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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技工院校教师中(初)级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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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9-11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乐山市
职称分类: 技工院校教师 > 文化课 > 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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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技工院校教师中(初)级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5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文件通知为做好全市2026年度技工院校教师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一)评审范围。乐山市技工院校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负责乐山市技工院校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区县如需委托评委会对其所属人员进行初级评审,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应向评委会出具委托函。评审结束后,评委会将评审结果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反馈委托单位发文制证。

(二)评审对象。全市从事技工院校教育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注:申报人员原则上须提供在本单位参加基本社会保险证明及劳动关系证明材料(自申请之日起的前6个月连续缴费,且缴纳社保单位与申报单位一致);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及专业

(一)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基本条件》规定执行。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章“资格和任用”及《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第二章“教师资格分类与适用规定”对技工院校教师的要求。

)技术理论课教师和生产实习课指导教师申报的专业名称应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规范,文化课教师申报的专业名称应符合《技工院校公共基础课设置方案》规范。

三、申报方式

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结合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按个人、单位操作指南说明进行申报、审核。

申报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 home

申报时间:2026年9月8日至9月28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网上资料修改截止时间:20261020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线下纸质材料报送:申报人员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单位综合推荐材料》、《业绩材料》、《公示材料》,本人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上签字,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加盖单位公章,上交属地主管部门按要求审查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9月28日前统一报送至中评委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职称申报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员后注册的顺序操作,详细注册流程请参考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操作指南。申报人员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者,个人承担相应后果申报材料按照《2026年度全市技工院校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附件1)执行。其中,破格申报的需填写《乐山市破格申报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核表》(附件2)。

(二)单位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并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起始时间不得早于申报开始时间)。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在出具《公示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按程序报送主管部门完成审核推荐工作。

(三)主管部门审查。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技工学校申报人员的所有材料进行审核,材料是否齐备,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等,对材料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受理,对材料不齐备的一次性告知补充。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复核。中评委办公室对各主管部门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复核通过后,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

五、评审程序

(一)答辩。中级职称实行全员答辩,初级职称申报人员属于《基本条件》“第二十五条”必须参加答辩条件之一的,要进行现场答辩。答辩结果“不合格”或不按规定参加答辩的不再提交同行专家评议。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二)会议评审。同行专家对申报材料及答辩情况进行审阅,召开同行专家评议会,评议结果“不合格”的不再提交会议评审。中评委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对申报人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和业绩等情况进行评审。

(三)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审核确认。评审结果公示结束,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中级职称确认发文,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初级职称确认发文。电子职称证书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生成,不再制作发放纸质证书,申报人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四川人社APP查询下载。

(五)办理相关手续。请各推荐单位在评审结果通知下发1个月内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按要求装入个人档案,逾期未领,责任自负。未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其余评审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单位和个人自留原件,妥善保存相关材料。

六、有关要求

(一)时间计算

计算职务任职资格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申报人员相关材料(著作、成果、奖励、业绩、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日。

(二)收费标准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有关规定,中级职务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务每人次100元,在递交职称申报纸质材料时一并缴纳。

(三)其他事项

申报所需材料及相关信息查询,请登陆“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个人必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填写申报资料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已取得职称的,将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评审中收到的举报、信件或投诉,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认真核实对举报属实的申报人员,一律暂停评审推荐、审查各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制。对有明显虚假内容而申报单位未认真审查纠正的,将通报批评申报单位和审查人员。

附件:1.2026年度技工院校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

2.乐山市破格申报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

3.专业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目录

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5号)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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