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建设工程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市级有关部门,经开区管委会,雨城区、名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全市建设工程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经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一)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组织从事住房城乡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按程序申报相应专业中初级职称。
(二)雨城区、名山区(含经开区)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组织从事住房城乡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按程序申报相应专业中级职称。
(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聘任制公务员及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四)劳务派遣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其所在的劳务派遣公司须为雅安市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并有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与申报人员签订2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五)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被派驻外地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按有关规定在派驻地申报职称。
(六)以上所有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皆须为在雅注册单位,申报人最近6个月须在雅安市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现参保单位应与推荐单位一致)。
二、申报评审条件
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建行规[2023]3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执行。任职资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若取得多个职称证书,任职年限均从最后取得的职称证书开始重新计算。
三、申报受理时间和地点
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申报推荐。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一)网上申报途径: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二)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10月10日—10月28日24:00(逾期不得补报)。
(三)申报人所在单位初次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24:00。
(四)市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次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24:00。
(五)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4日24: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六)申报人所在单位修改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24:00。
(七)市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修改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24:00。
(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推荐单位报送人员(不超过2人)需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
(九)职称申报评审受理地点: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0楼人事科,地址为雅安市雨城区西康路东段132号。
四、申报方式及程序
(一)用户注册
职称申报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已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逐级上报职称时,若无法选择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请联系相应机构进入系统注册。
(二)个人申报
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应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本单位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并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选择“雅安市建设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按照要求如实填录网上申报信息。申报人员本人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须具体、真实、有效并可佐证。
(三)单位推荐
申报单位以法人方式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逐级审核,审核通过后报主管部门。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资格条件、业绩成果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按要求将申报人基本信息和业绩贡献情况在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申报开始时间)。对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结合申报人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等情况作出明确推荐意见,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审核通过后统一将有关附件材料原件一并报送主管部门(单位)现场审核。
(四)部门审核
请各审核部门、单位及时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建设工程专业中评委受理。
破格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需填写《雅安市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审核表》(以下简称《破格申报表》)(附件2)。申报人须提前将《破格申报表》和相关佐证材料提交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核实汇总并加盖印章后上传至申报系统,原件与《评审表》一并装订报送。
(五)复核受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规定的范围、权限和程序受理申报材料。不符合资格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不予受理。
(六)《评审表》报送
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打印《评审表》,本人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上签字,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加盖单位公章逐级报送。
(七)破格评议
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抽取2名同行专家对破格申报人员进行主审,召开同行专家破格推荐会,同意破格的进入评审程序。
(八)评审
市建设工程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组织评审,评审包括:答辩、专业组会评议、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等程序。此次采取全员答辩形式开展评审。答辩时间、地点和人员名单,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和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
(九)审查确认、公示、发文、办证
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及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对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统一印发通知。在完成以上工作后,将通知各部门、单位领取任职文件与《评审表》,各部门、单位要及时转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装入个人档案,妥善做好任职文件和《评审表》的保管工作,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录“四川人社”APP查询并下载。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材料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材料
包括基本信息、培训经历、工作经历、学历学位信息、破格推荐信息、任职前业绩、任职后业绩、学术论文、技术职务、推荐意见、公示情况、推荐材料、工作总结及相关附件等,相关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雅安市建设工程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附件)。申报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二)纸质材料
纸质材料为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的《评审表》、业绩证明材料手写盖章页原件和《破格申报表》原件,《破格申报表》仅破格人员提供,并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
六、评审费用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中级职称评审费140元,参加答辩人员另交答辩费60元;申报初级职称评审费100元。缴费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七、提示事项
(一)加强政策宣传学习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在四川省建设工程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对《基本条件》等政策予以解读。申报人员和相关单位务必认真学习领会《基本条件》,做好系统填报及有关材料的准备工作。
(二)准确选择申报专业和类别
职称评审对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业绩成果进行综合评价,申报人要通过材料(业绩成果、个人总结、学术成果等)、答辩等方式,将本人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取得的业绩、技术成果及所起的作用充分展现出来。申报人要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专业知识、技术能力、业绩及技术成果,以及工作类别和专业适用范围,在相应的工作类别(建设设计、建设施工、建设管理)中准确选择申报专业,并在申报资料“个人专业技术水平及业绩综述”中明确填写。《建设工程职称专业及工作类别》可在四川省建设工程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和下载。
(三)严肃申报工作纪律
申报人在申报时须严肃、慎重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申报评审全过程,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提供的各类证书、经历、业绩成果、论文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或申报材料中存在《建筑学研究前沿(中文版)》《工程管理前沿(中文版)》(不限于上述两类)等冒名或非法期刊(《四川省建设工程常见虚假期刊目录》和《四川省建设工程专业期刊参考目录》可在四川省建设工程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和下载)上发表的论文,均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申报评审资格,失信人将被记入雅安市建设工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申报人员需是本单位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人所在单位通过查询档案,结合技术能力、业绩贡献、现实表现、公示结果等情况,严格按照审查、公示等程序,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作出推荐意见,为申报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将通报并严肃处理。
(四)严格核查材料
各审核部门、单位要严把审核、复核关口,材料审查审核各环节应重点对申报资格及学历证、职称证等要件进行核验,对不符合《基本条件》、要件、材料规范等要求的不予推荐和受理。
八、重要提示
职称评审是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一次重要检验,申报人员应亲自申报。社会上一些不法中介机构在职称申报期间,以职称申报咨询服务、代发论文等为由,乱收费、弄虚作假,请申报人员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电话:2239915。
附件:1.雅安市建设工程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
2.雅安市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审核表
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1
雅安市建设工程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
一、材料种类及填报要求
(一)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面复印在一页。
(二)学历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含学历证明书)(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等),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
200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2001年以后无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涉及《基本条件》学位条件的申报人员须配合提供学位认证电子报告。
除上述情况外,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由申报人员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复印件。
(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正常申报:①初级职称证书(包含编码页与内容页)、任职资格通知和评审表(均需完整提供)三样资料复印件(三选二)。若有多个初级职称,均需提供。②符合《基本条件》第六条学历资历技术员申报条件的人员;助理工程师申报条件第1、2、5、8点的申报人;工程师申报条件第1、6点的申报人,无需提供该项资料。
以职业资格证书申报:职业资格证书、本单位以此职业资格证书聘任到对应专业技术岗位聘书和该证书注册到本单位的注册证书,聘任、注册年限需与申报年限相一致。各类职业资格可申报的职称专业,详见“四川省建设工程类职业资格申报职称专业对应表”(可在四川省建设工程职称管理信息系统查询)。
取得工程系列非建设工程专业职称人员,申报评审建设工程现从事专业同级职称:原工程系列非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证书(包含编码页与内容页)、任职资格通知和评审表(均需完整提供)三样资料复印件。
取得建设工程相关专业职称人员,申报评审建设工程现从事专业不高于同级职称:原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证书(包含编码页与内容页)、任职资格通知和评审表(均需完整提供)三样资料复印件(三选二)。
(四)职业资格证书
申报人考取的不作为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中级职称的其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不作为其职称申报的前置条件,但已纳入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五)破格推荐材料(仅破格人员提供)
1.《雅安市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审核表》。经所在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并填写日期。盖章后扫描上传至系统,原件与《评审表》一起作为纸质资料报送。
2.本单位出具符合破格规定条件的推荐报告。加盖单位公章。
(六)享受政策相关佐证材料(仅享受政策倾斜人员提供)
1.提前一年申报。提供符合《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建行规〔2023〕3号)第九条对应条款的相关佐证资料。
2.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提供符合《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建行规〔2023〕3号)第十条年度考核及基层工作年限条件的相关佐证资料。
外省、军队评审的中初级职称需提供证书、评审表、评审通过文件。
(七)单位综合推荐意见
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时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等。要求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系统。
(八)任职期内个人思想及工作总结
要求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字数不少于1500字,手写签名并填写日期后扫描上传系统。
(九)专业技术成果
申报中级(初级不需提供)需提供技术报告、课题研究报告、施工或调试报告、规划设计方案、案例分析报告等技术成果1篇以上。要求具有技术阐述,数据齐全、准确,文字通顺,格式和结论正确,字数不少于3000字。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出版著作需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原文复印件扫描上传至系统,同步上传word版本。
(十)业绩证明材料
1.加盖鲜章的业绩证明材料。
根据《基本条件》第八条业绩成果要求提供相应数量的业绩,提供对应的合同、验收材料等证明材料。
业绩证明数量:中级需选取2个及以上(初级1个)能充分体现自身专业技术水平的项目或课题等。
业绩证明内容:在每项证明材料首页手写2套“该XX材料用于证明XX参与XX项目,在该项目中担任XX角色。证明单位:XX,证明人:XX,证明人电话:XXXX”并加盖五方主体中除本单位之外的另外2方主体的单位公章(如省级规划、政策课题、科研项目等只涉及1家单位,可只加盖1家单位公章;如工法、专利等,加盖本单位公章即可)。
该业绩证明页鲜章原件附于《评审表》后作为纸质资料报送。
2.经济效益证明。有者选报,需提供经单位财务、审计部门或税务部门签章认可的佐证材料。
(十一)用人单位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要求的书面说明材料
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系统。
(十二)年度考核材料
需提供与申报年限相一致的《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或《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未建立年度考核机制的非公企业,由人员所在单位逐年提供书面说明。
(十三)单位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得早于当年申报开始时间,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四)单位公示结果
包括公示内容、时间、结果等。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时间,时间不得早于公示结束前。
(十五)社保证明材料
提供与申报年限相一致的《四川省养老保险历年缴费信息》。若因为集团管理需要涉及到总公司、子公司、分公司中人员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单位不一致,需总公司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总公司和相关单位的公章;若涉及到劳务派遣导致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单位不一致,用工单位同意推荐报送的,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合同复印件。
(十六)继续教育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25号令)要求,结合申报通知及实际工作情况积极参加继续教育。2024年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与申报年限要求一致的连续性继续教育不作为其职称申报的前置条件,但已纳入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十七)诚信承诺
申报人员本人签字并填写时间;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填写时间。
(十八)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资质证书(申报专业需与资质范围相一致);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现场送审纸质材料要求
(一)《评审表》
1.诚信承诺。申报人员本人签名并填写时间;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填写时间并盖章。
2.个人专业技术水平及业绩综述。首句需写明“本人自愿申报XX类(建设设计、建设施工、建设管理)XX专业XX工程师”,《建设工程职称专业及工作类别》可在四川省建设工程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和下载。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并填写时间。
3.基层单位意见。需写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并填写时间。
4.呈报单位意见。各级主管、人社部门负责人、资料审核人,签名、盖章并填写时间。
(二)业绩证明材料
加盖业绩证明鲜章页原件。
(三)《破格申报表》(仅破格人员提供)
加盖主管部门鲜章的《破格申报表》原件。
(四)装订要求
上述资料A4双面打印装订。
附件2
雅安市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审核表
破格类型:□学历□资历□任职年限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日 | |||||
身份证号码 | |||||||
工作单位 | 职 务 | ||||||
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含个人所有全日制和在职教育) | |||||||
现专业技术资格及获得时间 | 拟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 | ||||||
符合破格条件情况及佐证材料名称 | 破格申报理由: 佐证材料名称: | ||||||
对照破格条件,任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取得的主要业绩 | |||||||
所在单位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区住建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 雅住建发2024-102关于开展2024年度建设工程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