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学校:
根据工作安排,芦山县拟于12月开展一级教师、二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全县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研室、教师进修校、电教教仪站以及教育考试有关学校(单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时间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自通知发布起至2024年12月6日24: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被退回重新提交):2024年12月13日,逾期视为放弃申报。单位推荐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
三、申报方式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2024年职称申报评审将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开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 https://www .schrss.org.cn:8888/zcpsqd。个人申报操作手册、单位审核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系统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审核人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人员的有关业绩申报材料应在任现职期间获得,申报材料截止到发文之日。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申报人员材料,核实申报材料真实性,包括学历、任职年限、年度考核、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发表论文等。学校要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通过系统上传《公示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材料》按程序推荐至上级部门审查。
(三)复审推荐。由学校、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权限对单位推荐人员进行逐级复审。复审合格后提交至芦山县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芦山县教育局)。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四)线下报送。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显示“评委会已接收”后,各申报人员通过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和评审综合材料一式一份),逐级审核盖章后交教育局人事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评审。教育局按规定受理逐级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提请评委会开展评审。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的所有人员均须参加评审委员会统一组织的面试答辩。答辩侧重考察申报人员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以及对教育教学改革政策、理论等掌握情况,答辩与评审同时进行。答辩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评审结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确认颁证。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按程序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颁发电子职称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查询、下载和打印电子职称证书。
五、其它事项
1、今年是首次使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开展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请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校教师按照系统首页操作指南的说明在规定时间内开展线上申报和线下资料报送工作。报送纸质评审表内容及材料务必与系统提交信息保持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凡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或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申报人员所在学校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严格落实“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已取得职称的,将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对有明显虚假内容而所在单位未认真审查纠正的,将通报批评所在单位和审查人员。
3、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申报二级教师职称每人收取评审费100元;申报一级教师职称每人收取评审费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
4、由于今年职称通过网上申报,系统需要填报的信息、申报项目(业绩(成果))等内容,可按照2023年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内容要求初步准备,对应填写到系统各项目中。
六、推荐评审数核定。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中,十级岗位无空缺学校不予推荐,其余学校按核定十级岗位剩余空缺数推荐符合评审条件的教师(若八九级岗位数有超过核定标准则要占用十级岗位数)。
芦山县教育局
2024年11月25日
- 关于2024年一级教师、二级教师职称评审报送材料的通知.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