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教育局关于报送2024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
试点县(市)教育局、州直属学校(单位)、卧龙特区社发局:
根据《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阿坝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程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20〕14号)、《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州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阿州人社函〔2022〕27号)、《阿坝州教育局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阿坝州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阿州教发〔2022〕69号)、《阿坝州人社局关于做好2024年我州职称工作的通知》(阿州人社函〔2024〕15号)精神,结合我州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际,现将我州教育系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州直属单位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1.申报范围
非试点县(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以及州县(市)教研、教师发展、电化教育、教育考试、教育技术装备和校外教育等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或相关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全州中等职业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可申报讲师任职资格。
委托阿坝州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的卧龙特区,在报送推荐评审材料时报送委托评审函。
2.申报条件
(1)中小学教师符合《阿坝州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相关要求,中职教师符合《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相关要求。
(2)近5年以来,年度师德考核优秀等次2次及以上,其中近3年师德考核优秀等次至少1次。
(3)申报学段学科应与实际任教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认定学段学科(高学段可兼容低学段,幼儿园除外)、中小学教师业务水平考试学段学科一致。申报学科与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不一致的,中小学教师业务水平考试学科应与申报学科一致,且考试成绩等次为良好及以上。
(二)推荐原则程序及工作纪律
1.推荐原则
(1)坚持评聘结合,必须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空缺限额内进行申报和推荐评审。
(2)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原则,未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一律不得推荐申报。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坚持人岗相适的原则,严禁推荐在编不在岗人员。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参与重点工作或临时借用的除外。
(5)坚持正确的职称导向,重点向一线教师、农村边远学校教师倾斜。
2.推荐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向单位书面申请,提交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及学历、论文、获奖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申报者必须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在提交申报材料时签订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1)。
(2)单位对申报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和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按学校推荐考核标准进行量化考核,确定推荐对象。审查人员必须在审查材料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签订职称申报审查诚信承诺书(附件2),审查承诺书以县(市)、州属单位、卧龙特区为单位装订好后单独装订成册报送。
(3)推荐单位对推荐对象在学校(单位)内进行民主测评。
(4)推荐单位对推荐对象在学校(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主要包括任职年限、教学业绩、获奖情况、班主任工作(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等。
(5)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在相关表格中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公示结果经单位、县(市)教育局加盖公章,以县(市)、州直属单位、卧龙特区为单位装订成册后单独报送。
(6)推荐对象必须提供由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对其任现职以来或近5年来的党风廉政审查意见。以县(市)、州直属单位、卧龙特区为单位装订成册,单独报送。
(7)推荐单位在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中实行职称政策、岗位情况、推荐方案、申报材料、推荐结果“五公开”制度。各推荐学校(单位)将落实“五公开”制度情况形成专门材料,报各县(市)教育局、卧龙特区社发局审核汇总并装订成册统一报送,州直属单位单独报州教育局。
(8)非试点县(市)、州直属单位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依据评审基本条件从线上和线下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进行初审并报人社部门复核,合格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签章后统一推荐到州教育局复审,复审合格的再提交评委会评审。州直属学校(单位)的申报人员,由单位进行初审后将推荐评审材料报州教育局复审,合格后交评委会评审。
4.工作纪律
(1)推荐过程、结果等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高度重视群众的来信、来访,特别是对实名举报和群体性来信来访,要认真调查核实所反映的情况,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3)各单位要严格督促申报人员履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确保材料的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将通报批评当事人,实行“一票否决”,并严格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各单位要坚决把好审查关,重点审核申报人员个人信息、资格条件和业绩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层层落实责任。凡履行职责不到位、资格审查和标准条件把关不严、评审推荐程序不规范、矛盾上交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或有违纪行为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格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三)综合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网报信息和纸质材料两个部分。
1.网报信息:在网上申报系统中对照相应栏目填报相应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审批通过后,在系统内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双面打印,不得任意改变打印顺序,左侧装订并包边),并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各县(市)教育局、人社局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州直属单位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州教育局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具体网报时间另行通知。
2.纸质材料:业绩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各一式一份。
(1)《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信息表》(附件3,以下简称《信息表》)。《信息表》在word文档中编辑,并按申报学段归类存档报盘。学校审核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人必须对申报人员提交的《信息表》中取得的业绩和所获奖项的层级,省、州、县(市)级认真审核,确保属实后在纸质材料上签字、注明“属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必须复印注册合格页,未注册的由县市教育局或州直属单位出具说明。
(4)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最高学历与现从事专业不一致的,还需提供与现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人所获最高层次的专业毕(结)业证书。
(5)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文件或证书复印件;同级职称转系列聘任人员,还须报送首次聘任同级职务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7)推荐单位对申报人员三个方面情况的证明。包含:对申报人符合规定年限要求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含班主任、团委、少先队、课外活动辅导员及学校领导干部等)工作经历及考核结果的简述;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等次及对应考核年度;申报人员在本单位民主测评中的满意率。
(8)符合相关要求的校级以上荣誉称号(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
(9)近5年以来师德师风考核材料(学校报教育局备案的师德考核结果)。
(10)任现职或近5年以来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11)近3年继续教育证明材料(继续教育登记合格证明、阿坝州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卡)复印件,公需科目培训合格证书打印件。
(12)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13)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结业证书。
(14)反映本人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的业务工作总结。
(15)任现职以来,出版、发表或交流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本专业、本学科的主要论著(含教材)、论文、研究报告、经验总结及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如系集体完成,应由合作者或课题负责人出具申报者所承担的内容或所起作用的书面证明材料;如系教研、教改经验交流文章应注明在何种范围内交流,并出具证明部门加盖印章的佐证。
(16)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承担教育教学或实验、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或相关业务工作的印证材料及获奖证书复印件。教师无教育教学业绩获奖证书,则出具学科成绩证明,全县(市)统测学科成绩证明须由有关县(市)教育局出具,学校统测成绩则由学校出具。
(17)承担教育教学网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印证材料,县(市)级公开课必须具有县(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或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片区或学区公开课必须具有学区颁发的证书或出具由学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证明。
(18)任现职以来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印证材料复印件。
(19)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推荐材料。各申报单位要成立相应考评领导小组,采取单位领导、纪检监察干部、人事干部、考评专家等联审的方式,依据申报人员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后形成综合推荐材料。
(20)中小学校长兼任教学课时证明。
(21)阿坝州中小学教师业务水平考试合格证明(附件4)或免试证明(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免试证明并加盖单位印章)。中职教师不作此要求。
(22)其他申报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上述材料须双面复(打)印且按顺序编写目录,并装订成1册。
3.《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情况一览表》(附件5,以下简称《一览表》)一式一份。《一览表》由各县(市)、州直属单位、卧龙特区分学段(中学、小学、幼儿园)汇总,在确保信息无误后签字盖章统一报送(同时报电子版)。
4.上述材料中《一览表》规格为标准A3纸尺寸,其余所有材料统一规格为标准A4纸尺寸,所有材料中的印章须为红色。材料书写潦草或复印件字迹不清而影响辨认效果者,后果自负。
5.申报人员的有关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任职时间计算至2024年10月31日。
(四)材料报送和包装要求
1.申报材料必须统一规格为标准A4纸尺寸,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一袋。档案袋上粘贴填写好的《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材料目录及封面样式表》(附件6)。
2.对所有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和数据,推荐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审核。对所有复印件均须由推荐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注明审核时间,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未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的,不得参加评审。
二、州直属单位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
根据《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阿州人社函〔2024〕3号)要求,不符合初定和确认条件,必须参加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此次申报评审。
申报材料包括网报信息和纸质材料两个部分。
1.网报信息:在阿坝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系统对照相应栏目填报相应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审批通过后,在系统内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双面打印,不得任意改变打印顺序,左侧装订并包边),并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具体网报时间另行通知。
2.纸质材料:业绩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各一式一份。
(1)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必须复印注册合格页,未注册的由所在单位出具说明。
(3)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最高学历与现从事专业不一致的,还需提供与现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人所获最高层次的专业毕(结)业证书。
(4)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5)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6)反映本人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的业务工作总结。
(7)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和相关业绩材料。
(8)师德师风考核材料。
三、其它事项
(一)各单位推荐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应在核定的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空缺限额内。在报送申报材料时,须提交县(市)人社局关于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空岗情况的专题报告(州直属单位不作此要求,由州教育局审核)。
(二)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每人收取评审费140.00元,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每人收取评审费100.00元。由于全省全面推行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请各县(市)在缴费前提前咨询州教育局财务室(电话号码:2821236)确定缴款方式再缴费。
(三)凡需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县(市)、州直属单位、卧龙特区,纸质材料务必按照《报送材料日程安排表》(附件7)要求,及时将评审材料报送州教育局组织人事与教师工作科,逾期未报者后果自负。
(四)评审材料不齐、不规范者一律不予受理。
(五)所有证书原件由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审验,州直属单位由本单位审验。
(六)所有报送材料(除《评审表》外)一律不退还,由州中评委在评审会结束后统一销毁,请申报者妥善保存原始材料。
附件: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2.职称申报审查诚信承诺书
3.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信息表
4.阿坝州中小学教师业务水平考试合格证明
5.申报评审中级职务情况一览表
6.评审中级职务申报材料清单
7.报送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时间安排
阿坝州教育局
2024年11月20日
- 阿州教函〔2024〕165号关于报送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