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
县属事业单位、乡(镇)事业单位:
现根据上级部门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度我县事业单 位工作人员初级职称评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适用范围
全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 、工作流程
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或上报评审材料—获取职务任职资 格—证书办理—领取证书—上报聘任材料—核定岗位—聘 任—核定待遇。
三、审批权限
1.“初级资格评审材料”报县职改办审核后提交各序列初评会审批
2.“初级聘任材料”报县职改办审批。
四、资格评审
事业人员职务任职资格(以下简称资格)可以通过两种 方式获取,即:考试获取和评审获取(专业技术人员详见附 件1《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对照表》)。考试获取资格:专业 技术人员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SC.hr SS.gov.c/)中“人事考试”中“职称资格考试”相关要求进 行 ;评审获取资格:初级资格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材料申报。
1.申报时间:2024年10月8日-12月15日), 逾期未申报自行负责。
注:该项工作涉及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请务必宣传到位。
2.申报条件: 各系列、专业资格评审条件:按照《丹巴县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附件2)。
3.申报材料: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1,A4纸双面打印)、《甘孜州专业技术人员信息情况表》(附件2A4 纸双面打印)、《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附件3)、《大中专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审批表》(附件4)个人政治思想与业务工作总结及佐证(业绩成果、图 片、简报)材料、单位综合推荐材料、《教育部学历或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继续教育复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5)《甘孜州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送评花名册》(附件6),以上材料各一式一份。
4.申报流程:个人申报—单位审核—县职改办审核—提交县各序列初评委会研究。
五、相关政策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职称申报时不再要求群众提交学 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的通知》(川职改办函〔2018〕 13号)文件要求:各申报人员不再提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 和复印件,只需提供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打印的具有二维 验证码和在线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或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 案表》,无法提供查验证明材料的,需由用人单位进行学历 和学位审查并按规定由审查人和审查单位签字盖章,确保学 历和学位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六、纪律要求
1.加强诚信教育,确保信息真实。各单位要加强对广大 事业人员的诚信教育,保证填写的各项信息真实准确。若申 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成果,伪造学历、资历。篡 改聘任时间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一律取消申报评审 资格,通知所在单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将情况记录个人 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要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令第18号)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分。
2.加大重视力度,强化责任意识。事业人员职称评聘工作关系到每一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各事业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负责及时通知事业人员上报相关材料,迟报、谎报、漏 报、瞒报造成的后果则由各事业单位承担。
3.严格公示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各审查单位要将申报 人基本信息、相关业绩贡献情况面向单位和社会进行为期7 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才能上报,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保障职称评聘工作公开、透明。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甘孜州专业技术人员信息情况表》
3.《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
4.《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审批表》
5.《个人诚信承诺书》
6.《甘孜州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送评花名册》
丹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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