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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江油市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专业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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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30
江油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
职称分类: 群众文化 > 群众文艺创作与表演 > 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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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 2024 年度全市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专业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市从事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等领域相关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按照《四川省群众文化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文旅发﹝2023 )80 号)、《四川省图书资料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文旅发﹝2023 )79 号)、《四川省文物博物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文旅发﹝2023 )14 号)等规定的条件申报。详细内容请在“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从“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首页“职称评审”专栏进入)“政策法规”栏查阅。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要求

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审核相结合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注册办理。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1231日 8:00起至202516日 12:00(逾期不得补报)。

网上资料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5110日12: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5年110日至116日,报送地点:江油市广电大楼904办公室(江油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办公室)。

、申报评审程序

(一)单位注册。职称申报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详细注册流程请参考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操作指南。已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

(二)个人申报。申报人在规定时间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选择相应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进行申报。

(三)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申报材料真实性。对符合资格条件者开展内部公示和申报材料展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上传《公示情况说明》内容包括公示信息、公示结果和单位综合推荐报告(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职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等,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上传材料需单位盖章,PDF 文件上传),并提交至下一审核环节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四)有关部门审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提交至相应初级评审委员会受理。

(五)组织评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提请相应初级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评审结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和江油市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审核确认。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评审工作情况及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查。核查通过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发通知。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申报信息和纸质材料。申报材料按照《2024年度江油市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专业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附件4)执行。

(一)网上信息上传要求

所有申报材料均为一式一份。申报人员提供的申报材料须由所在单位对其证件、业绩成果等原件审核无误后,在所有复印件上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签署审查原件者的姓名、 日期并加盖所在单位鲜章。有原件的需上传原件请严格对照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设置逐一上传相应申报材料

(二)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统一使用 A4 纸双面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式2份其他佐证材料1份(另行白色封面胶装成册,提供内容应与系统内上传资料完全一致,不得另加附页,加盖骑缝章)。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为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申报人员的纸质材料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江油市广电大楼904办公室(江油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办公室)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申报人在申报时须严肃、慎重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申报评审资格,同时将失信人记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黑名单”,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申报人需缴纳评审费100元/人。在评审申报材料通过审核后报送纸质材料时一并缴纳。

(三)评审通过后相关手续办理。各送审单位接到初级评审委员会通知后,到江油市广电大楼904办公室(江油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办公室)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及时移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要求存入个人档案根据省人社厅相关要求,不再办理纸质职称证书,实行电子职称证书。电子证书可通过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即可对个人取得的职称证书进行打印。

(四)计算任职资格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五)联系方式

评委会联系电话:0816-3252244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5982396484、18582368002(接听时段:9:00-12:00,13:00-17:00)


江油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4年12月30


相关附件
  • 川文旅发〔2023〕14号:关于印发《四川省文物博物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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