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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农业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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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1
中江县农业农村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
职称分类: 农业技术人员 > > 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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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事业单位、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各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德阳市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德农人事〔2023〕17号)文件精神,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开展2024年度农业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一)农业系列职称申报人员范围为:全县相关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相关工作,且具备晋升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农业技术员职务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非公有制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申报。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三)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全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德阳市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德农人事〔2023〕17号)执行。

申报人员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符合资历年限条件。

申报人员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计算截止时间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

三、申报方式

按照有关规定,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办理。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10月21日—10月31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个人修改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县级主管部门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18:00。

四、评审程序

评审程序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复核推荐、申报受理、组织评审、结果公示、审核确认及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内容参见附件)。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个人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网上显示评委会接受后由系统导出,不得更改格式),统一报送至中江县农业农村局人事股(地址:中江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政务中心1号楼7楼701办公室)。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18:00,凡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或超过截止时间报送的不予受理。

附件:评审程序及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中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8日        


附件

评审程序及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是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的主要依据,内容填写必须真实、准确。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评审材料须按要求逐级报送、审查核实,材料审查单位应对申报人员材料负责。

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对通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对资料审查不严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单位和审查人的责任。

评审程序及申报材料填写要求如下。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选择“中江县农业系列初级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按要求填写后自动生成,经审核受理后打印1份,A4纸尺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申报人员在诚信承诺书签字,依次报单位、上级部门签字盖章。

2.社保参保信息。如系统同步的社保参保信息不全或有误,须上传社保证明附件。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3.学历信息。按要求填写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信息,上传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学信网查询的学历备案表、学位查询报告。

4.职称信息。按要求填写,上传相应的职称资格证书和任职资格文件,未注明专业名称的,需单位核实专业,并出具说明。

5.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情况。申报人员根据情况如实填写信息。

6.工作经历。从参加工作起连续填写,不能间断。

7.能力、业绩成果。按照《德阳市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德农人事〔2023〕17号)文件要求,填写任职以来主要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8.学习培训经历。填写取得现职称以来学习培训情况,必填在德阳市参加工作以来的继续教育情况,并上传合格证材料。

9.考核情况。填写任现职以来的考核情况,逐项上传《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其他证明材料(注:申报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才能进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若新进人员第一年年度考核为不确定等次,需出具年度考核视同合格的证明材料并上传相应考核年度处。)

10.评委会需求申报其他材料。

(1)任现职以来业务工作总结。主要包括任取得现职称以来个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

(2)身份证复印件。

二、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需指定专人审核申报人员资料,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资料须由审核人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申报单位须对申报人学历、能力、业绩、任职年限等进行核实,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依据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逐级审核,上传《业绩公示》照片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

《单位综合推荐意见》须明确推荐意见,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年度考核情况、能力业绩以及单位审核和内部公示情况。

三、复审推荐

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评审材料进行审查。职称审核实行属地管理,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登录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复审,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四、申报受理

县农业农村局人事股按规定受理逐级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由县农业农村局人事股负责具体工作,主要审核申报资格、推荐程序、评审范围。

五、组织评审

申报材料复核合格后提交中江县农业系列初级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个人请及时关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六、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发现的问题线索,由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调查核实,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

七、审核确认

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县农业农村局人事股将公示情况及相关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发文。

八、办理相关手续

县农业农村局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审结果通知下发3个月内,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及时移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要求存入个人档案。未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其余评审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单位和个人自留原件。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或“四川人社”APP查询并下载。


相关附件
  • 江农发〔2024〕139号关于开展2024年度农业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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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德农人事〔2023〕17号德阳市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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