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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经县农业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农业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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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8
荥经县农业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所属地区:四川省-雅安市-荥经县
职称分类: 农业技术人员 > > 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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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县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组织:

根据工作安排,由荥经县农业技术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2024年度农技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一)荥经县所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非公有制组织从事农技、畜牧、兽医、农机、水产工作,符合农技系列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程序申报相应专业级职称。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专业

农艺专业:农学、园艺(含蚕桑)、植保、土肥、农业综合(含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科技教育、农业信息、农业宣传、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等)、农业工程(含农业机械化、水产等)


畜牧专业:畜牧。

兽医专业:兽医。

三、申报评审条件

(一)政治素质及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身心健康,具备从事农业技术相关工作的身体条件,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并完成本职工作。

(二)学历和资历年限

申报初级职称人员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通过国家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可视同具备助理兽医师职称。

(三)能力、业绩条件及破格条件

申报人员能力、业绩条件及破格条件按照《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农规〔2023〕2号)文件执行。工作业绩须经单位、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

(四)其他条件

1.任现职以来,完成相应年度的继续教育规定学时。

2.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可由所在工作单位书面说明。

3.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五)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行政处罚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历、资历、业绩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

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未满三年者不得申报。

四、双定向职称申报

目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暂不支持此项功能,本次不开展基层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职称申报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式

按照有关规定,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办理。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二)申报流程

个人申报(初级评审)→所在单位审核(公示5个工作日,并提供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告、单位推荐意见)→主管单位审核农业农村局审核→申报专业初委办公室审核→申报专业初员会评审→县人社局办理→评审结果公示

注意:单位在填写推荐意见时,需注明是否有以下情况:1、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行政处罚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系统操作时间安排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11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单位审核时间(即评委会初次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8日18:00(逾期未提交至评委会视为放弃申报)。

评委会退回后个人修改截止时间:2024年1115日18:00。

评委会退回后单位再次审核提交截止时间(即评委会最终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18:00。

(四)材料报送

由各用人单位指定经办人统一报送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包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系统导出)、推荐函1份(模板参考附件1)、《申报评审农业系列()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1份(附件2),电子材料包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盖章扫描件、推荐函盖章扫描件、《申报评审农业系列()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excel版、申报人上传至系统的所有佐证材料一套。

申报材料报送地址为荥经县人社局二楼人事股。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18:00。未按时报送申报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

职称评审申报人员参与资格复审时,现场提交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原件供复核,同时交评审、答辩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答辩及其他事项

(一)全员答辩

(二)答辩以现场问答方式进行,主要考察申报人的基础知识、专业理论、实践能力等。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三)答辩内容及要求。申报人从专业理论和实践的角度,就任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进行必要阐述。

、材料填写说明

(一)个人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表》按要求填写后自动生成,经审核受理后打印2份,A4纸尺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申报人员在诚信承诺书签字,依次报单位、上级部门签字盖章。

2.社保参保信息。如系统同步的社保参保信息不全或有误,须上传社保证明附件。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系统显示社保缴纳单位与推荐用人单位不一致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

3.学历信息。按要求填写取得的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及以上学历学位信息,上传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查验结果。

4.职称信息。按要求填写,上传相应的职称资格证书和任职资格文件,未注明专业名称的,需单位核实专业,并出具说明。

5.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情况。申报人员根据情况如实填写信息。

6.工作经历。从参加工作起连续填写,不能间断。

7.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前主要专业技术业绩。填写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以前主要的主要工作业绩,逐项上传佐证材料。

8.业绩成果。填写取得当前专业技术职称以来主要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逐项上传佐证材料。包括获得的科技奖励、表彰表扬和专利等。

9.学习培训经历。填写取得现职称以来学习培训情况(包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逐项上传佐证材料。

10.考核情况。填写任现职以来申报条件规定任职年限的考核情况,逐项上传《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其他证明材料。

11.评委会需求申报纸质材料。

(1)任现职以来的业务工作总结2000字左右。内容包括专业理论水平、专业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获奖情况以及其他成果等需推荐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并加盖公章。

2)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实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业绩及贡献和单位考评组织组成情况,开展初审和考评推荐的情况等,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字数不少于1500字,其中反映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不少于800字,推荐意见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3)业绩成果

(4)公示结果证明,单位出具公示无异议报告(公示5个工作日),内容包括公示内容、时间、结果等。

5)其他需要上传的佐证材料。

(二)单位审核材料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需指定专人审核申报人员资料,原件可直接扫描上传系统,复印资料须由审核人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申报单位须对申报人学历、奖励、论文、项目、任职年限等进行核实,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依据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逐级审核,在“公示附件”栏上传荥经县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公示表(附件3)。在“单位综合推荐意见”栏上传单位综合推荐意见材料。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据实撰写,主要反映申报人的个人基本情况、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表现、专业学识水平、主要业绩贡献等,不得贬低或拔高申报人员的业绩和水平,并明确推荐意见,由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九、评审内容和评分标准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总分为100分,包括申报材料评审得分(占40分)和现场答辩评审得分(占60分)。

(一)申报材料评审内容和评分标准

主要评审申报材料的完整度、准确度及申报人员的专业学识水平和业绩成果水平,扣分项包括:材料装订混乱、专业术语使用有误、论文质量低、论文真实性低、申报信息填写不准确、不规范、不完整等。

(二)现场答辩评审内容和评分标准

主要评审申报人对本专业和行业动态掌握情况、专业知识掌握情况、解决行业实际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和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扣分项:不熟悉本专业和行业动态情况,专业功底欠缺、专业知识薄弱、知识面狭窄,无法指导解决行业实际问题,答题语言含糊不清、逻辑混乱、抓不住重点等。

十、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员须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学历、资历、经历、业绩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论文、技术成果等失信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二)推荐单位须诚信推荐,在基本信息、业绩、年度考核等方面为申报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规定予以处罚。

(三)材料审查单位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严把审查关,特别要加大对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资历等基本要件的审查。

(四)今年是首次使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职称评审,请各申报人员和有关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尽早登录网站注册账号、熟悉流程、填报信息,确保按规定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职称评审申报。申报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系统审核流程和审核意见,并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个人申报和线下资料报送,逾期未完成网上个人申报或完成网上个人申报但未完成线下资料报送的,视为自愿放弃本年度职称评审申报,评委会一律不予受理。

十一、咨询方式

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电话:7621153

系统技术支持:15982396484、18582368002工作日接听时段:9:00-12:00,14:00-18:00

附件:1.关于推荐×××等×名同志申报2024年度农业系

初级职称的函(模板)

2.申报评审农业系列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

3.荥经县()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公示表

4.关于职称系统申报退回部分情况的说明

5.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6.申报材料目录

荥经县农业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4 年1017日  


相关附件
  • 2023.01.28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农规〔2023〕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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