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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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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8
达州市经信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达州市
职称分类: 工程技术人员 > > 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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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

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达州高新区科经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达州东部经开区产业发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市级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

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市工程系列各专业领域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基本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经信规〔2022〕7号)和《四川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川人社办发〔202161号)执行。

三、申报评审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和线下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经本单位同意推荐的申报人员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按系统提示完成信息填报,评审方式选择“申报评审”,信息填报后,提交本单位审核。

(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内容详实、具体的推荐材料进行推荐。

(三)县级经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市级主管部门(单位)按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审查核实。重点审查资格条件和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审核合格的,在任职资格评审表“呈报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

(四)通川区、达川区、达州高新区、达州东部经开区所属单位和民营企业申报人员报送当地经信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署意见,汇总报市经信局;市级各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单位申报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报市经信局符合委托评审条件的申报人员,须由相应职称工作机构审核签章并出具委托评审函后报市经信局。

(五)由市经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六)达州市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七)申报工程技术中级职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参加答辩:

1.达到规定学历但非本专业或非相关相近专业的。

2.初、中级职称专业非相近专业的。

3.破格申报人员。

4.取得工程领域职业资格,申请中级工程师的职称申报者。

5.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申请中级工程师的职称申报者。

6.职称评审委员会认为应当进行答辩的申报人员。

答辩时间、地点及形式另行通知。

(八)初、中级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在市经信局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初级由市经信局印发职称任职资格文件;中级由达州市职改办复核后印发中级职称任职资格文件。

(九)办理相关手续。送审单位接到评审结果通知后1个月内,到市经信局领回评审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装入个人档案。电子证书可通过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即可对个人取得的职称证书进行打印。

四、   申报材料

(一)网上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学习培训经历、工作经

历、学术技术成果,荣誉、业绩、年度考核、推荐意见、工作总结及相关附件、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等。

(二)纸质材料。网上申报信息填写结束上报初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评审材料,打印出的纸质材料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县级经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级主管部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纸质材料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评审材料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员自负。材料为原件的上传原件,材料为复印件的由申报单位审核后加盖鲜章再扫描上传。

(三)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各项内容按填报说明分别由申报者和所在单位如实认真填写,表中任现职前后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两项必须详填,其中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栏填写内容应包括:申报人在任职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业务工作、职业道德、廉洁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期满考核结果的结论;单位推荐意见栏填写内容应包括:对申报人学历、资历及所提供的申报。

2.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或单位年度考核表,可交复印件,复印件由单位审核盖章)。

3.身份证复印件、学信网上在线学历认证报告(2002届以前的高等教育毕业生,学信网上无法或无法准确查询其相关信息,由用人单位进行学历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签章);自由职业者由其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进行学历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签章;申报中级任职资格还需审查助理级职务任职资格文件及证书,以及业务工作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经济社会效益等其他业绩证明材料。审查人须签署原件真实,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及审查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4任期内个人政治思想及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突出专业技术工作和学术水平(中级不少于3000字、初级不少于2000字),总结需由本人手写签名(打印姓名无效)。

5.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实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职务及业绩和贡献等。要求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6、提供任现职期间的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90个学时。

7.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填写《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并由申报人本人签名,不得代签。个人在申报时,须将《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装订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封面与第1页之间,随申报材料一同上报。

8.个人业绩贡献公示证明材料。

9.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对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不作统一要求,是否需要由用人单位自主明确,对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不作要求的,由用人单位出具正式的书面说明函。

五、申报安排

网上申报时间:202471日至2024930日。

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41011日。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4710日至20241025日,逾期不再受理。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达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D-07(达州市经信局行政审批科,联系电话:0818-2523306)。

六、其他事项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单独一册,其他申报材料装订成一册,申报材料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一袋。每份档案袋贴上内容详实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材料目录》。所有评审材料一式两份,申报一份,单位或个人自留一份备查。

(二)申报材料由各县(市、区)职改部门和市级各主管局统一填写《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送审名册》,由专人一次性报送,当面清点,完备手续。漏报、迟报材料的,由各地、各单位自行负责。评审材料不齐全、未按规定要求按时报送以及手续不全者,一律不予受理。

(三)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材料。

(四)评审通过并经审批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要装入个人档案,作为评审资格确认最重要的材料,各汇总上报部门或个人应及时领取归档,未及时领取的,后果自负。

(五)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近六个月(20241-6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对在此期间工作单位有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 申报相关文件和附件请申报人从达州市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右边国、省、县和部门平台链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工作信息;百度搜索:达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达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工作信息)下载。

 ()计算任职资格截止时间:20241231日。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

2.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材料目录表

3.《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4.个人业绩贡献公示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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