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游客,请点击登录
Logo
返回
文章详情

内江市生态环境局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内江市环境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0人查看
发布时间:2024-10-23
内江市生态环境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内江市
职称分类: 工程技术人员 > 环境工程 > 初级...
收藏

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生态环境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好2024年内江市环境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全市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专业及范围

评审专业:环境工程专业(环境工程、环境监测、环境科研、环境管理)

(二)评审范围:环境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申报条件

本专业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环境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环规〔2022〕6 号)执行。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党规党纪。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水平。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

3.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的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未建立考核机制的民营企业,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4.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处罚影响期、服刑期内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事故调查期或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二)学历及任职年限

1.技术员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在环境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2.助理工程师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在环境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环境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环境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环境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环境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获得相近相关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环境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

工程师

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环境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环境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环境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环境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环境工程工作满4年。获得相近相关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环境工程工作满3年,榀申报评审工程师。

(三)有关政策

1.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

(1)参加援藏援彝服务期满1年以上。

(2)“四大片区”外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任现职务期间到“四大片区”服务满1年或与“四大片区”企事业单位建立3年以上服务关系或参加乡村振兴、原精准脱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四大片区”指我省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大小凉山彝区、高原藏区所涉及的12个市州所属的原88个贫困县)

(3)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

(4)在基层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的。

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提前申报年限不累计计算。

2.在基层从事环境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累计工作满15年的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3.工程技术领域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工程技术人才取得的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相关或相近职称专业高一级职称的条件。职业资格分级设置的,其初级(二级)、中级(一级)、高级分别对应职称的初级、中级、高级,未分级设置的一般对应中级职称,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的依规定执行。

4.取得工程系列非环境工程专业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该职称后从事环境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能胜任本职工作,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且符合本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或申报评审环境工程职称,申报层级不得高于其现有职称。

(四)外语、计算机要求

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因专业技术工作性质或履行岗位职责确有需要的,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五)考核要求

申报评审者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都必须在合格以上。

(六)继续教育要求

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七)专业能力和业绩成果要求

符合《四川省环境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环规〔2022〕6 号)文件要求。

(八)社保要求

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申报评审方式及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与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单位)审核、内江市生态环境局复核受理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报

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home)进行个人用户注册和登录,点击“新增申报”进入系统申报。职称申报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详细注册流程请参考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操作指南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系统主页下载请仔细阅读系统填报说明及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和上传有关附件材料申报者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按照2024年度内江市环境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附件1)执行。

(二)单位推荐

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及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允许申报。各用人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通过申报单位端系统(网址为: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home)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提交,确保申报质量,并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上传《公示情况报告》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需盖单位章,PDF文件上传),并提交至下一审核环节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单位综合推荐意见》须明确推荐意见,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思想政治品德表现、遵守职业道德情况(含年度考核情况)、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能够反映申报人专业水平、业绩成果)及单位审核和内部公示情况。单位结合申报人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等情况作出明确推荐意见。纸质材料经审核人员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将申报材料与有关附件材料原件一并报送主管部门(单位)审核。

(三)部门审核

1.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生态环境局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材料进行逐级审核,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相应栏,由审核人和负责人签字、签署推荐意见、加盖生态环境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章或职称专用章,由市、区生态环境部门统一报送。

2.级部门(单位)负责对所属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评审表》相应栏由审核人和负责人签字、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市级部门(单位)公章或职称专用章,由申报单位统一报送。

(四)复审

内江市环境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评审材料进行复核

(五)答辩

内江市环境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答辩(申报中级人员实行全员答辩,申报初级人员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的也须参加答辩)。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专业组评议

评委各专业组对材料进行审阅,并召开同行专家评议会。

(七)会议评审

评委组织会议进行评审。

(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认

评委会议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认后书面通知到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级有关部门(单位)等。

(九)办理相关手续

送审单位接到评审结果通知后,到内江市生态环境领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及时转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装入个人档案。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具体要求详2024年度内江市环境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附件1)。

、材料报送时间及领取

网上申报及现场资料报送截止时间

1.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10月9日1800

2.中评委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2400

3.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2400

4.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1800

(二)材料报送地点

内江市东兴区北环路576号内江市生态环境局干部人事科。联系人:周兴丄,电话:0832-2268376;吉思翰,0832-2268376。电子文档发至邮箱:2504352962@qq.com

)有关要求

1.评审过程中一律不再补充任何材料。申报材料(含原件)由各单位主管部门派专人一次性报送,当面清点,完备手续。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2.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每年评审工作结束后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其余评审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单位和个人自留原件,妥善保留相关材料。

3.经评委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要装入个人档案,作为评审资格确认的重要基础资料。各主管部门应及时按通知领取归档,未及时领取的,后果自负。评审未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按照规定不再退回。

、申报纪律

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无误。申报人本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各级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审查核实。如发现提供学历、资历、外语或计算机证书、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弄虚作假,取消当事人参评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对推荐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其它事项

(一)环境工程专业类别详见附件7,申报人根据自己所从事工作选择申报。

(二)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和论文(论著)出版(发表)时间计算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三)按规定需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需提供确认审批文件。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需缴纳评审费140元;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需缴纳评审费100元。答辩费60元/人


相关附件
  • 《四川省环境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环规〔2022〕6号).pdf
    下载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liyong@51jzr.com
400-0809-886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红牌楼广场2号写字楼601-607

关注我们 Contact Us

  • 客服图标

    客服

    客服二维码

    工作日:8:00~18:00

    服务电话:400-0809-886

    微信扫一扫联系我们

  • 小程序图标

    小程序

    小程序二维码

    工作日:8:00~18:00

    服务电话:400-0809-886

    微信扫一扫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