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眉山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
中共眉山市委党校
眉山市行政学院
关于报送2024年眉山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
教师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县(区)委党校(行政学校),校各科室(教研部):
按照工作安排,2024年度眉山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议拟定于10月召开。现将报送评审材料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准备和报送材料。
一、评审范围
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具备申报助教(助理讲师)或讲师任职资格的人员,东坡区、彭山区委党校(行政学校)具备申报讲师任职资格的人员。
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区县,如需委托市委党校中评委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向市委党校中评委出具委托函,评议结束后,市委党校中评委将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单位,由单位自主使用评审结果。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助教(助理讲师),需符合《四川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委校通〔2021〕79号)(见附件1)相关要求;
2.申报讲师,需符合《眉山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眉市委校〔2022〕31号)(见附件2)相关要求。
三、申报方式
按照省人社厅统一部署,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办理。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四、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自2024年6月11日9:00起至8月30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6日18:00。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0日18:00。
各县(区)人社局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3日18:00。
线下受理材料时间:2024年7月1日9:00起至9月30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五、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按照“干什么、评什么”的原则,规范填写申报专业名称,选择对应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未查询到个人工作单位的申报人须联系本单位进行注册,否则无法申报。
(二)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陆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含学历、任职年限、年度考核、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发表论文〈专著〉等)和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对符合资格条件者开展内部公示和申报材料展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上传《公示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材料》。
《单位综合推荐材料》须明确推荐意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公章,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遵守职业道德情况(含年度考核情况)、能力业绩(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能够反映申报人专业水平、业绩成果的有关工作业绩)以及单位审核和内部公示情况。其中,破格申报人员需对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规定要求,详细说明破格推荐理由。
(三)复审推荐
县(区)人社部门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政治素质、基本条件、工作实绩等,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提交至眉山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中共眉山市委党校业务指导科)。
(四)线下报送
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显示“评委会已接收”后,请各申报人员或所在单位通过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两份)和评审综合材料(一式一份),于2024年9月30日(星期一)前报送至眉山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中共眉山市委党校业务指导科)。
(五)办理相关手续
请各申报人所在单位在市人社局评审结果通知文件下发后2个月内,到眉山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中共眉山市委党校业务指导科)领取《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并按要求及时存入个人档案。
评审通过后将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制作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职称证书。申报人员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查询、下载或打印电子职称证书,也可通过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或登入PC端“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进入“人事人才”版块,点击或查询“职称信息查验”选项,输入要求的信息,对职称证书进行查验。领取《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并按要求及时存入个人档案。
六、组织答辨
凡参加初、中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均须参加答辩。答辩的时间、地点、方式在申报材料受理完毕后另行通知。各单位报送申报材料时,需交纳评审费,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申报中级职称每人收费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申报初级职称每人收费100元。
七、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见附件3)要求。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八、报送要求
1.申报人员申报的专业技术职称原则上应与现任专业技术职称一致。评审条件涉及的业绩成果、工作量、证书等,均为任现职期间取得。申报人员提供的科研成果、证书等材料的取得时间,一律为2024年8月30日前。申报人员任职资历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2.申报材料由各县(区)委党校(行政学校)派专人报送,仁寿、洪雅、丹棱、青神县委党校(行政学校)需要提供本级人社部门或职改部门出具的《专业技术初/中级职务评审委托书》。
九、其它事项
《四川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委校通〔2021〕79号)(附件1)、《眉山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眉市委校〔2022〕31号)(附件2)、《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附件3)附后,请自行下载。联系人:曾诗雨;联系电话:18875089615。
附件:1.《四川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委校通〔2021〕79号)
2.《眉山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中级职称申报评审
基本条件(试行)》(眉市委校〔2022〕31号)
3.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
中共眉山市委党校 眉山市行政学院
2024年6月6日
- 3.附件3:申报材料规范.docx下载
- 附表1: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pdf下载
- 附表2:眉山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申报送审名册.pdf下载
- 附表3-1: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量登记表.docx下载
- 附表3-1: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量登记表.pdf下载
- 附表3-2任现职以来教学条件登记表.docx下载
- 附表3-2任现职以来教学条件登记表.pdf下载
- 附表4-2:科研 决策咨询 获奖成果登记表(二).pdf下载
- 附表4-3:科研 决策咨询 获奖成果登记表(三).pdf下载
- 附表4-4:科研 决策咨询 获奖成果登记表(四).pdf下载
- 附表4-5:科研 决策咨询 获奖成果登记表(五).pdf下载
- 附件1.川委校通〔2021〕79号 关于印发《四川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pdf下载
- 附件2.眉市委校〔2022〕31号关于印发《眉山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pdf下载
- 附件3.申报材料规范.pdf下载
- 〔2024〕—47中共眉山市委党校眉山市行政学院关于报送2024年眉山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pdf下载
- 1.附件1:〔2021〕79号 关于印发《四川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pdf下载
- 2.附件2:眉市委校〔2022〕31号关于印发《眉山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pdf下载
- 3.附件3:申报材料规范.docx下载
- 附表1: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pdf下载
- 附表2:眉山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申报送审名册.pdf下载
- 附表3-1: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量登记表.docx下载
- 附表3-1: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量登记表.pdf下载
- 附表3-2任现职以来教学条件登记表.docx下载
- 附表3-2任现职以来教学条件登记表.pdf下载
- 附表4-1:科研 决策咨询 获奖成果登记表(一).docx下载
- 附表4-1:科研 决策咨询 获奖成果登记表(一).pdf下载
- 附表4-2:科研 决策咨询 获奖成果登记表(二).docx下载
- 附表4-2:科研 决策咨询 获奖成果登记表(二).pdf下载
- 附表4-3:科研 决策咨询 获奖成果登记表(三).docx下载
- 附表4-3:科研 决策咨询 获奖成果登记表(三).pdf下载
- 附表4-4:科研 决策咨询 获奖成果登记表(四).docx下载
- 附表4-4:科研 决策咨询 获奖成果登记表(四).pdf下载
- 附表4-5:科研 决策咨询 获奖成果登记表(五).docx下载
- 附表4-5:科研 决策咨询 获奖成果登记表(五).pdf下载
- 附件1.川委校通〔2021〕79号 关于印发《四川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pdf下载
- 附件2.眉市委校〔2022〕31号关于印发《眉山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pdf下载
- 附件3.申报材料规范.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