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天府新区关于开展2024年中小学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度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推荐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8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九条措施》(川人社办发〔2023〕9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眉教体发〔2023〕3号)《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天眉委党群通〔2024〕50号)等有关规定以及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标准和要求。
二、申报方式
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办理。个人操作指南、单位操作指南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三、申报程序
申报程序请按《中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天眉委党群通〔2024〕50号)文件执行。
四、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报时间:自2024年10月14日9:00起至11月10日17:30,逾期不得补报。
(二)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17:3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评价导向。在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时,要坚持师德评价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实绩与成果贡献。坚持公开公正,程序规范,做到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坚持评聘结合,坚持正确的职称评价积极导向作用,坚持向一线教师和农村边远学校教师倾斜,对教育教学教研业绩突出,同等条件优先推荐。
(二)组织线上线下申报。今年是首次使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职称评审,请各校各单位严格按照系统首页操作指南的提示,做好线上申报。同时组织开展线下申报,认真审查申报材料原件,学校推荐委员会确保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学校负责人必须在属实的复印件上签署“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和审查人姓名、时间,并加盖学校印章。评审现场一律不接收补充材料,对不按要求审查的申报材料,将不予评审。
(三)严肃推荐纪律。凡是基本条件不符合的,个人不能申报,学校(单位)不得受理,更不允许向上级部门推荐。严格落实退休人员不得评定职称的规定,防止退休前突击评定职称。凡是未按照规定的程序公开推荐而搞“暗箱操作”的,一律取消该学校当年的推荐资格。凡是有伪造或谎报学历、专业、资历、岗位、成果、证书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申报者当年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已经取得任职资格的,撤消其职务。对审查失职的相关人员和弄虚作假的申报者,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收费标准
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中级职称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称每人次100元。
附件:1.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2. 眉山天府新区2024年职称申报评审送审表
3. 眉山天府新区2024年教师职称申报材料规范
四川天府新区眉山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局
2024年10月14日
- 眉山天府新区关于开展2024年中小学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1).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