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和实验系列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事业单位及民办学校:
根据内江市教育和体育局、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内江市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申报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通知》(内教人〔2024〕1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4年教体系统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一)我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研机构、民办学校及校外教育机构申报教师职称和实验系列任职资格人员。
(二)正高级教师职称和高级实验师系列任职资格由省上统一评审。
(三)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由内江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和内江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统一评审。
(四)教师中、初级职称任职资格由内江市市中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统一评审。
(五)符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我省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职称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19号)的中小学“少先队活动”科目职称申报范围人员,可申报评审相应级别“少先队活动”科目或任教学科职称。
二、申报条件
申报评审教师初(中、高、正高)级职称任职资格人员,应符合《内江市教育局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内江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内教人〔2021〕4号)《内江市教育局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内江市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教人〔2021〕5号)《内江市教育局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改教学科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要求。申报实验系列人员应符合《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实验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川教〔2020〕77号)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要求。
根据《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认真落实家访制度,学校领导带头开展家访,班主任每学年对每名学生至少开展1次家访,科任教师每学年针对性开展不少于10次家访,特别关注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孤儿和特殊家庭儿童等困境儿童。
三、申报评聘程序
推荐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要坚持正确的职称导向,严格按照“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原则,充分体现教师职业特点,充分考虑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引导和鼓励广大教师立足本职岗位,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切实将确有真才实学,师德高尚,教书育人成绩显著,专业技术水平已达到任职条件的教师推荐出来。
(一)公开岗位。区教育体育局会同区人社局根据各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核定2024年中(高)级职称推荐名额,各单位要面向全体教职工进行公示,并严格按区教育体育局下达名额申报,不得多报。
(二)个人申报。根据教师初(中、高、正高)级职称申报条件,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同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供真实准确的印证材料,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三)民主测评。学校比照相应标准条件,审查申报人基本资格,具备基本条件的申报人员,须在本单位职工大会(规模大的学校可分学科或小组)上述职,组织教职工对申报人进行民主测评。述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任教学科、任教班级、周工作量、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师德考核、支教或农村(薄弱)学校从教经历、教学效果(含合格率、优秀率)和教育教学科研等。民主推荐测评满意率需达相关要求,凡未进行公开述职、民主测评推荐的申报无效。
(四)考核推荐。单位专业技术职称推荐委员会根据综合考核、民主测评情况等集体研究,择优推荐人选参加评审。凡推荐程序不规范的,申报无效。
(五)公示考察。各单位在推荐材料正式上报之前,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拟推荐人员师德考核结论意见、单位推荐结果和拟推荐人签字确认的《简表》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作为申报材料一并上报。各单位对公示结果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出具鉴定意见,未按要求公示的申报材料或公示后有异议未经调查核实的材料不得上报。凡推荐上报中(高)级职称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级干部,区教育体育局将组织对其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工作、推荐程序等进行考察核实,并形成书面材料一并上报。对师德考察有负面反映或长期有负面举报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
(六)系统审核。经公示考察无异议后,由申报人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方法详见操作指南(附件1)或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七)评审及公示。根据相关要求开展线下资料审核和答辩工作。评审结果将在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并发布公布。
(八)兑现待遇。根据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文件精神,按照即评即聘原则,从取得任职资格的次月起,聘用到相应岗位,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四、实施优惠政策
(一)开展“三区”支教教师评聘中级和高级职称工作
根据国家和省、市“对选派到‘三区’的支教教师、组团式帮扶人员,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按现有倾斜政策执行”等相关规定,对经组织选派到“三区”参加支教工作(含凉山州脱贫攻坚人员、巴中市对口帮扶人员)且符合下列条件的教师晋升中、高级职称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即:支教满1年以上且年度考核1次以上优秀者,符合评聘中级职称条件的教师;支教2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2次以上优秀者,符合评聘高级职称条件的教师。享受以上政策取得中、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教师,所在单位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在今后岗位等级晋升时,在本单位空缺岗位内,按规定竞聘上岗,晋岗即占单位岗位。
(二)乡村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和职称评聘工作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九条措施>》(川人社办发〔2023〕95号,以下简称《九条措施》)、《关于乡村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职称评聘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4〕56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开展放宽农村专业技术人才学历工作
在农村工作累计满15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中级职称;累计满25年的,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五、评审材料要求
申报评审教师职称任职资格,要对照相应级别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报评审表》及其粘贴件一式两份。封面、封底用110克以上白色A4亚光纸胶装,正文须双面印刷。高级职称《申报评审表》手工填写,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表》需由系统自动生成导出打印。《申报评审表》粘贴件(双面复印)按对应的《材料清单》顺序粘贴。
(二)业绩证明材料一式一份,按《业绩证明材料目录》顺序编写目录,双面复印或打印,装订成册。
(三)《简表》一式两份,用A3纸打印,申报高级职称的教师填写。单位审核无误后,申报人签字确认,经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签字盖章。
(四)《职称送审名册》纸质档和电子档各一式一份,由推荐单位填写,申报人复核后在备注栏确认签名。
(五)上述材料用标准牛皮纸材料袋包装,一人一袋,袋面粘贴填写《材料清单》。
(六)所有材料中的印章须为红色。材料书写潦草或复印件字迹不清而影响辨认效果的,后果自负。材料中所附证书等复印件,由学校负责初审原件后签具审核意见、签名、落审核时间、加盖公章,再由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复核、签名盖章。所有材料一次报齐,评审期间不再接收补充材料。对所报材料,除《评审表》外,一律不退,由评委会统一销毁,请申报人妥善保存原始材料。
(七)申报人员的有关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任职时间可计算至2024年12月31日。
(八)审核时间安排
申报者所有送审材料须由学校经办人严格审查、细心指导,并按相关要求整理成型后送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审核,时间安排如下,逾期不予受理。中、高级职称具体审核时间安排见附件8。
申报级别 |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 | 审核、修改截止时间 | 纸质件集中审核时间 |
高级 | 10月14日—11月12日 | 11月22日 | 11月6日—11月7日 |
中级 | 10月9日—11月7日 | 11月17日 | 11月18日—11月19日 |
初级 | 10月9日—11月7日 | 11月17日 | 11月20日—11月20日 |
(九)评审费用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高级职称每人收取评审费240元,答辩人员另交答辩费80元;中级职称每人收取评审费140元,答辩人员另交答辩费60元;初级职称每人收取评审费100元。
六、答辩
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都需参加对应评委会统一组织的答辩,中级职称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对应评委会统一组织的答辩。答辩重点考察申报人员掌握任教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以及本专业领域的改革、发展动态等情况。答辩与评审同时进行,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师职称评审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工作,关系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是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的重要手段,也是党和政府关心、关爱教师的具体体现。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规范开展工作,依法依规执行相关政策,确保职称政策执行有力、落实到位。
(二)建立管理台账。截止《九条措施》施行之日(2024年1月1日)已经在乡村中小学聘用累计满27年及以上的教师、满25年但不满27年的教师建立实名制管理台账,锁定对象范围。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按规定开展交流轮岗和职称评聘工作。10月21日前将实名制管理台账报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备案。
(三)加强支教管理。各学校需加强统筹协调,科学规划支教和交流轮岗工作,与职称评聘工作有机衔接。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综合评价”的原则,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评价办法、标准,规范推荐程序,保证评审质量,增强推荐结果的公信力和公认度,确保2024年评审工作顺利完成。对履职不到位、资格审查和标准条件把关不严、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引发群访,造成负面影响的,依法依规问责。对因弄虚作假和严重违反师德规范相关规定的,5年内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教师职称。对因处罚期未满继续推荐申报的,将重新计算处罚期,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系统操作指南
2.内江市中小学教师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评审表
3.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承诺书
4.内江市中小学高级教师申报评审情况简表
5.申报高、中、初级教师职称送审名册
6.申报高、中、初级教师材料清单
7.申报高、中级职称业绩证明材料目录
8.审查高、中级材料时间安排表
9.教师家访记录表
10.备(听)课、批改作业情况评价登记表
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10月12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 2024年10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