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林业和草原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应按规定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表格,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个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其中:县属单位的申报人须经本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州属企事业单位申报人须经州级主管单位审核推荐。
(二)单位初核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及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逐级上报推荐。
(三)县(市)行业主管部门复审。各县(市)申报材料经县(市)林业和草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统一由县(市)林业和草原局统一报送;州级有关部门的材料须由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局属企事业单位由各单位审核后统一报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经县(市)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统一由县(市)行业主管部门统一报送的程序进行申报;自由职业者,档案存放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可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履行初审、公示、推荐等程序;档案没有委托存放的,在纳税或社保参保地申报,由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或指定的单位履行初审、公示、推荐等程序。
(四)组织复审。州林业和草原局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对送审单位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
(五)答辩、评审。由中评委组织相关申报人员进行全员答辩和评审,未参加答辩或答辩不合格者,不得上会评审。
具体时间、地点、答辩形式等另行通知。
(六)确认评审结果。评审通过人员,由州林业和草原局对评审结果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后,州林业和草原局将中评委会议评审通过的评审材料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认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发任职资格通知。
(七)办理相关手续。送审单位接到评审结果通知后,可联系州林业和草原局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转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装入个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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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