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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小学中初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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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08
泸县教育和体育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泸州市-泸县
职称分类: 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 > > 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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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 县 教 育 和 体 育 局

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小学中初级教师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各学区管理办公室,玉蟾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县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为做好2024年度中小学中初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对象、条件

(一)对象范围

泸县中小学中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所辖范围内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县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申报的中初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必须是推荐单位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非在编教师申报须由推荐单位提供申报人员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和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学科范围

评审范围内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课程设置所有学科。

(三)资历条件

申报人员须符合《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85号)、泸州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泸市职改办〔2019〕1号)、中共泸州市委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泸委发电〔2019〕1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九条措施>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395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中小学中初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要求,任职年限截止至 2024年12月31日。

二、网上申报流程

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纸质材料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网上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查的程序进行申报,详细操作手册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home)下载。具体流程如下。
(一)单位注册。职称申报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详细注册流程请参考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操作指南。已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
(二)个人申报。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经本单位同意推荐的申报人员以“个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报信息(注意:申报评委会选择“泸县中小学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提交用人单位审核。
(三)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填报真实性进行综合全面审核,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审核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内容详实、具体的推荐材料进行推荐(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职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等,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公示信息、公示结果和单位推荐材料,并提交至下一审核环节——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申报信息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信息上传要求
所有上传的申报材料须为彩色扫描件,有原件的需上传原件复印件须由推荐单位审核人签名,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注明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后再扫描上传,其余相关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查后签署意见及审查人姓名,注明审核时间同时加盖审查单位鲜章后再扫描上传。请严格对照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设置逐一上传相应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中级所需材料:

1.《泸县申报评审中小学级教师资格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1)一式一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附件2)一式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4.《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5.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7.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结业证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按规定不作要求的提供相关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

8.校级干部岗位培训证书或提高培训证书或研修培训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9.非在编教师需提供与推荐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和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各 一式一份 。

10.推荐单位对申报人员有关任职资格条件的审核情况证明(附件3)。包含申报人员:学历学位情况、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近五年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情况(未设置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岗位单位的申报人员不作硬性要求)、任现职或从教以来在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或“四大片区”学校支教(从教)经历情况(按规定不作要求的需说明)、在本单位民主推荐测评中的满意率、教研机构教研员任现职以来每年深入学校或通过县级以上网络平台听课、评课学时情况。

11.任现职以来承担网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相关材料(包括证明、获奖证书、教案等)复印件一式一份。

12.任现职以来获得与教育教学相关的荣誉或担任名师工作室成员、主讲教师、评委、分享自创教育教学资源材料(包括证明、证书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13.任现职以来教研成果材料(包括证明、证书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14.任现职以来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印证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15.任现职以来其他各类先进、优秀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16.近两年的备课本(教案)两本(原件)。

17. 教研机构教研员听课、评课及指导教学、教研工作记录两本(原件)。

初级所需材料:其中第1016项材料根据个人实际情况上报。

1.《泸县申报评审中小学二(三)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1)。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附件2)一式两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4.《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5.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7.推荐单位对申报人员有关任职资格条件的审核情况证明 (附件3)。包含申报人员:学历学位情况、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近五年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情况(未设置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岗位单位的申报人员不作硬性要求)、任现职或从教以来在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或四大片区学校支教(从教)经历情况(按规定不作要求的需说明)、在本单位民主推荐测评中的满意率、教研机构教研员任现职以来每年深入学校或通过县级以上网络平台听课、评课学时情况。

8.近一年的备课本或教案两本(原件)。

9.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结业证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按规定不作要求的提供相关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

10.校级干部岗位培训证书或提高培训证书或研修培训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11. 非在编教师需提供与推荐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和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各一式一份。 

12.任现职以来承担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相 关材料(包括证明、获奖证书、教案等)复印件一式一份。

13.任现职以来获得与教育教学相关的荣誉或担任名师工作室成员、主讲教师、评委、分享自创教育教学资源材料(包括证明、证书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14.任现职以来教研成果材料(包括证明、证书及相关材料) 复印件一式一份。

15.任现职以来其他各类先进、优秀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16.教研机构教师应有近1年的听课、评课及指导教学、教研工作记录(原件)。

(二)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纸质材料为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审核签署意见,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申报人员的纸质材料由申报单位统一报送至泸县教育和体育局(地址:花园干道205号)3楼人事教师培训股

(三)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

     1.申报人员要认真、准确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所在单位要严格审查,书面出具对申报人员推荐的主要依据和结论意见,以及对申报人进行公示的结果。

2.申报材料必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一袋(最多两袋),并编好袋号,同时在《一览表》备注栏标明“2,档案袋上粘贴填写好的《泸县申报评审中小学中初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清单》(附件4)

3.“单位推荐意见”内容包括:对申报人员任期内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贡献等(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所有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和数据,推荐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审核。对所有复印件均须由推荐单位审核人签名,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注明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对未按要求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参加评审。

5.上述材料中,除评审表外的其他印证材料应按规定装订成册,统一规格为标准A4纸尺寸,并装入档案袋,在档案袋目录上依次填上材料名称和联系电话(具体要求见附件5)。各学区、玉蟾街道教管中心、县直属学校(单位)须报送《一览表》的电子表格和纸质文档(单独报送,不装入档案袋)。所有申报材料按中学(分初中、高中、职高)、小学、幼儿园各学科分别打捆15袋左右为一捆),每个学科的材料按《一览表》的顺序叠放,《一览表》《档案袋》人员顺序应一致。

四、申报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108日至1025逾期不得报),县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1114日。
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平台关闭等原因影响申报。

(二)纸质材料报送。网上资料初审通过后再提交个人纸质材料,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4年11月20日—22日,逾期概不受理。

、其它事项

(一)各事业单位中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必须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学科结构比例和空缺岗位内进行,在报送申报材料时,需报送《泸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学科岗位设置审批情况汇总表》(附件6)。

(二)根据四川省发改委、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申报中级职务每人收取评审费140.00元,其中答辩人员需另缴答辩费60.00元。

(三)各学区、玉蟾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县直属学校(单位)务必于2024年1025日分别将一级教师职称汇总的《一览表》和泸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学科岗位设置审批情况汇总表等的电子表格及纸质材料报送县教育体育局人事教师培训股。系人:胥志晓

(四)评审材料不齐、不规范,以及未按要求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由于评审材料不齐、不规范所造成的后果由报送单位负责。

(五)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个人必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填写申报资料,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提供伪证、谎报成果、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个人三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单位将受到通报批评并列入信用黑名单,情节严重者,将依法查处。

(六)评审结束后,除评审通过人员的《评审表》外,其他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七)评审结果在泸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830-8190144

监督电话:0830-8190425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5982396484、18582368002、19113903952 (接听时段:9:00-12:00,14:00-18:00) 

、重要提示

职称评审是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一次重要检验,申报人员应亲自申报,并对其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肃、慎重地签订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社会上一些中介机构在职称申报期间,以职称申报咨询、服务等为由,乱收费、弄虚作假,请申报人员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泸县申报评审中小学中(初)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情况一览表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3.申报中小学中(初)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条件的审核情况证明

4.泸县申报评审中小学中(初)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清单

5.泸县申报评审中小学中(初)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装订材料目录

6.泸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学科岗位设置审批情况汇总表

7.报送材料标签

泸县教育和体育局 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 9 月 25 日


相关附件
  • 附件5:泸县申报评审中小学中(初)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装订材料目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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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4:泸县申报评审中小学中(初)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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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3:申报中小学中(初)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条件的审核情况证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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