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广教函〔2024〕130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2024年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教师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和范围
(一)评审对象。全县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及教研师培电教机构等教师。
(二)评审范围。全县中小学和中职学校高、中、初级职称。
二、申报条件标准
(一)基本条件
按照《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85号)第四至第十条,《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76号)执行。
(二)具体条件
按照《广元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广人社发〔2019〕10号);《广元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广人社发〔2022〕8号);《四川省实验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教〔2020〕77号)等规定执行。
(三)补充说明
1.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要求。设置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岗位单位的人员,应具有一定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经历。评聘一级教师以上职务,要有任现职以来2年以上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含班主任、团委、少工委、少先队辅导员、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及学校中层正职及以上领导干部等)工作经历且考核“合格”以上。
2.关于支教和信息技术要求。根据广教函〔2023〕156号文件要求,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申报评审一级以上教师职务,信息技术和支教不作要求。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从2024年起,我市中小学(含幼儿园)和中职学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审核、评审等系列工作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办理。申报流程为“用户注册——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评审委员会评审——市、县人社局复核发证”具体如下:
(一)用户注册
按照用人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操作手册在系统主页下载)。
1.学校注册:学校提前进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在市教育局或县(区)教育局注册。学校应真实、完整填写所需信息,明确专人作为单位账号管理员审核网上申报信息真实性、规范性。
2.申报人注册:申报人在学校账号下注册个人账号,注册时的社保信息即为个人登录账户信息,填写信息应认真仔细核对身份证、姓名、性别等信息,注册后不可更改。
(二)个人申报
1.高级教师。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选择“广元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中职教师选择“广元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
2.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选择“旺苍县中小学中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中职教师选择“旺苍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
(三)单位推荐。单位要成立相应职称资格申报推荐委员会,对参加评职的教师,根据评职条件,开展推荐工作。拟推荐人员民主推荐满意率、师德测评情况等信息应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照要求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线上审核,并将纸质材料同步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四)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退回。
(五)评审。市级和县级评审委员会分别按照有关规定开展高级或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六)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核发证。评审结果确认后,不再制作发放纸质职称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通过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进入“人事人才”版块查询并打印电子职称证书。
四、激励政策及答辩
(一)激励政策
1.在基层工作累计满15年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中级职称;累计满25年的,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2.对在乡镇专业技术岗位累计工作满30年及以上的,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评审上一级职称。
(二)答辩
本次评审高级、中级职称开展全员答辩,评审初级教师职称只是专业不一致人员参加答辩。主要考察申报者专业技术水平,重点了解申报人员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答辩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优秀”“合格”的进入评审程序。
答辩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请申报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主动告知。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申报人员自负。
五、申报材料
(一)网上申报。所有上传的申报材料须为彩色扫描件。有原件的需上传原件,若提供复印件则须由推荐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注明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请严格对照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设置逐一上传相应申报材料。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审核及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如果申报专业选择框中没有自己的专业名称,请按相近相关专业自愿选择填报。
(二)纸质材料要求。评委会受理后,申报人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本人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上签字,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县(区)人社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由主管部门统一将高级教师评审材料报送市教育局。《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评审表报送需在评委会受理后一周内完成。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评价标准。各校必须严格按照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相关要求,坚持正确的职称导向,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教代会或全体教师大会讨论通过的教师职称评审推荐方案进行民主推荐,切实将具有真才实学,师德高尚,教书育人成绩显著,专业技术水平已达到任职条件的同志推荐出来。
(二)严格推荐程序。严格按照个人申报,学校民主推荐,拟推荐人选需经学校职称推荐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在校内对其资格条件、工作业绩、师德考核结论意见、学校推荐结果和申报人签字确认的《简表》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对公示材料签署意见、盖章。
(三)严肃推荐纪律。申报人须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申报评审中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加大监督力度。各学校要公布政策咨询和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监督。局审计监督办公室:4201086;县人社局职称专家股:4220048;局人事股:4202114。
七、其他事项
(一)收费标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职称评审费收费标准为:高级职称每人次320元(含答辩费80元),中级职称每人次200元(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称每人次100元。
(二)时间计算。计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申报人员相关材料(包括奖励、成果、论文、著作发表等)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
(三)评价标准选择。基层申报人员自主选择评价标准(城区或基层),按选择的评价标准条件要求组织申报材料。
(四)申报材料要求
1.公示情况及结果要在《评审表》“学校(单位)推荐意见”栏和《简表》的“公示情况”栏加以注明。
2.学历、论文、任职资格文件、获奖证书等原件由各推荐单位严格审验,复印件由审核人签署“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意见并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所有原件与申报材料一并交县教育局审核组核实。论文、论著必须同时复印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单线划标文章题目)、文章正文、封底四部分。
3.申报材料中《简表》统一规格为标准A3纸尺寸,其余所有材料统一规格为标准A4纸尺寸,所有材料中的印章须为鲜章。
4.评审表中凡需签意见、签名的必须手写,不能打印。材料书写潦草或复印件字迹不清而影响辨认效果者,后果自负。
5.高级教师(高级讲师)评审材料以广元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广教函[2024]130号)文件要求为准;一级教师(讲师)职称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五)学校提交的其他材料
学校在提交中、高级职称申报材料时一并将下列材料上交人事股备案。
1.校长、经办人员承诺书(若2024年本单位没有职称申报的,在交岗位等级晋升材料时将承诺书交来)。
2.职称一览表、信息表(电子档、纸质档一份)。
3.职称(中高级)教职工满意度测评汇总表(原件)。
4.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汇总表(含学生评价、同行评价、行政评价)(原件)。
5.公示图片(职称:指标、满意率测评、申报人资格条件、工作业绩、简表、综合评价汇总表、评选结果)。
八、申报时间
(一)线上申报
1.高级教师(高级讲师)。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18:00,个人修改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18:00,评委会接收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18:00。
2.一级教师(讲师)二、三级教师(助理讲师)。个人申报和个人修改时间另行通知。
(二)线下申报
1.高级教师(高级讲师)。小学:10月23日至25日;九年制学校、初级中学:10月28日至30日;高级中学、幼儿园:10月31日至11月1日。
2.一级教师(讲师)。小学:11月4日至8日;九年制学校:11月11至13日;初级中学:11月14日至11月15日;高级中学、幼儿园:11月18日至19日。
附件:1.中级职称申报材料及要求
2.旺苍县2024年一级教师职称评审材料包(另发)
旺苍县教育局
2024年10月11日
- 广教发〔2022〕8号关于印发《广元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标准条件》的通知.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