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2024年农业技术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的通知
根据国家和省、市职称制度改革政策规定,为组织开展好2024年度农业技术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一)评审范围。武胜县农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同时,受理广安市内委托的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二)申报对象。从事农业系列各专业领域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按照《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农规〔2023〕2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执行,可在四川省农业农村厅(http://nynct.sc.gov.cn/nynct/xzgfxwj/2023/2/15/f7a63a9de1344a3aa76c0fa7110300b5.shtml)查询和下载。
职称制度改革相关政策:根据《广安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广委办〔2018〕81号)精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和自由职业等无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未参加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从事本专业工作,达到规定工作年限(专科生7年,本科生5年),可根据工作经历、业绩贡献直接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任职资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奖励、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
三、申报受理时间和地点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本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申报推荐。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一)网上申报途径: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二)个人网上初次申报时间:2024年9月27日—10月28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三)各单位、部门初次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日18:00。
(四)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五)各单位、部门再次修改审核提交截止时间(即评审委员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18:00。
温馨提示:请务必在评审委员会最终接收资料截止时间前五个工作日报送到人社部门审核,逾期审核不完,责任自负。
(七)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12:00。各单位、部门确保在规定时间报送审核通过人员的《评审表》和纸质材料到武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4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方式及程序
(一)用户注册。职称申报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主管部门、申报单位、申报人提前进入系统逐级注册,已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逐级上报职称时,若无法选择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请联系相应机构进入系统注册。
(二)个人申报。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应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本单位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并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选择“武胜县农业技术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按照要求如实填录网上申报信息。申报人员本人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须具体、真实、有效并可佐证。评价方式:武胜县申报人选择“申报评审”、其他的申报人选择“省内委托评审”。
(三)单位推荐。申报单位以法人方式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逐级审核,审核通过后报主管部门。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资格条件、业绩成果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按要求将申报人基本信息和业绩贡献情况在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申报开始时间)。对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结合申报人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成果等情况作出明确推荐意见,说明申报人符合《基本条件》中业绩、成果条件的第几条;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若有其他特殊情况一并进行说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签名,加盖公章。审核通过后统一将有关附件材料原件一并报送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现场审核。
(四)部门审核。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时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县级人社部门审核。
(五)人社部门审核。经各县级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报武胜县农业技术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受理。
(六)复核受理。武胜县农业技术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的范围、权限和程序受理申报材料。不符合资格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不予受理。
(七)资料报送。由各主管部门或县级人社部门,按照时间节点,根据《武胜县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附件1)和《2024年度农业技术职称申报装订材料目录》(附件2)要求报送纸质资料。
(八)评审。武胜县农业技术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组织评审。
答辩:本次农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实行全员答辩。对达到规定学历的非本专业和非相近相关专业、跨系列(专业)申报职称,享受相关政策以及需进一步考核的初级职称申报人员,按程序参加答辩(具体是否参与答辩以专家审核结果为准)。
答辩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员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术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答辩时间、地点和另行通知。请申报人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主动告知。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申报人自负。
(九)公示、发文、办证。武胜县农业技术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各人社部门复核无异议后印发文件和办理证书。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陆“四川人社”APP,进入“人事人才”版块查询并下载。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材料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材料。包括基本信息、培训经历、工作经历、学历学位信息、任职前业绩、任职后业绩、学术论文、技术职务、推荐意见、公示情况、推荐材料、工作总结及相关附件等,相关申报材料要求详见《武胜县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附件1)。申报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二)纸质材料。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的《评审表》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六、评审费用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中级职称评审费140元,参加答辩人员另交答辩费60元;申报初级职称评审费100元。
七、工作要求
(一)准确选择申报专业。职称评审对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业绩成果进行综合评价,申报人要通过材料(业绩成果、个人总结、学术成果等)、答辩等方式,将本人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取得的业绩、技术成果及所起的作用充分展现出来。申报人要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专业知识、技术能力、业绩及技术成果等准确选择申报专业,并在申报资料“个人专业技术水平及业绩综述”中明确填写,未准确选择申报专业,责任由申报人自负。四川省农业技术专业职称子专业适用范围可在《基本条件》附件中查询和下载。
(二)严肃申报工作纪律。申报人在申报时须严肃、慎重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申报评审全过程,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提供的各类证书、经历、业绩成果、论文和著作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送均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申报评审资格,失信人将被记入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申报人员需是本单位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人所在单位通过查询档案,结合技术能力、业绩贡献、现实表现、公示结果等情况,严格按照审查、公示等程序,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作出推荐意见,为申报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向主管部门通报,严肃处理。
(三)严格核查材料。各审核部门、单位要严把审核、复核关口,材料审查审核各环节应重点对申报资格及学历、职称证等要件进行核验,对不符合《基本条件》、材料规范等要求的不予推荐和受理。
申报人员所有提交的论文、报告等由所在单位在知网、万方或维普数据库平台进行查重(已发表的论文,查重比对截止时间为发表的前一日),重复率不得高于30%,查重报告附在论文之后一并提交。已公开发表的,核实论文及期刊真伪的方法:第一步,通过国家新闻出版署查询期刊是否在库(https://www.nppa.gov.cn/bsfw/cyjghcpcx/qkan/index.html)第二步,登陆知网、万方、维普网等平台查询(目前已在龙源网、期刊网存在大量假刊、套刊,请大家注意,避免上当)期刊基本信息,找到相应年度和期数的期刊,对比封面、目录及内容等是否与申报人员提供的一致。
八、重要提示
职称评审是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一次重要检验,申报人员应亲自申报。社会上一些不法中介机构在职称申报期间,以职称申报咨询服务、代发论文等为由,乱收费、弄虚作假,请申报人员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九、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8:00
咨询电话:0826—6227752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5982396484、18582368002
地址:武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4办公室
附件:1.武胜县农业技术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
2.2024年度农业技术职称申报装订材料目录
武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7日
附件1:
武胜县农业技术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本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申报推荐。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一、需上传至申报系统中的相关佐证材料及填报要求
(一)证件复印件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
2.学历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含学历证明书)(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等),须配合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200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2001年以后无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涉及《基本条件》学位条件的申报人员,须配合提供《学位认证电子报告》。
上述相关材料均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申请。
除上述情况外,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由申报人员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复印件。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逐级正常申报:①初级职称证书(包含编码页与内容页,复印在一页)、任职资格通知(首页至尾页均需完整提供)和《评审表》(首页至尾页均需完整提供)三样资料复印件(三选二)。若有多个初级职称,每个职称均需按前述要求提供。②在广安市外(含部队、中直、省直,与广安市有职称互认协议的除外)单位通过评审(初聘)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聘到我县企事业单位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现申报评审中级职称的人员,需按规定先确认再申报。广安市各县市区(园区)、重庆范围之间流动的不需确认。
以职业资格证书申报:职业资格证书、本单位以此职业资格证书聘任到对应专业技术岗位聘书和该职业资格证书注册本单位的注册证书(事业单位人员不需提供),聘任、注册年限需与申报年限相一致。
取得非农业系列专业职称人员,申报转评农业系列现从事专业同级职称:原非农业系列专业中级职称证书(包含编码页与内容页)、任职资格通知文件(首页至尾页需完整提供)和《评审表》(首页至尾页需完整提供)3个资料复印件。
(二)享受政策相关佐证材料(仅享受政策倾斜人员提供)
1.提前一年申报。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第八条对应条款的相关佐证资料和单位证明材料。
2.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第九条年度考核及基层工作年限条件的相关佐证资料和单位证明材料。
(三)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时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等。要求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系统。
(四)任职期内个人思想及工作总结。要求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手写签名并填写日期后扫描上传系统。
(五)专业能力
申报助理级:提供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证明材料;
申报中级:①提供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证明材料;②参照《基本条件》第七条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六)业绩成果证明材料
首页和骑缝加盖鲜章的业绩证明材料,具体业绩条件参照《基本条件》第七条业绩成果准备,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数量的业绩,提供对应的合同、验收或鉴定材料等证明材料。
论文、论著:①见刊论文需提供国家新闻总署等官方网站刊物核实截图,②知网、万方或维普数据库平台查询结果截图(含刊物封面、目录和内容页),③论文,④查重报告。
(七)继续教育。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八)用人单位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要求的书面说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系统。
(九)年度考核材料。需提供与申报年限相一致的《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或《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未建立年度考核机制的非公企业,由人员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十)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得早于当年申报开始时间,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时间。
(十一)单位公示结果。包括公示内容、时间、结果等。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时间,时间不得早于公示结束前。
(十二)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资质证书(申报专业需与资质范围相一致);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申报人员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提供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或工作经历和社保缴费记录不一致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核实查明有关情况,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十三)注意事项
1.以职业资格证书申报、年度考核材料等材料中“与申报年限相一致”的年度要求,参照《基本条件》第六条学历资历准备(如:①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任职满4年,方可申报中级职称,则聘任、注册年限、年度考核材料需满足4年任职年限要求)。
2.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相关资料,均应签字盖章(均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系统。
3.上述所有材料均须为彩色扫描件,有原件的需上传原件,若提供复印件则须由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及审查人姓名,并加盖单位鲜章后扫描上传至申报系统对应处,系统通用模板中若无对应选项,请将相关资料上传至“评委会所需材料”处。若系统通用模板中的要求与本材料规范要求不一致,请按照本材料规范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同一材料不要在多个栏目重复上传。单个上传材料大小不超过10M。
4.所有佐证附件资料均以上传至系统中的为最终确认版,请各申报人员认真对待,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二、纸质材料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
1.诚信承诺。申报人员本人签名并填写时间;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单位人事审核人、单位法人,签名、盖章并填写时间。
2.个人专业技术水平及业绩综述。需写明“本人自愿申报XX类XX专业(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技术员)”,四川省农业技术专业职称子专业适用范围可在《基本条件》附件中查询和下载。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并填写时间。
3.基层单位意见。需写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并填写时间。
4.呈报单位意见。各级主管、人社部门负责人、资料审核人,需签名、盖章并填写时间。
(二)综合材料
2024年度农业技术职称申报装订材料目录2-11项。
(三)装订要求
《评审表》A3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综合材料》A4双面打印,按照2024年度农业技术职称申报装订材料目录(附件2)进行胶装成本。
附件2:
2024年度农业技术职称申报装订材料目录
姓名: | 单位(盖章): |
联系电话: | 申报专业: |
所在单位审核人签字: 联系电话:
送审单位审核人签字: 联系电话:
材料名称 | 页码 | 备注 |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 1-XX | 应与职称系统填报信息完全一致,一式两份,单独成册 |
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证明材料复印件 | 1-XX | |
三、现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以及聘用、注册材料复印件 | XX-XX | 若没有可不提供 |
四、单位综合推荐报告 | XX-XX | |
五、个人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 | XX-XX | |
六、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成果证明材料 | XX-XX | |
七、任现职以来,主要业绩、成果、获奖等证明材料 | XX-XX | |
八、规定年限的年度考核表或书面说明 | XX-XX | |
九、继续教育 | XX-XX | |
十、单位公示及公示结果 | XX-XX | |
十一、其他材料 | XX-XX | 享受政策相关佐证材料、工作经历、外语计算机要求说明、社会信用代码等 |
说明:说明:1.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2.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A3双面打印装订,不胶包、不作封皮,不能自行制作表格或改变表格样式、格式;3.2-11请按编号顺序胶装成本。
- 附件2 2024年度农业技术职称申报装订材料目录.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