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24年度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职称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五粮液中评委”)负责宜宾市范围内白酒工程(白酒生产、白酒科研、白酒质量)、轻工工程(酿酒工程、食品生物工程、轻工产品开发设计与制造)、机械工程(机械设计、机械制造、机械仪表、设备工程)、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等4个专业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才,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应符合《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经信规〔2022〕7号)、《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白酒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经信规〔2023〕7号)中关于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符合各职称层级有关学历、资历和能力、业绩的有关条件(见附件1和附件2)。
破格申报职称评审的应符合破格申报相应等级的条件,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但仍应符合申报等级有关能力、业绩等有关条件。
三、申报方式与申报程序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运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川人社函〔2023〕693号)等有关规定,职称申报评审采取网上申报、逐级审查的方式进行,详细操作指南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评审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首页下载查看。
(一)单位注册。职称评审系统按照所在公司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详细注册流程请参考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指南。已在职称评审系统注册的子公司,无需重复注册。员工在职称评审系统中填报的工作单位应与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社保缴费单位保持一致。
(二)个人申报。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员工,可向本单位提交《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由所在单位进行资格预审。经本单位审核确认符合申报条件并同意申报的员工以“个人登录”方式登录职称评审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报信息、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注意:申报评委会选择“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
(三)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填报真实性进行综合全面审核,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审核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内容详实、具体的推荐材料,并向职称评审办公室(设在五粮液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报送《宜宾市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人员名册》(见附件4)。
(四)职称评审办公室复核。五粮液中评委职称评审办公室对各单位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主要包括申报资格、推荐程序、评审范围等。
(五)中评委评审。五粮液中评委负责组织评审,评审采取答辩(按《评审基本条件》答辩要求执行)、专业组评议、评审委员会评审等程序开展评审工作。评审过程中,遵循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规律,坚持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将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对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业绩成果进行综合评价。
四、申报材料
(一)职称评审系统填报要求
职称评审系统所有填报内容须真实、准确、规范,所涉及公司、部门、岗位等相关信息均须填写规范全称。职称评审系统上传的申报材料须为彩色扫描件,有原件的需上传原件,复印件需由所在单位(部门/车间)审查后加盖单位鲜章后再扫描上传。请严格对照职称评审系统设置逐一上传相应申报材料。
(二)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纸质材料包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其他佐证材料各1份,按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进行整理(见附件5)。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为职称评审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单独装订成册,由申报人所在部门/车间、人事部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审核签署意见,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
其他佐证材料按《职称申报评审材料目录》顺序胶装成册(见附件6),以《职称申报评审材料目录》作为封面,佐证材料提供内容应与职称评审系统上传资料完全一致,并加盖单位鲜章(骑缝章)。佐证材料均装订复印件,评审结束后佐证材料一律销毁,员工个人保留原件,如装订原件导致损毁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五、申报安排
(一)申报资格预审和个人申报截止时间:8月30日,申报人员须在8月30日前在职称评审系统中提交申报。
(二)单位审核截止时间:9月15日。
(三)职称评审办公室复核截止时间:9月30日。
(四)纸质资料接收截止时间:10月15日。
六、其他要求
(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审核贯穿职称申报评审过程始终,申报人员对所填写信息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所在单位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的申报条件和申报资料负审核责任。
(二)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要求,专业技术人员需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公需科目授课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商业街宜宾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培训部,联系电话:0831-8247298。
(三)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要求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及考核程序按照《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川人职〔1996〕9号)和《五粮液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宜五集人发〔2024〕19号)要求执行。
(四)对职称计算机和外语不作统一要求,确因专业技术工作性质或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五)任职资格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六)各单位经办人员需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核,发现申报人员申报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存在的问题和需补充的资料。纸质资料由各单位派专人进行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评审材料不全、材料装订未达到规定要求、有关材料复印件未加盖审核部门鲜章的,不予受理。联系人:邓云淼,13882297193;宋寒芝,18004402289。
附件:1.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
审基本条件》的通知
2.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白酒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
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
3.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基本信息表
4.宜宾市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人员名册
5.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
6.职称申报评审材料目录
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