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教育和卫健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教〔2020〕85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运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川人社函〔2023〕693号)《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运用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社函〔2023〕221号)文件精神,经报党群工作部同意,结合新区教育实际,现将四川天府新区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申报条件和评审工作流程
(一)评审范围
新区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及其他同级教育机构(以下简称“学校”)中,符合职称晋升条件并从事教育教学或教育研究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申报条件
1.已取得员级(含三级教师)职称,拟申报助理级(含二级教师)的教师: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初中以下学段三级教师岗位任教 2年以上;
(2)具备中等师范学校学历,在小学以下学段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2.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档次;
3.与现任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成都市参加基本社会保险证明或查询截图(自申请之日起的前6个月连续缴费),最后缴纳社保单位与申报单位需一致;
4.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还需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川教〔2020〕85号)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评审工作流程
申报网站: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
申报流程:账号注册—个人申报—学校审核推荐—教育卫健复审—评审委员会评审—党群工作部终审。具体流程如下:
1.账号注册
按照用人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进行以下操作:
(1)学校注册:填写报送《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新增单位模板》→教育卫健局新增账户→学校维护所属信息
学校应明确专人作为单位账号管理员,《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新增单位模板》中“经办人”即为单位管理员,应真实、完整填写所需信息。(报送邮箱:154610978@qq.com)
(2)教育卫健局新增账号:教育卫健局审核《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新增单位模板》后新增学校账号,即可进行申报人注册。
(3)申报人注册:个人注册→维护个人信息
申报人注册时的社保信息即为个人登录账户信息,填写信息应认真仔细核对身份证、姓名、性别等信息,注册后不可更改。
2.个人申报
(1)申报流程:申报人登录→选择申报评审活动→填写申报信息→上报学校;
(2)选择“四川天府新区中小学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活动申报,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按照相关工作安排,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提交工作单位。申请人打印《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本人在诚信承诺书、工作总结等涉及签字的地方亲笔签名后,按系统审核流程,逐级递送审签。申请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涉密内容,请按保密规定进行脱敏处理。
3.学校审核推荐
(1)组建职称资格申报推荐评委会。学校应成立职称资格申报推荐评委会,由校长任评委会主任,委员由学校行政、党支部、教代会、骨干教师等代表共计7人组成,通过民主推荐方式产生。评委会主要负责教师职称申报推荐的组织实施工作。学校推荐评委会要设置监察员岗位,对推荐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2)确定推荐人选。申报职称教师在本单位的民主推荐满意度应达到75%以上(参会人数不低于全校教职工总数的80%),满意度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不得推荐。
(3)拟推荐人员公示。学校要对拟推荐人员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学校上传《公示证明》《单位综合推荐意见》,逐级审核推送至教育卫健局。
(4)审核报送。学校按照要求对拟推荐人员的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单位管理员在平台登录页面,点击“法人登录”—“电子社保卡登录”,使用支付宝—“电子社保卡小程序”—扫码登录进入单位审核页面。在学校线上审核期间,如发现材料不符合要求,拟推荐人选可修改后重新提交。
4.教育卫健局复审
拟推荐人员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由学校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名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均一式两份,学校加盖鲜章)、申报人员的评审材料于1月16日、17日报送至四川天府新区科学城小学(西区),并完成缴费。
5.评审委员会评审
经教育卫健局复审后的拟推荐人员名单报送至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评审表决会议结束以后,对评委会评审表决未通过的人员,不重新进行评审。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将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6.党群工作部终审
评审结果确认后,由教育卫健局和党群工作部按有关规定审核办理。党群工作部在信息系统中生成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制作发放纸质职称证书,申报人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下载、打印,或使用“四川人社”APP,点击“办事”—“人事人才”—“电子职称证书打印”。
二、申报时间
(一)个人申报时间:2025年1月3日至1月15日
(二)学校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1月15日
(三)评审委员会接收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1月15日
(四)现场提交材料及缴费时间:2025年1月16日—17日
地点:四川天府新区科学城小学(西区)图书室。
三、评审费用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初级职务评审费每人收取100元,在报送材料时一并支付。
四、咨询服务
李 奎 028-68772830(政策咨询);
李俊宜 028-68772830 (账号管理)。
五、监督投诉
为确保职称申报工作公平、公正,区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组将对推荐职称申报工作全程监督,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对收到的问题线索,经核实后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严肃处理。监督投诉电话:68772830、68772542。
特此通知。
附件:1.个人端申报操作手册
2. 申报单位操作手册
3. 助理级教师职称申报材料清单
4. 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新增单位模板
四川天府新区教育和卫健局
2025年1月 日
附件3
助理级教师职称申报材料
申报人将以下材料彩色复印件盖单位鲜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后,作为附件上传至对应信息栏。同时带原件进行现场复核。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份,由申报人从网上申报系统中填报并下载双面打印,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及《评审表》首页须本人签字,交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印章。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评审表、或批文)
3.教师资格证书(含基本信息页和定期注册页):与所任教学段相一致或高一层次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幼儿园教师必须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同时提供校验证明一份;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扫描件上传系统,现场核查时核查原件。
5.学历证和学位证原件(缺一不可),同时提供校验证明一份:
(1)2002 届以后国内高等教育毕业的申报人员,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二维码有效期6个月以上),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的人员,应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国外或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1)中专毕业人员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技工院校毕业人员提供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查询结果截图或《毕业生登记表》。
6.任现职以来的每年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材料时间应连续,期间中断不予认可,证明在成都市继教网打印,学校出具等补充证明不予认可,现场核查时核查原件。
7.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原件每年各一份或“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材料”原件任现职以来每年各一份,将其制作成1份PDF文件上传系统,清晰展示相关内容,扫描件上传系统,现场核查时核查原件。
8.师德测评情况、民主推荐满意度、学校(单位)推荐结果(需按要求签字盖章),扫描件上传系统,现场核查时核查原件。
9.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或其他德育方面工作评价“合格”及以上材料一份(年度考核表内反映即可),扫描件上传系统,现场核查时核查原件。(可选)
10.现任职务期间各级各类荣誉证书原件,扫描系统上传。(可选)
11.2023—2024学年度最后一本所教学科(专业)的《备课本》(教案)原始记录,手写体原件。(现场检查)
12.《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结业证》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13.档案证明:提供成都市的档案存放证明。申报人应在申报单位工作1年以上。个人档案不在成都市的,本次暂不受理。
14.社保证明:提供符合评审专业工作年限要求的连续缴费证明,同时提供成都市参加基本社会保险证明或查询截图(自申请之日起的前6个月连续缴费),最后缴纳社保单位与申报单位需一致(四川省养老保险历年缴费信息,可通过天府市民云等渠道查询并打印)。
15.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应能反映符合初定专业工作年限要求且在现履行期内。若之前的劳动合同如无法提供,可用能反映当时工作单位的社会保险参保材料替代。
本次评审工作只收取《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份、《2024年度四川天府新区职称申报评审送审花名册》一份,其余材料退回,不再收取其他纸质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