书或合格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

5)现职称任职资格文件、职称证书、首次聘任文件的复

印件;

6如享受倾斜政策申报人员,须按要求填报《享受倾斜政策申报表》,如享受破格政策申报人员,须按要求填报《破格申报表》;

(7)单位综合推荐材料、本单位岗位设置及聘用情况台账表、公示情况说明报告;

(8)与职称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一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9)任现职以来取得的,符合申报职称对应条件的县级以上荣誉(校级表彰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

(10)申报者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继续教育公需和专业科目学时证明

11《农村学校教师职称申报审批表》在农村学校任教累计满30年且仍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拟申报高一级教师职称时填写,所在学校、县教体局和人社局审核无误签章

上述1-11项材料经学校(单位)审核签章后在评审系统相应栏目上传彩色扫描件,并按以上顺序粘贴在《评审表》的封面与第一页之间,一并胶装成册。

(三)业绩材料

具体要求见附件。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职称申报均应按照“个人申报—学校(单位)推荐—县教育、人社部门初审—评委会办公室复审—评委会专家评议—县人社局复核确认”程序开展。

(一)个人申报

1.申报人按相应的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和程序向所在学校(单位)申报。申报人须签订《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保证所提交的评审材料真实、准确,落款处由申报人亲笔签名并加盖手印。

2.申报人提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一并提交学信网核验证明,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有关查验证明材料。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核实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后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3.申报人所提交的论文均应在知网、万方、维普数据库平台查重,重复率不得高于30%;期刊须在国家新闻出版署上核验。期刊核验报告及查询查重证明材料,一并附在论文著作之后上传报送。

4.申报人在填报职称申报信息时,应严格按照规定如实填报,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彩色扫描件(扫描件字迹不清楚影响辨认效果者,责任自负)。申报材料扫描前,均须由用人单位审核后,注明“原件真实,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并亲笔签名,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材料逐页加盖公章,业绩材料如页码较多,则可由审核人在首页签字后,加盖骑缝章。

(二)用人单位推荐

学校(单位)要成立以同行专家和一线教师为主的职称申报推荐委员会(一般不少于7人),采取说课讲课、专家评议、民主测评、量化打分等评价方式,对申报者选进行全面考核,确定推荐人选,学校(单位集体研究并在学校(单位)门户网站或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人基本情况、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岗位设置使用情况、公示时间、举报受理部门及电话(如有享受破格或倾斜政策申报人员,须在公示文件中注明享受政策相关依据)。

(三)县教育、人社部门初审

县教育、人社部门对学校(单位)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要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标准条件,严把时间节点,确保初审质量。初审无误后按程序提交至评委会

(四)评委会办公室复审

评委会办公室对送审单位系统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评委会接收后,申报人需从系统导出并打印《评审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由各教育督导组收齐片区学校所有人员的《评审表》和有关纸质申报材料统一报送。报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评委会专家评议

评委按规定组织评审,评审包括答辩、专家评议、评审会议等。评审会议期间,邀请纪委监委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进行全程监督。评审结果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人社局复核确认

公示无异议后,按评审管理权限将评审相关情况报、县人社局,市、县人社局对评委会通过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确认

五、评审材料规范

1.系列(专业)的职称申报评审材料中《一览表》(一式一份)统一规格为标准A3纸尺寸,其他所有材料统一规格为标准A4纸尺寸。《评审表》和《业绩证明材料》(一式一份)封面、封底用白色A4亚光纸胶装,正文须双面印刷,左侧装订并包边。所有材料要求字迹清晰、格式美观,如因书写潦草或复印件字迹模糊影响辨认,责任由申报自负。各教育督导组收齐片区学校的《一览表》电子档于12月16日8:30前发送至407610791@qq.com。

2.申报者的申报材料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一袋含:评审表、个人材料、业绩材料。如材料较多的,最多两袋,并编好袋号,同时在《一览表》备注栏标明“2。档案袋上粘贴填写好的《职称申报材料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并编号。

3.凡按规定需参加答辩的人员,须用红笔在《清单》上答辩处醒目地注明答辩(红笔标识)字样。

六、评审工作要求

(一)明确评价导向。各学校(单位)要高标准、严要求做好2024年度职称申报评审推荐工作。对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要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评价导向,把师德师风放在评价的首位,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的基本要求。对体育专业人员,要重点考察职业道德,突出评价实际贡献。要兼顾不同地域、不同类型、不同学段学校教师,重点评价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要强化一线学生工作,采用查评备(听)课本、抽查批改学生作业情况、核查教师家访情况等方式,引导教师聚焦教学、聚焦课堂、聚焦学生;要坚持向班主任倾斜,向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要将中小学教师任现职以来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或四大片区学校支教一年以上或任教以来两年以上经历作为申报高、中级教师职称的必要条件。

(二)压实工作责任。学校(单位)作为推荐和第一审核责任主体,要结合岗位空缺和人才发展需要做好申报人选推荐,严格履行推荐审核责任,在岗位数据填报、人员推荐等环节中,严格落实“谁审核、谁签名、谁盖章、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切实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凡未按要求进行公示的推荐人选,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已经评审通过的,取消其任职资格。对虚报条件、伪造证书、文件等、跨学校或学段虚报职称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当事人当年评审资格,并记入职称申报诚信档案库且3年内不得申报,同时被取消名额不再递补推荐其他人选。对协助或包庇申报人弄虚作假的学校(单位),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取消该学校(单位)下一年度职称申报资格。

(三)确保‌公平公正各学校(单位)应严格在县人社局下达的职称岗位使用数的范围内开展职称申报、推荐、审核工作。学校(单位)在考核推荐前要做好申报人的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资格条件严格把关,落实审查责任。杜绝暗箱操作等违规违纪行为,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评定职称谋取利益。

七、其他事项

1.学校(单位)在推荐确定申报人选后,填写仪陇县xx(单位)关于2024年职称申报推荐情况的回执,复印后一式一份交教育督导组(直属单位直报局610室),由教育督导组上报评审材料时一并交回。

2.各学校(单位)确定的申报人选涉及到有实验技术人员、体育专业人员的等需委托市或省相关评委会评审的,请在第一时间与县教体局政工股联系。

3.无论是线上填报材料,还是线下送审的纸质材料务必按文件要求规范格式,因学校(单位)或个人原因造成材料不全,或达不到送审要求的,责任自负。

附件:业绩材料线上填报及线下送审细则

                                  仪陇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123


相关附件
  • 川教[2020]85号 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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