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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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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1
青川县教育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
职称分类: 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 > > 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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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职称评审有关规定,现将我县2024年中小学教师初、中级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和范围

全县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及教研机构等教师。民办学校在职在岗教师参照执行。

  二、申报条件标准

2024年全县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以《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为指导,按照《广元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进行人才分类评价。

(一)基本条件。按照《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85号)第四条至第十条。

(二)具体条件。按照《广元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广人社发201910号)等规定执行。

(三)补充说明

1.班主任工作经历。将考核“合格”的学校中层正职及以上领导干部工作经历作为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2.信息技术不作要求的说明。执行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标准执行。

3.支教工作。城区(含县城)教师评聘一级教师以上职务,要任现职以来1年以上或从教以来2年以上在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支教(从教)经历。

4.农村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县区以下基层学校教师要有任现职以来1年以上轮岗交流、上挂锻炼、顶岗置换等工作经历。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从2024年起,广元市中小学(含幼儿园)和中职学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审核、评审等系列工作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办理。申报流程为“用户注册—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评审委员会评审—人社局复核发证”具体如下:

(一)用户注册。按照用人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操作手册在系统主页下载)。

1.学校注册:学校提前进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在县教育局注册。学校应真实、完整填写所需信息,明确专人作为单位账号管理员审核网上申报信息真实性、规范性。

2.个人注册:申报人在学校账号下注册个人账号,注册时的社保信息即为个人登录账户信息,填写信息应认真仔细核对身份证、姓名、性别等信息,注册后不可更改。

(二)个人申报。申报人向学校、教育主管部门交纸质材料逐级审核合格后,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选择对应的职称评审委进行线上申报。

(三)单位推荐。学校成立相应职称资格申报推荐委员会,负责对申报人选进行全面考核推荐工作,并线下审核申报人材料,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拟推荐人员民主满意率、师德测评情况等信息应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将纸质材料报教育主管部门。

(四)主管部门审核。教育主管部门对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拟推荐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材料提交,教育主管部门及时进行线上审核,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予以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线上审核合格后,申报人从系统中导出纸质材料归档并报教育主管部门二次审核。

(五)评审委员会评审。称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组织评审,评审表决会议结束以后,对评审委员会评审表决未通过的人员,不重新进行评审。对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公示。

(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核发证。评审结果确认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系统中生成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制作发放纸质职称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通过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进入“人事人才”版块查询并打印电子职称证书。

四、激励政策及答辩

(一)激励政策

1.在基层工作累计满15年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2.对在乡镇专业技术岗位累计工作满30年及以上的,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评审上一级职称。

(二)答辩

本次评审开展全员答辩。主要考察申报者专业技术水平,重点了解申报人员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答辩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优秀”“合格”的进入评审程序。

答辩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请申报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主动告知。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申报人员自负。

五、申报材料

(一)网上申报。所有上传的申报材料须为彩色扫描件。有原件的需上传原件,若提供复印件则须由推荐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注明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请严格对照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设置逐一上传相应申报材料。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审核及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如果申报专业选择框中没有自己的专业名称,请按相近相关专业自愿选择填报。

(二)纸质材料要求。申报人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本人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上签字,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评审表报送需在评委会受理后一周内完成。

六、申报时间

中、初级职称材料线下审核和线上报送时间截至2024年11月30日。

七、工作要求

(一)严格评价标准。各校必须严格按照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相关要求,坚持正确的职称导向,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教代会或全体教师大会讨论通过的教师职称评审推荐方案进行民主推荐,切实将具有真才实学,师德高尚,教书育人成绩显著,专业技术水平已达到任职条件的同志推荐出来。

(二)严格推荐程序。拟推荐人选需经校职评小组讨论通过,并在校内对其资格条件、工作业绩、师德考核结论意见、学校推荐结果和申报人签字确认的《简表》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党组织与学校行政对公示材料签署意见、盖章。

(三)严肃推荐纪律。申报人须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申报评审中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将取消申报人3年的申报评审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其他事项

(一)评审费。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为:中级职务每人次200元(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务每人100元。

(二)材料有效时间。有关申报材料如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时间算至2024年9月30日计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三)评价标准选择。基层申报人员自主选择评价标准(城区或基层),按选择的评价标准条件要求组织申报材料。

(四)信息表。2024年度中小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信息表由学校汇总后将电子版报人力资源股。

(五)学科分类

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按下列3个学科组分类,注明在档案袋上。文科综合组(含语文、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思想政治)、理科综合组(含数学、科学、物理、化学、生物)、艺体学前及其他学科综合组(含学前、音乐、艺术、信息科技等)。

(六)申报材料要求

1.公示情况及结果要在《评审表》“学校(单位)推荐意见”栏和《简表》的“公示情况”栏加以注明。公示材料拍照打印,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后随申报材料上报县教育局人力资源股。

2.所有复印件由审核人签署“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意见并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所有原件与申报材料一并交县教育局人力资源股股核实。论文须提供国家新闻出版总局期刊查验截图和论文查重报告(查重报告中的重复率不超过25%),同时复印发表刊物封面(或有期刊号及邮发代码的封底)、目录(单线划标文章题目)、文章正文三部分。

3.申报材料中《简表》统一规格为标准A3纸尺寸,其余所有材料统一规格为标准A4纸尺寸,所有材料中的印章须为红色。

4.评审表中凡需签意见、签名的必须手写,不能打印。材料书写潦草或复印件字迹不清而影响辨认效果者,后果自负。 


相关附件
  • 广人社发〔2019〕职称评价办发.pdf
    下载
  • 川教 2020 85 号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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