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厅属单位农业技术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厅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将于近期开展2024年度农业技术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和条件
厅属事业单位中具备申报评审助理级、中级任职资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且在2024年12月31日前符合以下学历、资历申报条件:
(一)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
4.取得非农业系列职称或农业系列中非对应专业类别的初级职称,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
(二)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
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4.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
5.取得非农业系列职称或农业系列中非对应专业类别的中级职称,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
其他申报条件请按照《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农规〔2023〕2号)、《四川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川人社办发〔2021〕61号)执行。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按照人社厅统一部署,本年度农业系列中初级职称申报、审核等工作,将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系统”进行(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
(一)申报程序
1.单位注册。职称申报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系统首页下载)。单位注册需以法人方式注册。已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
2.个人注册。申报人进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已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申报人上报职称时,若无法选择单位,请联系所在单位进入系统注册。
3.个人申报。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选择“四川省农业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申报专业必须在申报框内选择填报。业绩成果如有涉密内容,请按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填写说明详见附件1。
4.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上传《公示证明附件》《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对拟同意推荐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得推荐上报。
5.组织评审。四川省农业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6.公示办证。评审结束后将在厅内网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并办理电子职称证书。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系统导出)、《申报评审农业系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附件2)由单位汇总盖章后统一报送至省农业农村人才发展服务中心4号楼411办公室,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csnyncrczx@126.com。
三、时间安排
个人初次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日18:00;
单位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6日18:00;
个人修改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18:00;
单位最终提交及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18:00。逾期概不受理。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中级职称评审费140元,申报初级职称评审费100元。
(二)申报人论文、论著、成果、奖励等有效时间认定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凡不属于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论文(论著)、获得的专业奖项或荣誉称号不需要提供。
(三)评审通过后,电子证书可通过“四川人社”APP或“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查询。
联系电话:85510044
- 川农规〔2023〕2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