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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档案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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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8
甘孜州档案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
职称分类: 档案专业人员 > 档案 > 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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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档案局,州级各部门州属企事业单位办公室

根据职称评审有关规定,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4年度全州档案专业中级和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州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档案工作,且符合档案专业技术职称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包括各类院校中从事档案教学工作的教师)。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须符合《四川省档案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档发〔2023〕2号)。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运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川人社函〔2023〕693号)等有关规定,职称申报评审采取网上申报、逐级审查的方式进行。登录申报系统“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个人操作指南、单位操作指南在系统首页下载。

(一)用户注册

系统按照申报人所在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主管部门、申报单位、申报人提前进入系统逐级注册,已在系统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主管部门注册,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所属企、事业单位注册,报主管部门审核;非公有制企业(组织)报登记住所地所在县(市)人社部门审核。逐级上报职称时,若无法选择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请联系相应机构进入系统注册。

(二)个人申请

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人员,可向本单位提交个人书面申请,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申报人员进入申报系统进行个人用户注册和登录,点击“新增申报”进入系统申报,仔细阅读系统填报说明及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和上传有关附件材料,申报者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申报人员填写检查无误后点击上报。

(三)单位推荐

申报单位以法人方式登陆系统,对申报人资格(含学历、任职年限、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发表论文或专著等)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人基本情况、工作业绩、申报档案专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和举报受理部门及电话;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上传《公示证明》《单位推荐报告》(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文件)后推荐提交至同级主管部门审核。

(四)相关部门审核

1.州属各企事业单位初级、中级专业人员申报材料分别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行业主管部门审核人员须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州级主管部门意见”栏签署审核推荐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报送州档案局审查。其中,中级人员申报材料经州档案局审查汇总后,统一报州人社局复审;初级人员申报名册报州人社局备案。

2.各县(市)中级专业人员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审核同意后,先报本县(市)档案局审核再报县(市)人社局审核,复审合格后报送州档案局、州人社局审核,再委托转评

3.各县(市)初级专业人员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审核同意后,经县(市)人社局审核并出具委托函后报送州档案局审核

(五)报送材料

申报人员请关注个人账号申报信息,申报信息显示“评委会已接收”(即申报材料复审合格)后,纸质材料按装订要求和顺序装订成册,并按程序加盖公章。由县(市)档案局或州级主管部门指定专人将规范的申报材料统一报州委办公室档案指导科(州委办公楼二楼211室),联系电话:0836-2833279提供纸质材料的同时一并提供word或pdf格式的电子版,并缴纳评审费用。

四、纪律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各县(市)、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地、本部门申报工作,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对本地、本部门申报人员进行审核审查,把好资格审查关。

(二)强化责任追究。在职称申报、推荐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在后期材料复核中,如果发现申报人员资格不符合、材料缺乏真实性或有效性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失信管理。对在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中发现学历、论文、业绩、考核、经历等弄虚作假的,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列入失信黑名单,3年内不允许申报。

五、注意事项

(一)受理时间

1.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馆员职称

个人初次线上申报时间:8月22日9:00—9月18日12:00。

个人线上修改提交截止时间:920日12: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9月25日12:00。

2.助理馆员、管理员职称

个人初次线上申报时间:8月22日9:00—9月25日12:00。

个人线上修改提交截止时间:930日12: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单位)线上修改提交截止时间:10月15日12:00。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1030日12:00。

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并及时按要求修改完善,因逾期导致平台关闭无法提交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收费标准。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初级(助理馆员、管理员)每人次收费标准为100元;中级(馆员)每人次收费标准为140元。在报送纸质材料时收取。

(三)不予申报的情形

1.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在影响(处罚)期内的。

2.在档案管理等工作中违法违纪造成重大损失,并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

3.涉及重大案件尚未定案或正在接受纪委监委、组织、司法等调查的。

(四)资格年限计算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

                  

附件:四川省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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