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沐川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沐川县职称工作安排,现就2024年度沐川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材料收受时间
2024年沐川县各专业评审委员会只组织一次评审。工程系列、农业系列任职资格相关专业(以系统发布评审活动中规定的评审专业为准)评审材料收受时间为9月13日至10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初级、中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教师职称、卫生职称申报工作分别由县教育局、市卫健委另行发文安排(县教育局联系电话:4602835;市卫健委联系电话:2495859)。社会科学类职称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另行发文通知,请各单位及时联系市级行业主管部门。
二、申报程序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的《乐山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乐委办发〔2018〕30号)文件要求,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在非公有制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组织从业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2015〕27号)文件精神,可在本人人事档案托管地申报职称,也可按属地原则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报职称。
三、申报条件
职称申报推荐条件按照四川省各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职称评审相关基本条件要求执行。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若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未对应出台相关专业或行业评审条件的,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经信规〔2022〕7号)相关要求执行。
四、申报方式
从2023年起,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审核、评审全部采取线上评审,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管理平台办理(外网地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内网地址:http://10.160.18.202:8081/zcpsqd/),详细操作手册见附件。
五、网上申报时间
1.个人网上申报提交时间:2024年9月13日至10月31日。
2.职称评审办公室网络审核时间:2024年9月13日至11月12日。
3.个人修改提交时间:2024年9月13日至11月12日24:00。请有关部门(单位)及时进行网上审核、提交。
4.评委会接收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24:00。
5.纸质材料报送时间根据审核情况另行电话通知本人。申报材料需严格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六、答辩、评审时间
答辩的时间、地点、方式以职称评审系统内《答辩通知》为准。
七、相关要求
1.继续教育要求。申报晋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应提供近2年继续教育完成情况证明,且每年不得少于90学时(专业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继续教育内容应包括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内容。无正当理由未完成规定学习任务的,暂缓申报职称。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间内不得申报。
3.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要求,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制,对审核把关不严的,一经查实追究相关责任。
八、评审收费标准
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中级职称评审费140元,参加答辩人员另交答辩费60元,评审初级职称每人收费100元。
联系人:李富贵;0833-4791356。
附件:1. 个人操作指南
2. 单位操作指南
3.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4. 党风廉政意见函(模版)
5. 主要业绩材料登记表
6. 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企业用)
7.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8. 空岗证明模版(事业单位申报中级用)
- 17——(2020.09.07)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川农〔2020〕97号).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