壤塘县教育局壤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壤塘县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初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
根据《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阿坝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过程的通知》(阿州人社函(2022) 14号)、《阿坝州教育局、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阿坝州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阿州教发[2022]69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县2024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壤塘县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研、教育技术装备等机构中,符合中小学二级教师(简称二级教师,初级职称)、中小学三级教师(简称三级教师,初级职称)任职资格条件,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可参照通知要求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人基本条件严格按照《阿坝州中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阿州教发[2022]69号)执行。
(二)师德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方可推荐申报评审中小教师初级职称任职资格。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原则,未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一律不得推荐申报。
(三)取得阿坝州中小学教师教师业务水平考试合格及以上等级,方可推荐申报评审中小初级教师职称任职资格。《阿坝州中小学教师业务水平考试合格证明》,符合中小学教师业务水平考试免试条件人员的无需提供考试合格证。
(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要严格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考核推荐、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逐级审查的程序进行申报。申报者须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
(五)申报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基本条件见《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85号)第四条至第十条。申报中小学三级、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业绩要求,须分别符合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
三、推荐及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
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人员在10月28日--11月18日向学校(单位)职称工作推荐领导小组提交个人书面申请,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作出申报职称个人诚信承诺,对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经单位同意推荐的申报人员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个人注册登录或电子社保卡扫码登陆,按照网上申报系统的提示如实填报本人职称申报信息,上传提交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经壤塘县人社局网上初审通过后申报人自行打印《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呈报表》,由申报人本人签名后提交到其所在用人单位审核盖章。超过截止时间还未进行职称评审网上申报的人员将不能再进行申报。因报错评委会或其他原因引起超时的,后果自负。请申报人员提前做好时间安排。
(二)学校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初审,作出申报单位诚信承诺。单位管理人员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ht:p/3.2.3.21.251:.8081/10psqd/),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等进行考评,并对申报人进行师德测评和民主测评,且本单位的民主推荐测评满意率应达到75%以上(参会人数不低于全校教职工总数的80%),并结合本单位岗位设置情况进行推荐。
单位推荐时要在一定范围内对职称政策、岗位情况、推荐方案、申报材料、推荐结果等五个方面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内容详实、具体的推荐材料进行推荐。
单位在省、州评价标准条件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考核推荐条件和办法。申报人须经两名以上同行专家签字推荐,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召开职称考核推荐领导小组会议,结合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各学年度的考核情况,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全面考核。
(三)主管部门初审
县教育局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htp://3.203.218.251:8081/zcpsqd),负责本县中小学(含幼儿园)职称网上初审和纸质材料初审工作,重点复审申报人申报资格、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签署复审意见。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县职称申报材料审核工作,经县教育局审核后的人员名单,线上线下同步报送至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对申报材料在系统中进行审核。
(四)评审委员会评审
经审核通过后的人员名单报送至壤塘县教育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组织开展评审工作。评审表决会议结束以后,对评委会评审表决未通过的人员,不重新进行评审。对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县人社局复审发证
评审结果确认后,由县人社局行复审,复审通过的将生成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制作发放纸质职称证书。评审通过的申报人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进行下载、打印电子证
四、申报材料
评审材料是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主要依据,须真实、可靠、无误。基本材料要求如下:
(一)《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基本情况一览表》加盖公章。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律使用标准表式,写除按“填表说明”执行外,作如下要求:
1.“封面”及表内各项的各个栏目须全填,不留空白,没有容可填的项目和栏目,须填写“无”。
2.“工作经历”,从参加工作起连续填写,起止时间要连贯,不能间断。
3.“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单位推荐意见”须有主负责人签字、填写日期和加盖公章。“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由所在单位填写申报人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基层单位意见”由所在单位填写对评审材料审查核实情况、推荐理由、明确推荐意见以及公示情况。
(三)本人申请、签字确认的《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四)身份证;
(五)普通话证书;
(六)《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结业证》;
(七)与教学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含注册合格页;未注册的由所在单位出具说明;
(八)最高学历证书(最高学历与现从事专业不一致的,还需提供与现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人所获最高层次的专业毕(结)业证书;)
(九)中小学教师业务水平考试合格证明;
(十)师德师风考核材料;
(十一)担任现职务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内容主要包括本人的政治思想、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贡献等)。
(十二)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现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贡献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十三)党风廉政审查意见。申报人需提供有权部门对其近2年的党风廉政审查意见;
(十四)年度考核材料;
(十五)主要业绩佐证材料(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和相关业绩材料)。
(十六)继续教育学时佐证材料。申报人需提供有关部门验印登记的《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册》或其他培训材料。
(十七)单位推荐时执行“五公开”情况的说明材料(写明单位推荐情况、公示、公示结果、所申请评审的资格是否与本工作岗位一致情况等)
(十八)材料中所涉及复印件需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原件存于 XX处”,经办人 XXX签字,XX年 XX月 XX 日,并加盖原件放处公章。
评审材料由单位审核后,由专人按规定期限内统一上报,所有评审材料于12月20日由县教育局复审加盖公章后汇总报送县人社局事管股,逾期不再受理。
五、咨询服务
壤塘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837--2379607;
壤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 0837--2379710。
附件:
1.《阿坝州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
2.《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基本情况一览表》加盖公章
3.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4.职称申报审查诚信承诺书
5.中小学教师业务水平考试合格证明
壤塘县教育局 壤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1日
- 壤塘县教育局2024年壤塘县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初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