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度教师专业技术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我区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区教科院、区技装中心、区社区学院等教育机构中(以下简称学校),符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和三级教师任职资格条件,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可参照本通知要求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详见《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教〔2020〕85 号)文件中关于中小学教师中级、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要求。
三、工作流程
双流区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使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进行申报。严格按照个人申报、学校(单位)审核推荐、区教育局审核、区人社局审核、评审委员会评审、区人社局复核发证的流程工作,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一)用户注册
按照用人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进行以下操作:
1.学校注册。未注册的学校提前进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注册,上级单位选择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学校应明确专人作为单位账号管理员负责审核网上申报信息真实性、规范性,学校应真实、完整填写所需信息。新增学校账号,完善相关信息后即可进行申报人注册。
2.申报人注册。个人注册→维护个人信息,申报人注册时的社保信息即为个人登录账户信息,填写信息应认真仔细核对身份证、姓名、性别等信息,注册后不可更改。申报人已有“电子社保卡”或“四川人社APP”账号的可直接通过扫码登录,无需重复注册。
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均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主页进行下载。
(二)个人申报
1.申报流程:申报人登录→选择申报评审活动→填写申报信息→上报学校审核;
2.选择“成都市双流区中小学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按要求填写本人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并上报学校审核。
(三)单位推荐
1.推荐。各学校可根据省级评审条件细化本校的考核评比条件和办法,通过多种方式对申报人进行全面考核评比。申报人在本单位的民主推荐满意度应达到75%以上(参会人数不低于学校教职工总数的80%),满意度未达到要求的,不得推荐;对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确定等次及以下的,不得推荐;对存在违反师德师风现象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拟同意推荐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审核。各学校以法人登录方式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线上审核,完成用人单位审核信息的填报,上传加盖学校公章的《公示情况说明》《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均上传扫描件)。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应明确推荐意见,经单位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遵守职业道德情况(含年度考核情况)、能力业绩,以及单位审核和内部公示情况。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得推荐上报。
四、申报时间
(一)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日。
(二)学校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12月6日。
(三)现场提交材料及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暂定)地点: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419室。
注意事项: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各环节所需时间,因报错评委会、填报资料不规范或超过截止时间的不再接受申报。材料不完整或手续不齐备的,未按要求修改补充资料,评委会再次退回,退回材料第3次提交评委会审核仍不符合要求的,本次申报终止不予受理。审核期间,评委会资格初审结果不另行通知学校和申报人员,学校和申报人员须及时关注评委会资格初审结果,及时按照评委会退回修改意见上传相应材料。
五、上报材料
1.《四川省职称申报评审表》1份,由申报人从网上申报系统中填报并下载打印,其中的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须本人签字,交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印章。
2.学校公示情况说明及公示区域内张贴公示清晰照片各1份。
3.推荐人员花名册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附件)。
六、上传材料
网报时在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相应栏目上传经推荐单位审核签署意见,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以及审核人姓名、审核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彩色扫描件(有重复要求上传的地方均需上传)。
(一)必传材料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申报一级教师取得最高学历年限不足4年的还需上传前一学历证书。2002年以后毕业的还需提供“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电子证书备案表》证明材料。2002届毕业以前的高等教育毕业生,网上无法或无法准确查询其毕业证、学位证相关信息的,由用人单位对本人档案进行审查后,提交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对于不认真履职,造成假学历参评获取职称情形的,将对审查单位进行严肃追责。
3.与任教学段和教学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含资格信息页及注册页);申报少先队辅导员专业技术方向的教师同时提交《区(市)县少先队大队辅导员选拔任用表》以及校大队辅导员聘书,申报材料应以少先队辅导员工作内容、工作量和所取得的实际成果及业绩为主。
4.《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非成都市发放的证书,须提供本人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或任职文件)。
5.在编人员提供聘用现职称最低岗位等级的《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或最近一次的《工资变动审批表》。非在编教师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6.提供每年不低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证明,根据申报职称级别确定应上传的继续教育学时。
7.申报一级教师需提供农村学校、“四大片区”学校支教(从教)经历证明材料和学校出具任现职以来2年以上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证明。
8.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结业证》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工龄累计满30年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不作支教、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要求。
9. 学校出具的任课教师周课时量证明(课表),教研员提供年度听评课学时证明。
10.按年度提供反映符合评审专业工作年限要求的合格及以上等次年度考核表。
11.上传按要求签字盖章的《教师师德满意率统计表》和《民主推荐测评满意率汇总表》原件。
(二)选传材料
1.承担网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的印证材料。
2.任现职以来各级各类荣誉证书、论文论著、教育科研、公开课等业绩材料。
3.任现职以来担任各级名师工作室成员、教师培训主讲教师或在县级以上信息化平台分享过自创的教育教学资源(5课时以上)的印证材料。
4.以少先队辅导员身份参加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应以少先队辅导员工作内容、工作量和所取得的实际成果及业绩为主。
七、评审收费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中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每次收取140元(暂未实行答辩,不含答辩费);初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每次收取100元,在报送材料时一并支付。
八、咨询服务
(一)职称申报咨询
区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028-85822749
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028-85823053
(二)职称申报系统技术咨询
肖老师:15982396484,史老师:18582368002
九、工作要求
(一)职称评审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标准条件、保证评审质量。对在职称申报评审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及剽窃他人业绩成果等其他学术道德不端行为者,3年内不得申报;
2.经有关部门鉴定,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者;
3.受到党纪、政纪等处理在影响期内的不得申报,影响期不计算为职称评审任职年限;
4.年度考核每出现一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一年申报。
(二)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报送的评审材料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将按无此项材料处理,不再另行通知补报。各学校(单位)材料收齐后统一报送区教育局审核(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十、监督投诉
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将对评审工作全程监督,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对收到的问题线索,经核实后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严肃处理。监督投诉电话:028-85811009。
特此通知。
附件:成都市双流区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表(2024年)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
成都市双流区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表(2024年)
填报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 填表审核人: 联系电话: | |||||||||||||||
编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任教学段 | 现从事专业 | 教师资格证 | 最高学历 | 学位 | 现任资格取得时间 | 申报层级 | 申请职称 | 申报类别 | 申报专业 | 个人联系电话 | 是否在编 |
例 | 张三 | 小学 | 小学语文教学 | 高级中学语文教师 | 硕士研究生 | 无学位 | 2015.12 | 中级 | 中小学一级教师 | 正常申报 | 语文 | 在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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