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充市委网信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市网信工程专业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网信办,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有关规定和我市网信人才评价工作实际需要,现将2024年度全市网信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注册地为我市范围内的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中,从事网络生态治理、网络舆情管理、网络信息传播、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应用与服务等网信相关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职称申报有关政策、要求、程序、常见问题等参考《南充市网信工程专业职称申报指南》(附件1),按照《四川省网信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附件2)执行。
(二)为进一步加强职称申报管理,申报人员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提供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或工作经历和社保缴费记录不一致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核实查明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三)为进一步加强学历学位审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对申报人员学历学位进行审核查验,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有关查验证明材料。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核实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后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2024年度全市网信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上申报、审核、评审方式,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照“个人操作指南”“单位操作指南”进行申报、审核。
(一)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11月8日24:00。
(二)申报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
(三) 网上资料修改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24:00。
(四)各县(市、区)党委网信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24:00。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按要求如实填写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报初级职称的选择“南充市网络信息安全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初评委)进行申报,申报中级职称的选择“南充市网络信息安全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进行申报。
市级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人员申报中(初)级职称,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报主管部门审核,审核合格后由主管部门通过系统报送至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人员申报中(初)级职称,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各级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程序进行申报。自由职业者申报中(初)级职称,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市本级中级及以下职称,三区中级职称,由南充市网络信息安全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三区初级职称,及其他各县、市中级及以下职称,由当地评审。原则上各地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确有困难的,需委托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的,应由当地人社部门向市委网信办(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委网信办综合科)出具委托评审函,并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委托评审流程申报。评审结果按规定反馈至有关人社部门,由各地自行发文并办理电子证书。
(二)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成立相应考评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评,并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上传公示证明材料及单位综合推荐意见,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三)部门审核
主管部门及时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初评委或中评委。
五、评审程序
(一)初审。各县(市、区)党委网信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单位)登录系统,对申报人员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对应提交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如有委托评审人员,须按程序上传委托评审函)。
(二)复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单位报送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不予受理。
(三)组织评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提请初评委、中评委组织答辩、专业组评议,召开评审会议。
(四)确认评审结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发文。
(五)办理相关手续。申报单位或申报人在评审结果通知下发1个月内,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领取《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并按要求及时装入个人档案。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将生成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制作发放纸质职称证书,申报人可在系统中查询、下载、打印。
六、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材料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材料
包括基本信息、培训经历、工作经历、学历学位信息、破格推荐信息、任职前业绩、任职后业绩、学术论文、技术职务、推荐意见、公示情况、推荐材料、工作总结及相关附件等。请严格对照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设置逐一上传相应申报材料。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审核及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查验申报材料。着重对申报人员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论文著作、业绩成果、年度考核和工作实际贡献等,进行审核查验。审核查验无误后,所有上传系统的申报材料,均须单位审核人员签字,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确保申报资格真实有效,填写的信息与上传的资料准确无误。
(二)纸质材料
复审通过后,申报人员须按照《南充市职称评审申报材料清单(中、初级)》(附件3),从系统导出并打印《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及申报证明材料,逐级审核签章后,于2024年12月6日前报送市委网信办(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8号308室),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七、相关要求
(一)请各地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协助将文件转发至辖区或下属部门、单位,组织做好申报审核工作。
(二)计算任职资格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任职年限须扣除脱产参加学历教育的时间)。
(三)申报人员所提供的论文、著作、科研成果或业绩、奖励等,必须是在取得现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后重新获得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否则不能作为申报材料;申报的获奖证书和相关材料应为网信工程专业相关或相近专业,否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
(四)申报人员必须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有关评审法规、纪律和规则,所提交的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复印件)真实、准确。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官黎 15984883367
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技术支持:15982396484、18582368002
附件:1. 南充市网信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指南
2. 四川省网信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3. 南充市职称评审申报材料清单(中级/初级)
中共南充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17日
- 南网委办发〔2024〕16号 附件3 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市网信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pdf下载
- 南网委办发〔2024〕16号 附件2 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市网信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pdf下载
- 南网委办发〔2024〕16号 附件1 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市网信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