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凉山州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双定向”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委宣传部、社科联、社科系统,州级有关单位:
根据《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相关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4〕66号)要求,经凉山州社科联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高级评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现将2024年社会科学系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按照《凉山州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制定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高级职称评价办法》(附后)规定执行。
二、申报条件
按照《凉山州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制定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高级职称评价办法》(附后)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同一年度内,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申请职称评审和初定,不得同时申报2个及以上不同系列(专业)同级别职称,不得即申报普通职称又申报同级别定向职称评审。
三、评审组织
副研究员、研究员由凉山州社科联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高级评委会组织评审。
四、申报程序
申报方式。从2024年起,我州社会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审申报、审核、评审等系列工作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办理(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系统主页下载。
凡社科系统申报评审社科研究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各县(市)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州级主管部门(单位)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复核,重点审核申报人员政治素质、基本条件、工作实绩及材料真实性,审核无误后按程序提交至州社科联办公室。
(一)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由个人向本单位提出申请,提交学历证书、任现职职称资格证、论文、获奖证书原件、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考试合格证原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等申报材料。
(二)申报人单位初审。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者的资格进行初审。
(三)申报人单位测评、考核。对初审合格人员,由各单位进行群众测评,测评结果(测评同意票总数超过二分之一)填写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基层单位意见)一栏中,并加盖公章。
(四)申报人填写《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五)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将申报人员的基本信息、思想政治表现、年度考核情况、业绩贡献情况等在单位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单位将公示结果填入单位意见栏。
(六)县市人员申报材料需报经主管部门、同级人社局审查,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七)州级人员申报材料,按照申报程序报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可直接报送州社科联办公室。
(八)评审通过人员,由州社科联对评审结果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后,州社科联将评委会议评审通过的评审材料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认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发任职资格通知。
五、申报材料
学历、资历年限要求按照《凉山州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制定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价办法》(附后)规定执行。工作时间、取得职称时间、基层任职年限时间等计算截止到2024年9月1日;奖项、专利等业绩材料和论文论著出版(发表)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1日。
(一)空岗证明。州内事业级单位人员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级人社部门审批的《凉山州州级事业单位2024年度申报“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确认)人员花名册》(详见附件5)。
(二)参与脱贫攻坚脱离了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必须对申报个人提供的全部材料进行认真验审和核实,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需申报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按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报送一式两份。
(四)按附件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报送一式两份。
(五)按附件3《公示(式样)》报送一式两份。
(六)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七)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明(任职资格文件、评审表或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八)任现职以来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九)实行考评结合的专业,需出示有效期内的专业、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十)任现职期间的主要业绩及贡献成果,包括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方案、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发明专利、论文论著、社会经济效益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
(十一)经人社(职改)部门盖章备案的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1套。
(十二)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均需经单位审核验证原件后签注“原件属实”并加盖公章。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人所在单位必须对申报个人提供的全部材料进行认真验审和核实,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需申报单位两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凡提供伪证、谎报成果、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申报资格,已评审通过的则取消任职资格,并且个人三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对有明显虚假内容而所在单位未认真审查纠正的,将通报批评所在单位和审查人员。
(三)严格审核材料。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州级主管部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推荐、审查各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制。
(四)申报材料用A4纸复印并按材料目录清单的顺序规范装订成一式两册,使用档案袋包装传递。
七、答辩
(一)答辩范围。推行全员答辩。
(二)答辩内容。答辩人员须准备一部代表作论著作为答辩材料。答辩内容应反映本人专业理论知识、研究能力、基本观点、学识水平等方面。答辩论著一式6份,与评审意见表一并报送。
(三)答辩时间。答辩由凉山州社科联职称评审委员会统一组织,时间另行通知。
八、工作日程安排
(一)2024年9月24日至10月8日,完成个人申报。
(二)10月9日至10月14日,完成补充材料提交。
(三)10月15日至10月18日,职称评审组完成资格审查。
(四)10月19日至10月25日,组织评审(答辩)。
(五)10月26日至11月2日,召开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会议,对评审通过的人员在全州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请各县(市)、各有关单位按照时间要求统筹安排工作,按时报送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凉山州社科联联系地址:西昌市航天大道一段凉山州融媒大厦A栋8楼(811);联系人及电话:张浩,18140405536(手),2166722(办);系统技术支持:15982396484、18582368002(工作日接听时段:9:00-12:00,14:00-18:00)。
附件:凉山州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制定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高级职称评价办法
凉山州社科联
2024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