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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内江市中小学校教师申报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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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11
内江市教育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内江市
职称分类: 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 > > 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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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推动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根据内江市教育系统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安排,现将2024教育系统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审范围

(一)我市各级各类学校、教研机构、教育考试、教育技术装备以及校外教育机构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任职资格人员。

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和市本级各类学校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任职资格人员

(三)符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我省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职称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19号)的中小学“少先队活动”科目职称申报范围人员,可申报评审相应级别“少先队活动”科目或任教学科职称。

各类学校包含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等(含编外教师)。

二、推荐评审条件

申报评审教师中级职任职资格人员,应符合《内江市教育局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于印发内江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内教人〔20214号)《内江市教育局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内江市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教人〔20215号)《内江市教育局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改教学科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要求。申报实验系列人员应符合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实验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川教202077规定任职条件和要求

根据《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认真落实家访制度,学校领导带头开展家访,班主任每学年对每名学生至少开展1次家访,科任教师每学年针对性开展不少于10次家访。特别关注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孤儿和特殊家庭儿童等困境儿童,做到“一反馈五了解一介绍”。

、申报评聘程序

推荐申报教师中职称,须严格执行职称政策,坚持评聘结合,坚持正确的职称导向,坚持向一线教师和农村边远学校教师倾斜,按照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原则,充分体现教师职业特点,充分考虑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做到有利于引导、鼓励广大教师立足本职岗位,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

(一)公开岗位。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人社部门根据各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核定2024年中(高)级职推荐名额,明确申报相应教师的任职条件和要求以及报名时间,由各单位面向全体教职工进行公示。

(二)个人申报。根据教师中(高)级职申报条件,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供真实准确的印证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三)民主测评。所在单位比照相应标准条件,对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符合基本条件的,安排在本单位职工大会上述职,并组织教职工对申报人进行民主测评。述职内容包括任教学科、任教班级、周工作量、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师德考核、支教或农村(薄弱)学校从教经历、教学效果含合格率、优秀率和教育教学科研等。

(四)考核推荐。单位职改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考核民主测评情况等集体研究,择优推荐人选参加评审。凡推荐程序不规范的,申报无效。

(五)公示考察。各单位将拟推荐人员师德考核结论意见、推荐结果和拟推荐人签字确认的《简表》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结果作为申报材料一并上报。各单位对公示结果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出具鉴定意见,未按要求公示的申报材料或公示后有异议未经调查核实的材料不得签字上报。校(园)级干部申报评审中(高)级职,由教育主管部门(或会同人社部门)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推荐人选的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工作和推荐程序,并形成书面材料一并上报。对师德考察有负面反映或长期有负面举报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

(六)系统审核。经公示考察无异议后,由申报人前往四川省职称评审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home)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方法详见操作指南(附件1)或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1.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10月12日-11月12日(逾期不得补报);

2.网上资料修改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各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6日。

(七)评审及公示。根据相关要求开展线下资料审核和答辩工作评审结果将在内江市教育和体育局及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认并发文公布。

(八)兑现待遇。按照即评即聘原则,从取得任职资格的次月起,聘用到相应岗位,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评审材料

(一)材料要求。申报评审中(高)级职任职资格,按照申报评审材料要求(附件2-4)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各县(市、区)、市直学校教育单位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11月11日-11月15日

1.《申报评审表》和相关附件材料应按要求统一装订,封面、封底用110克以上白色A4亚光纸胶装,正文须双面印刷,纸质《申报评审表》及《简表》一式两份编好目录装订成册的业绩材料一式。评审推荐材料装袋(牛皮纸材料袋)并在材料袋封面贴《申报评审材料清单》。各县(市、区)按学科打捆,每个学科的材料按《送审名册》的顺序叠放申报材料由专人报送(不接受邮寄件)

2.《职送审名册》一式份,由单位核实并汇总报送。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截止时间为材料报送时间,任职时间可计算至2024年12月。

)申报学科。中小学系列评审材料按下列7组注明在档案袋上,语文学科,数学学科,外语学科文科综合组(政治学科、心理健康学科、历史学科、地理学科、少先队活动),艺体学科组(音乐学科、体育学科、美术学科、学前教育),理科综合组(物理学科、化学学科、生物学科、科学学科),职电劳组(电化教育、劳动教育、通用技术、信息技术、地方学科课程等)。

(三)评审费用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高级职每人收取评审费240.00元,答辩人员另交答辩费80.00元;中级职每人收取评审费140.00元,答辩人员另交答辩费60.00元。

、答辩要求

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都需参加对应评委会统一组织的答辩,中级职称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对应评委会统一组织的答辩。答辩重点考察申报人员掌握任教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以及本专业领域的改革、发展动态情况(答辩与评审同时进行,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破格人员

破格申报人员,须用红笔在《职称申报材料清单》上破格处注明破格字样,还需报送《破格、直接晋升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专家推荐意见表》,按照《破格、直接晋升等非正常晋升专业技术职材料报送要求》报送。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师职称评审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工作,关系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是党和政府关心、关爱教师的具体体现,各地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规范开展工作,依法依规执行相关政策,确保职称政策执行有力政策落实到位。

(二)加强支教管理。各县(市、区)、市直学校需加强统筹协调,科学规划支教和交流轮岗工作。每学年开学前须提前将到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或“四大片区”学校支教和到城镇学校交流轮岗教师名单向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三)做好档案审核。推荐单位提前审核申报人个人人事档案,对档案存疑或认定不清的一律不予申报。

)严肃工作纪律。各地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推荐评审程序,严格执行职称政策,对履职不到位、资格审查和标准条件把关不严、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引发群访,造成负面影响的,依法依规问责。对职称评审组织不严谨、程序不规范、标准把握不准,投诉多、争议大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和保证评审质量的,暂停评审权。对因弄虚作假和严重违反师德规范相关规定的,5年内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教师职称;对因处罚期未满继续推荐申报的,将重新计算处罚期,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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