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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及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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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27
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县
职称分类: 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 > > 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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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各中小学校(园),教师发展中心,各股室:
根据《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 2024 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及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教体人〔2024〕185 号)《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2024 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相关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4〕66 号)《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4〕65 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拟于 2024 年 10 月组织开展教师、体
育教练员、彝文翻译、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及职称初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教师、体育教练员、彝文翻译、实验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领导下,由美姑县教体科局组织实施。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职称评审下放系列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本辖区内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初定工作。职称初定申报条件、初定方式、有关要求遵照《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4〕65 号)执行。
二、评审依据
(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0〕31 号)(二)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教发〔2020〕85 号)
(三)《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意见》(川教〔2015〕103 号)
(四)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教〔2020〕76 号)
(五)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实验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 的通知》(川教〔2020〕77 号)
(六) 《四川省体育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体育专业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 〉的通知》(川体发〔2021〕4 号)
(七) 《四川省民族宗教委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翻译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川民宗委〔2021〕110 号)
(八)《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明确中小学教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凉教体人〔2021〕93 号)《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凉教体人〔2023〕80 号)
(九)《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明确中等职业教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凉教体人〔2021〕92 号)
(十)《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明确体育教练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凉教体人〔2021〕94 号)
(十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 号)
(十二)《凉山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凉山州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2.0 实施方案〉的通知》(凉教体〔2021〕132 号)
(十三) 《中共凉山州委教育工委 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凉山州教师综合业务素质测试办法(试行)〉的通知》(凉教工委发〔2021〕4 号)
(十四)美姑县教育发展振兴“1+2+9”系列《美姑县教育教学质量奖惩办法》《美姑县推动教育振兴十五条举措》。
(十五)《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 2024 年度教师、体育教练员、彝文翻译、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及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教体人〔2024〕65 号)
三、评审范围及原则
全县从事幼儿园、中小学、教学科研工作,从事体育教练员、彝文翻译、实验技术、自然科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各系列职称评审基本条件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原则上在编制所在地参加评审。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实行对岗申报。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初定,处分期满申报职称评审,处分影响期不计入任职年限;教师业务素质测试 C 等级及以下人员不纳入教师职称评审和初定推荐范围;中小学校不在一线任教的教师不纳入推荐范围;统考科目教师近一年教学成绩平均分位于同类学校末位(倒数 10%位次及以下)的教师不纳入推荐范围;继续教育未达到相应学时要求不纳入推荐范围;2021 年 2.0 培训考试以前参加工作人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2.0 培训不合格不纳入推荐范围;任职年限、规定任职年限的考核结果、学历、教师资格、荣誉、奖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和职业道德及考核结果等未达到《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教〔2020〕85 号)文件要求不纳入推荐范围;工作责任心不强、业绩不突出,群众公认度不高不纳入推荐范围;当年教学成绩平均分位于同类学校末位(倒数 10%位次及以下)的教师不纳入推荐范围;教学成绩连续 3 年位于同类学校前三名且达到规定教学分的优秀教师,在晋升中、高级职称时,不受学校岗位职数限制。根据最新规定,在农村中小学聘用累计满 27 年的教师,按规定通过中小学副高级及以下教师职称评审后,可聘用到相应岗位层级最低等级岗位,不占相应等级教师岗位数量;在乡村中小学聘用累计满 25 年且聘岗期间按照当地互派轮岗实施办法到城镇中小学任教 3 年的教师,按规定通过中小学副高级及以下教师职称评审后,可聘用到相应岗位层级最低等级岗位,不占相应等级教师岗位数量。同一年度内,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申请职
称评审和初定,不得同时申报 2 个及以上不同系列(专业)同级别职称,不得既申报普通职称又申报同级别定向职称评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州、县相关规定和政策要求,坚持正确的职称导向开展工作。要坚持把师德师风和政治思想素质作为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和工作实绩,突出教师实际业绩和贡献,班主任的工作量可根据不同学段按每周 5-7 节计算,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班主任。其中“在市级以上信息化平台分享过自创的教育教学资源(5课时以上)”是指经县(市)推荐,州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在四川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等教育官方平台分享的课时,或参与州级及以上组织的有平台分享的竞赛、评选类活动并获得奖项等次。
四、申报评审程序
(一)用户注册
职称申报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县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单位、申报人提前进入系统逐级注册,已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县教育行政部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逐级上报职称时,若无法选择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请联系相应机构进入系统注册。
(二)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申报材料应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业绩成果应在任现职期间获得。
(三)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申报人员材料,核实申报材料真实性。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审核人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对申报人员进行推荐,对符合资格条件者开展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传《公示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按程序推荐至上级部门审查。
(四)复审推荐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登录系统,按权限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政治素质、基本条件、工作实绩等,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提交至对应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州教育体育局人事老干科)。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五、报送要求及相关事项
(一)申报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 1),对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各类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作出诚信承诺,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各单位根据《四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工作程序和要求,组织开展本单位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推荐上报工作。评审报告需体现推荐过程、推荐情况、特殊情况(破格、 双定向)等要素,评审相关佐证材料需按要求规范装订上报(相关要求见附件)。
(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申报人个人信息、资格条件和业绩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和完整性,有效期内教师业务素质测试专业和等级等,推荐、审查各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制。要坚决把好材料装订关,严格按照材料清单要求顺序进行规范装订,不得漏报;上传的表格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上报(见材料模板中部分附件格式填写规范),所有材料上报后不再补报。评审材料不齐、不规范者一律不予受理。所有报送材料(除《评审表》外)一律不退不换,在评审会结束后统一销毁,请告知申报人妥善保存原始材料。
(三)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应严格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空缺限额内推荐。在报送申报材料时,县教体科局须提交县人社(职改)部门专业技术岗位空岗情况及使用空岗的专题报告,申报“定向”专业技术职称的需报送县人社局签章的凉山州事业单位 2024 年度申报“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确认)人员花名册 (见中小学教师系列评审材料模板附件 10)。(四)申报人员的有关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材料报送时间,任职时间以聘任文件为准,计算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五)教师系列正高级职务、实验技术人员高级职务申报材料一并上报。正高级教师职务申报待省教育厅下发通知后,结合名额分配及结构要求,择优确定我州推荐人选,原则上按学段教师占比推荐,其中:教研员不超过 1 名。(六)根据有关职称评审收费文件规定,申报高级职务(含正高)每人收取评审费 320.00 元;申报中级职务每人收取评审费 200 元;申报初级职务每人收取评审费 100 元。评审费由各单位依照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的类别,通过汇款的方式统一缴纳,且在报送材料时出示汇款凭证的复印件。汇款方式如下:收款单位(户名): 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银行账号:22649101040001144“汇款用途”一栏务必注明“职称评审费”字样,备注栏需注明“高级 X 人,中级 X 人,初级 X 人”。在上报材料时应提交
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一份。
(七)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应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凉人社〔2024〕65 号),自今年起我省全面推行应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凉山州教体局牵头组织的各系列、各专业职称评审实行线上和线下同步申报方式进行,在网上申报前,请先按文件要求做好线下申报相关工作,评审表和汇编业绩证明纸质材料各一式两份,一份用于装订后上交审核,一份用于不装订扫描上传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体育教练员、彝文翻译高级职称申报材料请于今年省级相关部门职称评审文件要求的上报日期前 15 个工作日内,报送州教育体育局人事老干科(详细模板待省级相关部门文件印发后下载);其他职称材料线下申报时间初步定于 2024 年10 月中旬,线上申报网址、方式及线下材料上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 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已取得职称的,将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 3 年;对有明显虚假内容而所在单位未认真审查纠正的,将通报批评所在单位和审查人员。
(九)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四川省职称评审系统网站和州教育体育局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评委会将公示情况及相关材料按职称管理权限报送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印发任职资格文件。

附件:1.中小学系列职称评审材料模板

2.讲师系列职称评审材料模板

3.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人员送审名单
4.职称初定文件及申报表
5.2024 分配名额空人社局复函表
                                                                                                                                           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4 年 10 月 17 日


相关附件
  • 美教体科发〔2024〕336号(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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